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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金文历谱述略(上篇)

2015-05-30刘桓

北方论丛 2015年4期
关键词:金文

刘桓

[摘 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实证法,重考古书记载的西周总年数以及相关问题,并根据《中国先秦史历表》对有关历日进行验证,确定周武王克商的年代是前1111年。又通过查历谱结合金文断代来考定年代的方法,确定西周各王王年,从而构建出一个新的西周金文历谱。

[关键词]西周;金文;历谱

[中图分类号]K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5)04-0007-08

[收稿日期]2015-05-12

一、引言

武王克商之年与西周总年数实为二而一的问题。现代学者中解决这一问题,首推董作宾先生的《西周年历谱》。大陆20世纪50年代关于上古夏商周年代实际上存在一场争论,唯当时学者参与讨论的人很少,远未像如今之引人关注,这场争论也不见有人总结。当时有代表性的两家论著是陈梦家《西周年代考》和《商殷与夏周的年代问题》(以下分别简称陈书、陈文)和唐兰《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年代问题》(简称唐文)。唐文的一个重要贡献,是论证了西周绝不止257年,亦即《古本竹书纪年》关于西周的纪年不可信。在中国古史年代问题研究上,他采用了董作宾关于殷墟卜辞记载一次月食发生在公元前1311年的考证成果。应该说,唐氏不仅认真读过董作宾《殷历谱》,还是最早对此书提出中肯意见的学者。唐氏考周朝年数在800年以上不离文献。而陈书、陈文最大的问题莫过于相信古本《竹书纪年》中西周的年数,以至低估了西周总年数。20世纪60年代,认为周朝年数在800年以上的,还有张汝舟先生。20世纪80年代以来,渐渐又有人关注并试图解决武王克商的年代问题,可是面对这一难度极大的研究课题,只有张政烺、马承源、李仲操先生等几位学者坚持讲周朝有800年或800年以上。当时的研究者导夫先路,探索精神固然可嘉,然而,西周总年数若无一个大致合理的判定,欲求得到合理的结果难矣。一方面,有的天文学家以为根据古书记载的某一天象,就可以计算出武王克商的年代;另一方面,有的历史学家相信天文学家根据古书记载的某一天象,可以判断出武王克商的年代,进而据此引古籍或考古资料加以证明,使之成立。殊不知一种天象常常是多解的,不是唯一的;而要确定这一历史年代,必须不厌其烦地与典籍记载的许多历日形成的历谱一一相合,而不能是只有几处相和,浅尝辄止,便可以遽爾论定。迄今为止,在武王克商的年代未获解决之前,尽管也有学者尝试排金文历谱,或因为始年不对,金文断代存在问题,即使其中局部有的王世年数对,整体还是不能成立;或因始年不明,即便有选择地与典籍历日作了对照,亦因另起炉灶,与典籍记载不相符合,不能成功。关于上古年代学方面,虽有前人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终因历日验证方法应用不多,依然是众说纷纭的状态。

关于上古年代学的研究,早在汉代已开先河。西汉司马迁《史记》有《三代年表》,从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起记载,此前的古史年代,司马迁尽管读到一些资料,但为慎重起见,未加以确定和采用。此后,学者用古历推求武王克商之年,如西汉时期刘歆《三统历》,公布了一些他所掌握的上古年代数据,还有对夏商周年代的考据成果,他根据西周总年数及相关历日资料用《三统历》推得公元前1122年(见《汉书·律历志》)。西晋时《竹书纪年》被发现,其中就载有若干夏商周纪年,是有关我国上古年代弥足珍贵的重要资料,可惜此书后来失传,古本《竹书纪年》只是辑本,今本《竹书纪年》又掺杂后来的资料。唐代,孔颖达(574—618年)等撰《尚书正义》,用殷历推算作《洛诰》之岁入戊午蔀五十六年(《十三经注疏》217页),武王克商年在前1070年;其后,唐代僧一行(683—727年)著《大衍历》,重考武王克商之年代为前1111年(庚寅),由于是对上古天文历算结合典籍进行通贯研究所取得的唯一正确的成果,堪称对上古天文历法的一次科学总结。清代学者研究古学,尤重历算,就有学者如朱右曾等继承一行关于武王克商的年代(前1111年庚寅)的研究成果。也有人开始尝试利用金文考释西周年代,虽均属个案,却是有意义的。直到王国维致力于金文历法研究,开始片段地研究,始见开创之功,可惜当时年、月、日、月相四要素记载俱全的青铜器不多,王氏工作的量不大,片段研究说服力不强,即止步于此;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首创金文断代方法,此书取得金文研究的划时代的成就。董作宾《西周年历谱》,则力主利用金文研究历法的方法,为此进行了长期的深入探索,堪称独树一帜,创立了一种不同于郭氏金文断代的查历谱确定年代的方法。自郭沫若以来,金文断代专家研究硕果累累,断代研究方法日趋精密。夏商周断代工程做了许多有益的研究工作,工程还获得了若干考古年代数据,是上古年代学可遇不可求的重要资料。唯独董氏方法,继续利用此方法研究者寥寥无几。如今研究上古历法,绝对不可以离开古文献天文历算的基本资料,因为一旦离开这些历朔资料,考年也就失去依据,而不经过验证,任何人都可随意说周代是从某年开始,如何能够判断取舍?有人认为,上古历谱除了天象外全无线索,一切都要从头考证,这种看法恐怕不符合历史实际。我国上古干支纪日从唐尧以来从无间断,这些资料尽管失传,但史书上还多少留有痕迹,作为线索弥足珍贵,有的已经形成局部的历谱,一旦离开了对这些资料的梳理和考证,即离开了传统的历朔资料,等于失去研究基础,即使形成了历谱也无法验证,是很危险的。唯有将这些历朔资料进行整合,结合金文诸家的断代研究并参以己见,与年、月、日、月相四要素俱全的金文资料逐一对照,验证取舍、推算,我们的探索研究才能形成西周金文历谱,进而获得上古年代的真相。

