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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斯撤销没收前总统财产判决

2015-06-11

环球时报 2015-06-11
关键词:特派记者行政法院突尼斯

本报驻埃及特派记者 韩晓明

突尼斯行政法院10日决定,撤销2011年做出的没收前总统本·阿里及其家族财产的决定。卡塔尔半岛电视台称,一些“革命支持者”认为这意味着“阿拉伯之春已死”。

报道称,突尼斯行政法院对这一决定的解释是,2011年的判决法律上“并不正确”,判决未获得2011年选举产生的“全国制宪大会”(临时议会),或2014年选举产生的“人民议会”认可。

突尼斯国家财产和土地部部长亚什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决定表明,本·阿里及其114人的庞大家族有权根据法院的最新判决,申请追回财产,甚至是赔偿。”亚什认为,“这一判决令人震惊且十分危险”。有人怀疑这一判决意味着被人民推翻的本·阿里会卷土重来。美国《纽约时报》称,尽管本·阿里已下台多年,但他统治时期的商业和政治精英如今仍具相当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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