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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前期工程采用公开预选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的研究及应用

2015-05-30张翠等

中国市场 2015年28期

张翠等

[摘 要]依托核电厂前期土石方工程,研究公开招标中采用公开预选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开预选是对现行招评标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在分析其可行性后,本文依托核电厂前期土石方工程,简要介绍公开预选制度的实施效果。公开预选与有限数量合格制结合可提前锁定优质潜在投标人,提高采购效率,节省招标时间。

[关键词]公开预选;有限数量合格制;核电前期工程;资格预审

10. 13939/j. cnki. zgsc. 2015. 28. 244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自2012年2月1日实施,该条例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的招评标流程进行了严格要求。针对核电项目多项目、多基地核电工程技术路线一致的特点,前期工程若分散公开招标,将不能完全满足核电前期项目建设的需要,且使得我们灵活运用采购方式、工程业绩等手段压缩采购周期、选择优质合作伙伴受到限制。

为缩短公开招标的周期,提前锁定优质潜在投标人,本文以核电前期工程为试点,研究核电前期工程公开招标中采用公开预选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进行优先承包商的工作。

1 公开预选制度的建立

1. 1 公开预选的概念

公开预选是招标人针对专业相同且承包商资质要求相同的几个同类工程一次性发布招标公告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审查完成后确定的合格潜在投标人将直接参与上述几个同类工程的投标,招标人不再另行进行资格预审,即采用“先进行一次资格预审,再根据条件开展多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公开预选方式。

1. 2 公开预选的意义

1. 2. 1 缩短公开招标流程,提高采购效率,节约招标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核电站公开招标程序,公开招标流程为:①招标公告;②资格预审;③发放招标文件;④投标预备会;⑤编制、递送投标文件;⑥开标;⑦评标;⑧中标;⑨合同谈判与签订,整个流程耗时5个月左右,若同类专业相同且承包商资质要求相同的几个同类工程采用公开预选,则在第二个项目采购时可节约招标公告、资格预审的时间,在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即可立即发标,同时可减少人力投入。

1. 2. 2 提前锁定优质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有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招标人在邀请投标人投标之前评审投标人实施合同的资格和能力的过程称为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后的招标过程中只邀请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后审即在招标前不事先前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的资格文件与投标书同时递交,在评标时再审查投标人的资格。通过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合格潜在投标人数量,合理控制通过资审总数及同一集团下的数量,可以提前锁定优质潜在投标人,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2)对于优质承包商,特别是大型潜在投标人,对于工程量小的项目投标意愿不强,若进行公开预选,可将同类专业小项目化零为整,激发潜在投标人投标意愿,更有利于提前锁定优质潜在投标人。

1. 2. 3 通过与“有限数量合格制”资审的结合,创建潜在投标人适度、有序、合理的竞争环境

(1)核电前期工程主要有土石方工程、桥隧工程、道路工程、供水工程、供电工程等,上述这些专业工程市场化程度高,拥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众多,竞争激烈,有些潜在投标人甚至采用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策略争取进入核电市场,这样会给合同执行埋下隐患。

(2)“有限数量合格制”资格审查办法:第一步:符合性审查。对递交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资审委员会先依据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第二步: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的筛选。如可追溯到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超过2家,则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量化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2家,同属该母公司的其他申请人失去参与本工程投标的资格。第三步:有限数量筛选(5或7家)。除去在第二步“可追溯到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筛选”中失去投标资格的申请人(如有)外,如果剩余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5(或7)家,则这些申请人均通过资格申请文件评审,不再进行量化打分评审;如果剩余的申请人数量超过5(或7)家,则对这些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或7)名的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文件通过评审。第四步:源地考察。对通过资格申请文件评审的申请人,如为招标人供应商数据库中合格供应商,且资格审查小组认为没有对其进行源地调查的必要时,则该申请人最终通过本次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申请文件评审的申请人,如不属招标人供应商数据库中供应商,资格审查小组会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源地调查时,则在该申请人通过源地调查后,才视为该申请人最终通过本次资格审查。经过上述步骤以后,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家,则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否则进行补充评审,直至所有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数量达到3家为止。

(3)招标人通过公开预选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相结合的方式可优选潜在投标人,并在核电市场内创建适度、有序、合理的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竞争。

1. 3 公开预选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于公开招标流程有严格规定,本文针对采用公开预选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的可行性咨询了法律人士意见:“对于拟采用的发布招标公告暨资格预审公告、进行资格预审的方式,招投标方面相关法律中并未对此进行禁止性规定,如果同一资格预审标准能够满足几个工程的需要,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以提高招标采购效率,节约招标成本。在进行资格预审时能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给予潜在投标人平等的机会,享有同等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不歧视任何一方,即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风险。”据此公开预选方式具备可行性。

2 某核电前期工程公开预选实施案例

公开预选是对现行招评标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在分析其可行性后,我们在某核电前期工程招标项目中开展公开预选工作试行,结果圆满完成采购任务。本文依托核电厂前期土石方工程,简要介绍公开预选制度的实施效果。

核电项目的多数厂址在国内分部在不同省份,不同厂址间同时或同一厂址间隔一定时间需要启动同类专业工程,这就给公开预选提供了应用条件。A、B厂址同时需要启动核岛负挖工程项目,同时A厂址间隔约一年后需要启动常规岛负挖工程,我们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将上述三个项目同时公告,进行公开预选,并明确告知公开预选的有效期为两年,在两年内,招标人可对合格投标人进行发标。经过公告,共收到10家潜在投标人报名,经过审查,合格投标人为5家,招标人在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后可对5家合格投标人直接发标。在A厂址常规岛负挖招标过程中,从启动招标到合同签署共耗时3个月,节约招标时间2个月,同时吸引大型优质潜在投标人投标。

公开预选制度可压缩采购周期,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投入成本。公开预选制度与正常招标流程对比,单个工程人力成本节约为人民币8万元(人力成本按20万/人×年估算),采购周期节约至少2个月以上。

该制度已在部分核电土石方项目、核电海工项目、核电厂防渗项目中推广应用。对于招标时间长,人力成本投入大,招标采购周期紧张的同类项目可批量化应用公开预选制度解决上述问题,在后续核电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推广价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