二、治西周年代学之思路与研究方法

具体思路是,根据文献研究和金文验证确定武王克商之年和西周的总年数,再结合金文断代细考诸王在位年数,便能建立起一个西周年代框架。得此框架,便可以依据年代,将四要素俱全的青铜器铭文与《中国先秦史历表》一一对照,将器物排列其中;经过历朔验证,附之以缺少纪年而只有月、日、月相记载之器,而建立西周金文历谱。为此必须做到:

一是对月相的定义有准确的理解,是为前提。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从先秦秦汉古书中探求古训;另一方面,通过把四要素俱全的青铜器经过断代后,以年、月、月相对照历谱,逐一反复推算历朔以求验证,例证越多越细越好,以保证结果不误。

二是确定年、月、日、月相四要素记载俱全的青铜器,首先要进行断代,根据铭文记载分析属于哪一代周王发生的事,从史事、人名(包括家族世系)、地名等方面,并参考文献,进行判断。对于难以判定者,则须结合诸家说法,进行分析、取舍。当断代确定王世或一定年代范围后,便可以用张表逐年查询,求其结果。这两方面,必须始终紧密结合,相互印证,才能解决问题。至于那些缺少纪年而只有月、日、月相三者记载者,尤须慎重。本文的做法是以前者的纪年为骨干,后者附丽于前者。因为缺少纪年,我们必须同时注意其他条件,如官名、人名、地名、世系、史事的系联,器物群的关系,具体断代、查历谱,过程都同于前者。应该说明,因为缺少纪年,有时会出现两三个结果,也许还有错误,故此附丽仅是初步探索。

历日对照方法是科学的,张表是现代人编的科学的历谱,是合天的,建子应与周朝历法同,经过验证,也证明典籍、金文历日与张表相合是大多数。然而,我们发现张表仍不能与西周历谱完全相合,那么问题究竟出在何处呢?我想一是置闰,张表是年终置闰,而实际上西周年中、年终置闰均有之;张表是三年一闰,但《白虎通》说:“月有闰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十二月日不匝十二度,故三年一闰、五年再闰也。”因此,与古人置闰实际情况仍有出入。二是告朔,《论语》记载孔子主张行告朔之礼。一般说来,周朝政治平稳的年代,官员各司其职,告朔是正常进行的,除非统治者不理朝政或出现动乱,告朔无法正常进行,不能及时调整,历日便会出现错乱。

董作宾先生独行踽踽(傅斯年语),研究上古年历问题,著有《西周年历谱》,他所建立大的年代框架,对武王至昭王在位的年数考证准确;至于穆王,以及恭、懿、孝、夷四王的在位年代则有出入,凡此将在下篇涉及。董氏的西周金文断代瑕瑜互见,材料上亦显单薄。总之,董氏创建的这一方法虽好,其历谱年代正确的部分还需填补金文材料支撑,然唯有此方法能够破解西周年代难题,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后来的学者研究上古年代学,探索殊多,可以肯定的成绩似乎偏少。断代工程对厉王、宣王青铜器断代定年有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周武王伐纣的年代问题一直未获正确答案,学者尽管在断代方面取得若干进展,遗憾的是在考年方面见仁见智,在研究上举步维艰。

因此,本人谨遵董氏的方法,借助张表,利用电脑查询,方法上更加注意金文断代,历朔对照更加细致慎重。正确地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檢验过去诸家用综合方法断代、考年的结果是否成立。

