黄进梅:愿做家乡“啄木鸟”
2015-06-13郎艳林
当代贵州 2015年8期
文丨本刊记者 郎艳林
黄进梅:愿做家乡“啄木鸟”
文丨本刊记者 郎艳林
一边是她与村支“两委”在联系帮扶工作中结下的深厚情谊,一边是不容亵渎的党纪法规。这个时候,“熟悉”成了一种羁绊。

在获得全省纪检监察的十名先进个人中,黄进梅是仅有的两名女纪检干部之一。她工作的地方正是从小长大的地方。因为长在本土、长期工作在当地,黄进梅对各村各户的情况知根知底,经常晚上到村民家去串门,询问项目落实情况、干部履职情况,以及有无干部吃拿卡要等现象,村民们也信任她,有问题都向她反映。
2008年3月,刘庄村村民联名反映该村十多年来财务收支不清,村务公开看不懂,村干部公款私用。接到反映后,黄进梅与调查组成员将该村近十年来财务资料全部搬到镇纪委办公室,每本每页逐条逐字审查,并按收支科目进行分类记录。经过十多天认真查阅,黄进梅用老百姓看得懂的方式进行公布,村民得到满意的答复,她也及时化解了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
但有时候,“熟悉”也是一种羁绊。2013年年底,黄进梅在联系帮扶工作中发现,她帮扶的艳山红村村支“两委”在使用集体资金中存在违规行为。一边是她与村支“两委”在联系帮扶工作中结下的深厚情谊,一边是不容亵渎的党纪法规,黄进梅理智地提请镇党委、纪委立案调查。
后经查实,艳山红村村支“两委”负责人在2013年7月、9月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35.5万元,组织村干部外出旅游并发放中秋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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