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税收应先宽后紧
2015-06-12王梦恕
支点 2015年6期
关键词:汽车
王梦恕
随着中央新一轮财税改革启动渐进,车企减负成为核心思路。汽车产业税负高,减负势在必行。目前,汽车税与价格、排量挂钩,未与反映车辆节能水平的燃料消耗直接挂钩,尚未成为促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
消费税、车船税等,以发动机排量设置税率,导致企业片面降低排量而不是致力于提高节油技术。而计价征收的车辆购置税、b消费税,使得采用高技术的汽车纳税额反而较高,不利于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市场推广。
从税制结构来看,我国汽车购置环节、生产环节税收比重大,使用环节税收轻。2013年,车辆购置税税率达2447.03亿,占行业全部税收收入比重达2%,在行业18个税种中规模位列第10。这导致消费者购车时仅考虑购置环节成本,忽视购买高油耗车增加的使用成本。
对生产环节的关注,既易诱发产能过剩,又不利于自主品牌企业发展。
生产环节除了消费税、增值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城建税等,生产环节税收多,导致地方政府“促生产,限消费”。为了增加税收收入,地方政府就会希望多建工厂鼓励生产,从而可能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
而投资扩能中,地方政府更关注引进经营效益好、可以提供更多税收收入的合资企业,使得合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对自主品牌企业形成较大的挤压。
放眼欧美发达国家,建立绿色税制,正成为汽车税制改革的一个突出趋势。欧美发达国家,已纷纷将乘用车税收由原先的与价格、排量挂钩,调整为与燃油消耗量或二氧化碳排放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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