在此必须强调金文断代依然十分重要,因为查历谱是建立在断代的基础之上的。西周青铜器铭文断代研究,是上世纪30年代由郭沫若先生的《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奠定基础,其方法是采用标准器,不单是研究铭文,同时注意到器型与纹饰,进行王世的区分,因此,取得划时代的成就。对这一方法有丰富和发展的,先是陈梦家和唐兰先生。陈氏对于铜器的联系特别予以强调,不单注意传世器出土地或某坑出了哪些器,尤其关注一些整坑开掘的和正式发掘的结果。断代中有标准器群的概念,留意人名、地名、世系及礼制,注意器型花纹的变化。唐兰先生擅长金文与古文献的印证,结合文献史事及字体进行断代,关于金文康宫问题的研究,对于西周昭王時期及西周中晚期的青铜器断代均有卓越的贡献。马承源先生的金文研究注意人名世次,并结合历日推算。李学勤先生致力于青铜器研究为时甚久,又善于从不同角度作综合研究,重视窖藏青铜器铭文,对于器物群铭文所反映的世系及某些金文所述的世系都极为重视,尤其擅长通过人名世次排谱断代,故青铜器断代成就很大,代表作有《西周中期青铜器的重要标尺》、《西周青铜器研究的坚实基础》等文。此外,朱凤瀚、彭裕商、韩巍等学者对于学者铜器断代也很有成绩。日本白川静先生金文断代,亦具卓识。考古学家如王世民、陈公柔、张长寿著《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于金文断代很有裨益。总之若不重视金文(青铜器)断代,不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探索,单纯历日对照必致迂曲难通。

三、西周金文月相词语的释义及推算验证

清人俞樾就研究过月相训诂,近人王国维研究金文历日问题,力主结合古训,考释月相的定义,并以历谱推算验证的方法进行探索。王氏的名文《生霸死霸考》主张一月四分说,影响很大但接受者不多。应该说,这一问题固然有其复杂性,但也否定不了王说有不少可信的成分。后来诸家(包括董作宾)有的提出定点说,纠正王说,虽亦有价值,但主要问题是利用纸上材料(传世文献)偏多,金文材料偏少,因而实证不足。

反复实验,远比无谓的争论有说服力。周朝总年数、周武王伐纣之年既已确定,便可以结合古书中有关月相的训诂,与记载年月日月相四要素俱全的青铜器相对照进行这种实验。先说月相词语的释义。初吉,古书说初吉就是每月朔日初一,唐杜甫《北征》诗“闰八月初吉”亦指初一,本为常识,清代出现一些反复,断代工程进行以来,学者反复讨论,终难改变这一结论。初吉即每月初一。但上古肉眼观察与今人科学计算难免存在一两天误差,故指初二初三,均不算错。至于偶指初六初七,则表明今人计算之历表与古人之历谱已经有出入,盖朔日推后未调整所致。既生霸,当指上弦月,每月初八至十五之间。霸就是魄,《说文》:“霸,月始生霸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周书》曰:‘哉生霸。”《白虎通·日月》:“月三日成魄,八日成光。”刘歆说;“死霸,朔也。生霸,望也。”《新唐书·历志》修正为:“凡月朔而未见曰死霸。”既死霸当指下弦月,每月二十三至月末(晦)。生霸是一个过程,死霸也是一个过程。王国维的理解是基本正确的。在古书方面,如《逸周书·世俘》:“曰若来二月既死霸,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周书·武成篇》:“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殷王纣。”按徐广说“来二月”是周历,“既死霸”,是二月初一。《史记·周本纪》:“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集解:徐广曰:“一作‘正。此建丑之月,殷之正月,周之二月也。”(按,建丑不确,应是建子)据张表前1112年置十三月是不当闰而闰,当移至下一年为正月,故前1111年一月庚申朔,实际上应作二月庚申朔。《国语·周语》:“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未毕而雨。”韦昭注:“周二月四日癸亥,甲子则五日也。”韦注与《逸周书·世俘》所述及我们推算相吻合,是对的。乍看此“初一”有违既死霸的定义,但既死霸下限为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微过一日可合。既望,“望”义见《说文》。此语内涵争议很少。清王鸣盛《尚书后案》说“既望”四分之三指十六日,四分之一为十五日。由于上古肉眼观察与今人科学计算难免存在一两天误差,故指十七、十八日也不算错。金文中不乏其例。

