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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设宴断案

2015-06-08陈志国

民间故事选刊·下 2015年6期

陈志国

金朝时,元好问到镇平县担任县令。他上任第二天,就遇到了一宗奇特的卖地案。

这天一大早,有人前来告状。

元好问接过状纸一看,状纸上写道:现有本县金家庄村民金二状告本村秀才金诗书,金诗书虽饱读圣贤之书,但不行圣贤之礼,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以致家道中落,沦为赖皮。其父生前曾将村东三亩三分地以五百两纹银卖给原告金二,但其父死后,金诗书耍赖死不认账。望大人明断是非,替小民金二做主。

元好问看罢状纸问金二:“你说金诗书父亲生前把地卖给你,可有卖地契约?”

金二连忙从怀里掏出卖地契约,交给元好问。

元好问看了一遍,见契约上卖地因由、立约日期、方位面积、证人等一应俱全,急忙令衙役传来被告金诗书。

金诗书还不知出了什么事,一到县衙大堂,对元好问轻施一礼,问:“不知大人唤生员到此有何见教?”

元好问说出金二状告他的事由。

金诗书就斯斯文文地辩解:“非也,非也,子虚乌有,子虚乌有!夫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此等下作小人之语,岂可信乎?”

元好问看着金诗书酸溜溜的作派,心中暗笑,下令金二的几位证人到堂。在堂上,证人们都说金二状纸上说的是实情,咬定是金诗书想赖账,甚至还嘲笑金诗书,说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这块地在哪儿!

元好问眉头一皱,问金诗书:“你家的这块地究竟在哪儿?”

金诗书眼珠子翻了半天,才犹豫地说在村南。

他的话引来哄堂大笑:众乡邻全都知道,状纸上也写得明明白白,那三亩三分地在村东,金诗书却把自家的地说成了在村南,说明这小子确实是在信口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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