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探讨
2015-06-07陈文柱
财会学习 2015年20期
关键词:企业
文/陈文柱
对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的探讨
文/陈文柱
根据我国目前税制改革的进度来看,2015年年底,要实现全行业“营改增”,虽然房地产行业还没进行税制改革,但是推行增值税也只是时间问题。房地产行业是受税制影响比较大的行业,其应对措施十分重要。税制改革相对复杂,涉及面广,如果房地产行业没有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就会影响企业的健康发展。在这种大环境下,房地产提前做好“营改增”应对显得十分重要。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问题措施

一、增值税的概念
“营改增”的基本概念是将目前行业通用的营业税征税方式换为增值税。营业税征税方式换为增值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简单来说,增值税可根据增值发票进行抵扣,并只对各个流通环节中新增的价值征收。其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凭发票来进行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避免重复纳税的重要单据,如果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就会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
二、 “营改增”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一)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
实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采用预售制,即项目产品在未完全交工时,为缓解资金压力而进行提前销售。而根据我国现行的营业税要求,营业税在确认预售收入的当期就要缴纳,从而降低了企业采用预售制缓解资金压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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