四、西周的总年数问题

(一)西周的总年数

西周的总年数到底是多少?历代学者多有涉及。远者不论,前辈学者如董作宾、唐兰、张政烺先生等都認为,周朝年数有800年之多。当然后来也有人发现陈梦家西周考年存在问题,如郑光《关于中国古史的年代学问题》,也值得一提。遗憾的是,在多学科攻关的氛围中,有人似乎仍然相信古本《竹书纪年》西周的纪年相差不远,而未能循着董先生研究所取得的成就,进一步深入探索。现在重提上古年代问题,要理清古文献的脉络,探求年代范围,不能不从西周的总年数说起。

《左传·宣公三年》载王孙满说:“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以前学者往往据此否定周朝八百年之说,盖匆匆未加细考。“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自武王至显王共30世,31王,故周朝“载祀七百”是从周成王的某年算起,九鼎沦陷于显王四十二年(公元前327)是下限,而周朝实亡于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地前256),所以说周朝总年数700年后面还要加上71年;“成王定鼎于郏鄏”前面起码加上周公摄政七年,武王在位数年,还有成王若干年,合起来最少是十几年,多则二三十年。这700年与前后两个数加起来是780或790多年。考虑到古人说年代习惯说整数,如商朝“载祀六百”,实为629年之省。则“七百”是举整数言之,到底是七百多少年没有说,据我个人推测,“卜年七百”实际表达的周朝年数可能是在八百年以上(西周积年也非270年)。

无论如何,《古本竹书纪年》西周257年,明显少于《左传》所述西周总年数,并非西周实际年数,考证时若不排除在外,便难以取信于人。以往有学者轻易采用西周257年说,盖一时疏忽所致,不足为凭。周朝年数在800年以上,与战国秦汉古书所载上古年代是一致的,并非单文孤证。《孟子·尽心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加上500余年,起码等于公元前1060以上,古之所谓“余”未必是零头,大约三五十年皆可称为余岁。司马迁《史记·自序》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按孔子生年,加500年,是周公卒于公元前1051年,若加上史载周公摄政7年,武王在位数年,而周公摄政7年后又数年才去世,周朝始年也约在公元前1070年前后,若考虑500年只是一个约数,可能还有余数,那么周朝始年还要提前。《孟子·公孙丑下》孟子去齐时说:“自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孟子去齐是在周赧王三年(前312年),由此推算周朝的始年,估算“七百有余岁”的“余岁”是多少年,必须与《孟子·尽心下》互证,年数应该是一致的。西汉东方朔(公元前154至公元前93)《答客难》:“太公体行仁义,七十有二,乃设用于文武,得信厥说,封于齐,七百岁而不绝。”按齐亡于齐康公26年(公元前379年),若加700年,等于公元前1079年。“七百年”应有余数,而封齐在武王时,至少要加上数年,即公元前1080年以上。可见西汉人认为周朝总年数在800年以上,不乏其人,且都有理据。至于汉代纬书中也有类似记载,唐兰先生曾举出,当不是凭空而来。可以认为,孟子、东方朔、司马迁随口所举,提出的西周年代数据,源于他们对古文献的掌握,也许他们不知道西周始年具体是何年,但是尚知西周大概年数。由此来审视周朝始年为公元前1070年以后诸说,如公元前1057、公元前1055、公元前1051、公元前1046、公元前1045、公元前1027年说,总之认为周朝不到800年的,统统与上述说法不相合,显然都缺少古文献的年数依据支持。且如依《古本竹书纪年》西周257年说,则有些青铜器根本无法排进金文历谱。(还有《今本竹书纪年》西周292年说,亦不可信)晋朝潘岳《西征赋》:“惟泰山其犹危,祀八百而余庆。”《隋书·艺术·庾季才传》:“昔周武王以二月甲子定天下,享年八百,汉高祖以二月甲午即帝位,享年四百,故知甲子、甲午为得天数。”“八百”是说周朝年数(举整数言)。是后来文人学士犹知周朝800年之多。

用《史记·鲁世家》和《世经》来考证西周总年数,这个思路本来不错,因为一般说来我国古代史官记载的世系和在位年代,即便个别记载错误(或是传抄之误),却可以大致看出周朝多少年,要比根据天象考古可信的多。

鲁孝公十十七年必须减去2年,则《鲁世家》273年,《世经》338年,前者年数偏少,后者多了一些,二者若分别加上武王在位、周公摄政共14年,可知周朝年数都在800年以上,后者达867年之多。看来周朝年数在800年以上是有文献依据的。

