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与儒家
2015-05-30吴晓波
醒狮国学 2015年4期
关键词:儒家
吴晓波
有两块相连的土地,二者地主不同,一块用作养牛,另一块用作种麦。因为牛群常常跑到麦地去吃麦,给麦地的主人造成了损害,应该如何解决这个纠纷呢?
稍稍熟悉经济学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的提出者是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他由此推导出著名的科斯定律(又称“不变定律”,Invariance Therorem)。科斯经过一系列的推导,得出的结论是:只要养牛地主和种麦地主的权利有清楚的界定,那么,他们之间就可以根据市场收益来确定是让牛吃麦,还是保护麦场少养牛,然后协商利益分配。
科斯据此提出“权利的界定是市场交易必要的先决条件”,他因这一发现而获得了199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提出问题:如果科斯所描述的情况发生在传统中国,儒家将怎样解决这个纠纷?
儒家绝对不会采取科斯的做法,因为,在儒家看来,你养的牛跑到别人的麦田里去吃麦,显然是没有道德的事情,所以,能约束住牛的地主就是有道德的人,反之就是有道德上的瑕疵,要解决这个纠纷,唯一的办法是道德约束,“井水不犯河水”。在如此的教化下,养牛地主和种麦地主将各自约束,划疆相处,他们的道德因此得到升华,可是既定资源下的产出潜力则被完全地压制了。
换而言之,儒家的做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科斯的做法是“己所欲,施于人”。
前者思考的起点是“有序前提下的道德约束”,后者则是“规范前提下的效益产生”。
我们可以把这两者的不同抉择,看成为东西方商业文明的分野。……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