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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协议成了五年的“枷锁”

2015-06-07林特特

文苑 2015年22期

[文/林特特]

一纸协议成了五年的“枷锁”

[文/林特特]

10年前的这个时候,正是我的毕业季。

一家国企约我面试,过五关斩六将,历经好几轮,最后,我接到通知,“不要女生”。我觉得被玩弄,沮丧、失望、迷茫……还未消解,又接到该单位看中的某个男同学的电话,说他有更好的选择,劝我再去一搏。

4月的一个清晨,我站在北京和平门外一栋瓦灰色的楼前。我告诉传达室老伯,我要找某某,具体什么事,见了面才能说。某某是该单位最大的领导。我面色从容,态度坚定,老伯竟然放行,我把这话又原样复述给某某的秘书。事情比想象的、甚至设计的还顺利,我敲开某某的门,绕过人力资源部,自荐成功。“你的勇气,我喜欢。”某某上上下下看了我一会儿,喷出一口烟。

接着是签约,我毫不犹豫,就怕“卖”不出去。

先签的是正式合同,然后是补充协议,协议黏在合同的最后一页。人力资源部经理提醒我:“你看仔细了。”我忙不迭点头,还是毫不犹豫刷刷几笔签上大名。

回学校的路,春风十里。

我经过一家画廊,标着“大4”,日后再路过那里仔细看,才发现是“大千”。风吹乱头发,吹得我手中的合同呼啦啦地响(我舍不得放它在包里)。我翻来覆去地看,真好,是正经工作,最重要的是解决户口,虽然签约5年,早走一年要赔单位20万元。

“但我就没想过换工作啊。”当晚,我在请室友们吃饭时表示,“我爸妈就在国企一辈子,一个单位一辈子。”

话不能说满。

工作半年后,我就想走了。

这个单位的缺点,在我眼中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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