(二) 董作宾的考证

董氏《中国文化的认识》一文说:“ 中国历史上有确切年代的是共和元年、西元前八四一年辛酉。周代的终结是周赧王五九年、西元前二五六年乙巳。这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却在周年的开始武王伐纣之年。现在用新历谱证明了武王伐纣是西元前一一一一年庚寅,这是唐代一行和尚曾用《大衍历》推算出来的。旧史料是真古文《尚书·武成》篇和《逸周书》的《世俘解》所记殷一月二月。和周四月的日子对证起来,完全符合。这年是武王的十一年。向上推是西元前一一二二年己卯,文王的五十年,文王崩,武王即位。史家算周年,从这一年开始,叫作周受命年。所以旧有的周年是由一一二二年己卯到二五六年乙巳,共计八六七年。其中侵占了殷帝辛十一年。把帝辛的六十三年减为五十二年,实际上周代有八五六年。”(《中国现代学术经典 董作宾卷》,第634页)按董氏说周朝的年数867年要减去侵占殷帝辛11年,实际上为856年,总的说来不误。但具体考述错误有二:一是公元前1122年是周受命年不错,但说成文王崩、武王即位之年,叫作周受命年则不对,今文家认为文王受命7年去世,次年武王即位;二是是把帝辛的63年减为52年,有误。从卜辞、金文结合文献推算,帝辛在位为33年,《帝王世纪》即述牧野之战在纣即位33年,清阎若璩推算同此说,断代工程认为帝辛有34个祀周,大致近是。关于此点,我将在《商代后期年历考略》中阐述。

《世经》所载的周代年数是可信的。我国作为文明古国,很早就有史官制度,史书记载延绵不绝。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年)周朝灭亡,距离秦朝建立的公元前221年,不过35年。周朝世代有史官记述历史,周朝的年數,并非是唯有周王才知道的秘密,史官必有相关的文字记载,知道掌故的也必非一二人,有关的资料由秦到西汉还有保留。西汉晚期,刘向、刘歆父子奉命整理国家图书,《汉书·艺文志》记载,《战国策》一书就是刘向一手整理出来的。当时《战国策》33篇,《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载《战国策》32卷。知唐代此书尚完整,宋代始有残缺,亡佚的部分,后代已不得见,而当时刘向、刘歆父子是看得到的。故《文选》李善注引《战国策》吕不韦说:“周朝三十七王,有八百六十七年”,应出自《战国策》尚未亡佚的部分,唐代此书尚全,故李善注引之。《汉书·律历志》载六国时鲁国世系,“顷公,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年也,秦始灭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岁。”(按37王与36王的区别,应是前者算入了幽王末年形成的二王并立)所载周朝有867年,虽未著出处,然与吕不韦说不谋而合,乃传承有序的说法。秦昭王五年即前256年,加上867年等于公元前1122年。表面看来与刘歆说法吻合,实则是年乃指文王受命之年,而周朝是武王克商建立的,故须减去11年,周朝实际为856年,西周实为341年。刘歆不明乎此,乃推算周朝始年为公元前1122年,属于对年数理解不当。周朝实始于公元前1111年,唐人一行通过天文历算考证出这一数据,董作宾赞同这点,是十分正确的。《隋书·律历志中》:“汉氏初兴,多所未暇,百有余载,犹行秦历。至于孝武,改用夏正。时有古历六家,学者疑其纰缪,刘向父子,咸加讨论,班固因之,采以为志。”古之六历,其中必有可信的资料。故《汉书·律历志》中所保存的资料是很珍贵的。正因为刘向、刘歆父子曾有机会参加整理国家藏书,当时搜集到的又有司马迁未见的古书,故他们可以获知这一年数,刘歆完全有可能知道并传承这一数据,而非他自己编造出此数据。到了东汉三国时,这一年数仍为史官所掌握。《三国志·魏志·文帝纪》裴注引《汉献帝传》曰:“太史许芝条魏代汉见谶纬于魏王曰:臣闻帝王者,五行之精,易姓之符,代兴之会,以七百二十年为一轨,有德者过之,至于八百,无德者不及,至四百载。是以周家八百六十七年,夏家四百数十年,汉行夏正迄今四百二十六岁。”按许芝是精通天文历算之学的学者(参看《晋书·律历志》)。这一周朝总年数,三国时仍在传承。在唐朝又经过一行和尚用武王伐纣之年加以推算,正与之相合,这绝非偶然。其实这一年数,应该是与《世经》所述其他资料不矛盾的。至于《世经》载《春秋历》所述鲁史历日,其中有鲁隐公即位之年(公元前722),上距伐纣400岁,722加400正好等于1122年,合于周朝867年之数。该数据本来很对,然刘歆误以为上限是伐纣年,就不对了。过去有学者盲目相信《古本竹书纪年》记载西周总年数257年,与相信《左传》所述周朝的年数“载祀七百”有关,却不肯下功夫推算此语所表述的周朝总年数并非700年,既已进入误区,当然更不肯相信周朝有800年以上的历史,连当代人记载的当代史,距离周朝灭亡年代最近的《战国策》吕不韦所述的年份,也不相信。如此先失一招,忘记了治史必须利用第一手资料的原则,也就低估了西周积年。

