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破并举的姊妹篇
2015-06-04张金才
红旗文稿 2015年6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
张金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三中全会《决定》”)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决定》”),在精神和内容方面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两个《决定》一破一立,形成了立破并举的姊妹篇。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两个《决定》的内在关联性,对于从整体上贯彻落实两次全会的主要精神,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总体思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两个《决定》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
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开宗明义,都指出本《决定》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战略部署而作出的。这就明确揭示了两个《决定》与党的十八大之间共同的源流关系。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展开。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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