五、武王克商之年

武王克商之年,据统计不同说法有44种之多。由于我国以干支纪日,历法又与天文紧密联系,故远古、上古有限的纪年和天象历法资料,就成为研究历法的基础资料,亦即释古可以贯今。殷周时期这些资料以《尚书》《逸周书》《国语》《古本竹书纪年》《史记》所载为多,后来有的资料也保存在刘歆的《世经》中(《汉书·律历志》有征引)。《世经》的这些资料乃刘向、刘歆两代收集所得,刘氏父子既然能看到皇家藏书,例如他们有机会看到中古文《尚书》,刘歆以此论证其《三统历》的正确。刘歆所据为《古文尚书》,与《今文尚书》存在差距。他计算出武王克商之年在公元前1122年。自汉代以来,历算专家计算当代的历法,往往都要从推算远古和上古唐尧的纪年开始,起码对这些历日资料做出一定的解释,好与今历的年月朔望等相合,历代都沿袭了这一传统。到了唐代,由于僧一行制定《大衍历》,重新阐释上古的纪年和天象历法资料,刘歆推算出武王克商之年在公元前1122年。唐代一行根据典籍,重新计算武王克商之年,考证出武王克商之年在公元前1111年,纠正了刘歆的误说。一行的卓越之处在于,他将《国语·周语》所述武王征商的天象与《尚书》几处纪年的资料结合起来推算,对武王征商的行程历日进行考证,推算出武王克商之年在周武王十一祀庚寅年。通过对《尚书》记载的几处西周纪年历日的验证,他得出结论:“康王十二年,岁在乙酉……自伐纣及此,五十六年,朏魄日名,上下无不合。”等于提出了一个局部的历谱,这是一行的突出贡献。前此,唐代孔颖达注《尚书》,就缺乏一个历谱验证,他推算年代之误,可能跟不重视验证有关。今人董作宾先生经反复比较,力排众议,独取一行说,考证武王克商之年在周十一祀庚寅年(公元前1111年),正与周朝总年数相吻合。本人经过反复研究验证,认为这44种说法中唯董说最合理,最有说服力,经得起验证。《国语·周语下》载:“武王克商,岁在鹑火”,天文学者据此推算武王克商的年代,但岁星纪年每过80多年便超辰一次,古人推算易生误差,今人科学计算则十分精确,二者必然不能相合,所以这种方法是不可靠的,张闻玉对此有正确的阐述。

六、相关问题的研究

董作宾先生的周始年为前1111年之说甚是,然其论述并不充分,特别是未涉及武王在克商的第七年去世的问题。对此必须正面回答,补充文献依据,此说才能成立。且董氏历日验证还有个别地方微有不合,存在瑕疵,需要我们在验证中指出。

为了说明问题,还须追溯王国维的年代学研究。王氏《周开国年表》涉及《尚书》考证,就忽略了清代《尚书》今文学派的重要著述,研究与前人脱节,这就不能不影响到其考证的正确。关于武王去世之年,王氏引了《书·洪范》《金縢》,即从司马迁《史记》崩于克商二年之说,认为“根据最古”。可是《书·金縢》:“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清华简《金縢》“二年”作“三年”。可见王说出现矛盾。故近年学界又提出武王在位4年说。本来,《逸周书·作雒解》以武王崩在克殷六年(朱凤瀚说此六年实际等于第七年),《管子·小问》:“武王伐殷克之,7年而崩。”武王在位七年说春秋时期既有,但司马迁不取此说,后人大都从其说。清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重新博考文献,认为《史记·周本纪》(除了武王在位之年外)与《汉书·律历志》所述一为今文家说,一为古文家说,结论是“则谓文王受命七年而崩,武王克殷在文王受命之十一年,克殷后七年武王乃崩者,此今文家说也;谓文王受命九年而崩,武王克殷在文王受命之十三年,克殷后五年武王即崩者,此古文家说也;谓文王受命七年而崩,崩后六年武王乃伐纣,伐纣后五年而崩者,此郑君(郑玄)参用古文今文两家而折中之之说也。究之自文王受命至武王崩,中间凡十有八年,则古文今文两家年数皆同,故郑君得为此调停之说。”今文说、古文说都是传承有序之旧说,换言之,即古人讲《尚书》(包括《逸周书》中某篇同时又是《尚书》)非用今文说,即用古文说。《逸周书》用古文家说纪年,而清华简《程寤》“武王八年”则用今文家说纪年。王国维的考证居然不分今古文,并此基本资料都未涉及,又怎能客观地考证出年代呢?王氏否定了《礼记·文王世子》:“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之说,说明武王年龄有误,固然考证有理据,可是认为“《三统历》所系年,全从《文王世子》立说”,则未免没能分清刘歆纪年确有传承,只是考证中有个人理解错误,故所说未允。

从前人的研究看,今文较古文为可信,故我认为今文家武王在位7年说,是传承有序、可信的说法,过去轻易否定此说铸成错误,通过历日验证可以确定无疑。

《逸周书·度邑解》:“王曰:呜呼,旦!惟天不享于殷,发之未生至于今六十年。”所述是武王60岁时的事,那一年应该是武王克殷的第四年,王国维宁信是年为《古本竹书纪年》所载54岁,却不愿相信此书记载的“六十年”实际是说60岁。清代魏源《书古微》考证出武王去世时为63 岁,他说:“《文王世子》:‘文王谓武王曰:梦帝与我九龄。龄者,铃之假借。盖当日梦中奉上帝以九铃手赐文王,而文王会其意,占为年龄。犹梦书所谓梦棺得官之类也。‘我百尔九十,吾与尔三焉。当作‘我百尔六十,吾与尔三焉。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六十三而终。古文六九形近,六讹为九,传写之讹。”又说“克商二年,武王有疾”,“盖周公不祷于天而祷于三王者,亦以文王旧有锡龄之梦,家庭相传,蚤非一日,故欲於此验之也。”所考颇有理致。《度邑解》述武王对周公说:“今维天使予(子),惟二神授朕灵期。”灵期即死期(黄怀信注)。这也表明武王知道自己的死期还有三年,所以当时一度想立叔旦(周公)為继位者。

周初年表

十一祀 武王征商获胜 , 分封诸侯,立武庚,设三监 利簋、《逸周书·克殷解》《世俘解》《大匡解》《文政解》《礼记·乐记》《书序》

十二祀 分封诸侯 《史记·周本纪》

十三祀 武王访于箕子 《书·洪范》《史记·宋微子世家》

十四祀 武王病 ,不久病愈 《清华简·金縢》《史记·鲁周公世家》

东土度邑 ,拟让叔旦 (周公)继承大位 朕簋(即天亡簋)、《逸周书·度邑解》,参刘晓东说

十五祀 迁九鼎于雒邑 《左传·桓公二年》

十六祀 立太子诵(即成王) 《逸周书·武儆解》原“十有二祀”,“二”应作“六”,据朱右曾说校改。

十七祀 武王去世,去世前嘱咐周公辅佐太子 《逸周书·五权解》未书年。可判知即此年。

七、古书历朔验证

一是武王克商与《汉书·律历志》所引《周书·武成篇》(即《逸周书·世俘解》)历日的验证。

二是周公、成王、康王与《史记·周本纪》《书·召诰》《洛诰》《多方》历日的验证。

三是昭王十九年,与《古本竹书纪年》日食日期的验证。

四是《古本竹书纪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的验证。

五是鲜簋、倗伯爯簋与穆王在位之年的验证。

在此只谈前两项验证,其余的验证将在下篇谈到。

从武王克商到康王十六年共56年,古书所载的朔历,实际上已经构成一个周初的历谱,考证唯有与这一历谱相合,其年代才能成立,故验证至关重要。 周正建子,《逸周书·周月解》明言:“惟一月既南至……是月,斗柄建子”,可为证。《中国先秦史历表》与此相合,可信。为求简明,前两项验证,可以用刘歆《世经》的古历资料来对照。

《汉书·律历志》:“师初发,以殷十一月戊子,日在析木箕七度 。故传曰日在析木。”刘歆采用古文家说认为武王伐纣在十三祀,是错的。对此一行作了纠正,《新唐书·历志》:“武王十年,夏正十月戊子,周师始起。于岁差在箕十度,则析木津也。”古有三正之说,当时殷历、周历有时并用。殷十一月,等于夏十月,周十二月,据张表,公元前1112年(桓按,即武王十祀)周十二月辛酉朔,戊子为二十八日。

《律历志》:“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合辰在斗前一度,斗柄也,故传曰:‘辰在斗柄。明日壬辰,晨星始见。”《新唐书·历志》:“又三日得周正月庚寅朔,日月会南斗一度。故曰‘辰在斗柄。壬辰,辰星夕见,在南斗二十度。” 兹将张表可对照的月份列之于下 :

公元前1112 十三月庚寅朔

公元前1111 一月庚申朔,二月己丑朔,三月己未朔,四月戊子朔

由于张表于公元前1112年十三月置闰,而《汉书·律历志》是在二月置闰,何者为是,要从历日是否相合来判断,必须把张表公元前1112年的闰月十三月,调整为公元前1111年周历正月,始能相合。张表十三月庚寅朔,与一行推算的“周正月庚寅朔”相合。庚寅是初一,壬辰是初三。可合。如此,公元前1111年可以容下闰二月。董作宾先生认为“二三月用殷正,既诛纣,用周正”,不确,董谱此年朔日是:正月庚申,二月庚寅,三月己未,四月己丑,而将二月甲子系在三月,这样便排不进闰二月,是以不合。有学者提出武王克商在公元前1106年,却以周历建丑对照,才能相合,与典籍所述周历建子不合。

《律历志》:“癸巳武王始发,丙午还师,戊午度于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师行三十里,故三十一日而度。明日己未冬至,晨星与婺女伏,历建星及牵牛,至于婺女天鼋之首,故《传》曰:‘星在天鼋。《周书·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序》曰:‘一月戊午,师度于孟津。”

按《新唐书·历志》:“其明日,武王自宗周次于师所。凡月朔而未见曰‘死魄,夕而成光则谓之‘朏。朏或以二日,或以三日,故武成曰:‘维一月壬辰,旁死魄,翌日癸巳,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癸巳,在公元前1111年周正月,张表是公元前1112年十三月初四 。丙午是正月十七日。戊午是二十九日。己未是三十日。按刘歆和一行所引武成篇“维一月壬辰,旁死霸(魄)。”《逸周书·世俘解》作“惟一月丙辰旁生魄,若翼日丁巳,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此处丙辰、丁巳两个干支是错的,应分别依《武成》作壬辰、癸巳,但“旁生魄”则不误,反倒是《武成》作“旁死魄”错了。因为从历日分析壬辰是初三,在朔日之后,应该是开始生魄,绝非死魄,故曰“旁生魄”。一行的关于“死魄”和“朏”的定义应该并不错,可惜用错了地方。《玉海》引此文同于《武成》,两个干支也是错的。

《律历志》:“至庚申,二月朔日也。四日癸亥,至牧壄,夜陈,甲子昧爽而合矣。故《外传》曰:‘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武成篇》曰:‘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殷王纣。”

按二月庚申,是周月,上面说过张表公元前1111年历日须调整,一月实为二月。查张表一月庚申朔,完全相合。四日癸亥,实为周二月四日。次日甲子,牧野之战发生在周历二月五日无疑。

《律历志》:“是岁也,闰数余十八,正大寒中,在周二月己丑晦。明日闰月庚寅朔。三月二日庚申惊蛰。四月己丑朔死霸。死霸,朔也。生霸,望也。是月甲辰望,乙巳,旁之。故《武成篇》曰:‘惟四月既旁生霸,粵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明日闰月庚寅朔,指闰二月。等于张表公元前1111年二月,是月己丑朔,有一日之差,可合。三月二日庚申,张表三月己未朔,二者全合。四月己丑朔,张表是戊子朔,早己丑一日。既旁生霸乙巳是十八日,庚戌是二十三日,辛亥二十四日,乙卯是二十九日。按既旁生霸下限应该在十五日,此十八日,出现三天的出入,大致可合。

《律历志》:“凡武王即位十一年。周公摄政五年,正月丁巳朔旦冬至。”按周公摄政五年即张表公元前1100年,正月丙辰朔,与丁巳相差一日,可合。

《律历志》:“后二岁,得周公七年复子明辟之岁。是岁二月乙亥朔,庚寅望,后六日得乙未。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粤六日乙未。”

张表公元前1098年二月甲戌朔,相差一日,可合。

《律历志》:“又其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召诰》曰:‘惟三月丙午朏。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朏。”

张表公元前1098年三月甲辰朔,三日丙午,完全相合。

《律历志》:“是岁十二月戊辰晦,周公以反政。故《洛诰》篇曰:‘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命作策,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按张表公元前1098年十三月己亥朔,戊辰为三十日,说明此前失一闰,此十三月应为十二月。如此调整,可合周历。此年为周公摄政七年,还政成王之年。

《律历志》:“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此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霸。故《顾命》曰‘惟四月哉生霸,王有疾不豫,甲子,王乃洮沬水,作《顾命》。翌日乙丑,成王崩。”按成王元年是周公还政于成王的第二年,公元前1097年,是年正月戊辰朔,早己巳一日,可合。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张表公元前1068年四月己酉朔,早庚戌一日,可合。

《律历志》:“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丰刑》曰:‘惟十(月)〔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册《丰刑》。”按康王十二年是公元前1056年,是年张表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正合。

(作者系北京职业科技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 洪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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