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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思考

2015-05-30秦达光

中国市场 2015年47期
关键词:协调发展杠杆城镇化

秦达光

[摘要]本文分析了钦州市城镇化发展的现状,指出了目前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何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杠杆;城镇化;协调发展

[DOI]1013939/jcnkizgsc201547201

城镇化是人类进步的标志,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是一个地区由农业化向工业化迈进的必由之路,是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依托。据联合国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目前全球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0%,欧美发达国家达到了80%,发展中国家已达50%左右。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特别是信息化及交通的大发展,使空间距离大大缩短,对世界城镇化进程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全球城镇化将进入全面加速发展时期。钦州是一个后发展地区,加快城镇化步伐已成为当务之急。

1钦州城镇化水平的现状

钦州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部,距离首府南宁110公里。全市陆地面积108平方公里,海岸线562公里,总人口396 万。下辖灵山县、浦北县、钦南区、钦北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三娘湾旅游管理区。钦州于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建市,是一个在原地级行政公署的基础上改成地级市。钦州既沿海,又沿边、沿江、沿铁路,地理优势比较好。撤地建市以后,经过20年的发展,钦州的城镇化水平得到了较快的提高,城市建成区面积从1994年不到20平方公里,扩展到2014年的108平方公里,扩大了4倍多。城镇化率从1994年的12%提高到2014年的44%,提高了32个百分点。但钦州的城镇化建设仍然不尽如人意,与区内同类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钦州市的城镇化率只居全区14个地级市的中等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的5477%低了1077个百分点。

2钦州市城镇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市20年来,尽管钦州市城镇化进程的步伐明显加快,城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钦州的城镇化水平仍然处于落后状态,与区内外先进地市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21城镇化水平落后于全区、全国平均水平

2014年钦州市的城镇化率为44%左右,比全区平均水平4601%低了201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5477%低了将近11个百分点。

22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钦州市城镇化率明显偏低,发展滞后,一方面说明钦州工业发展没有相应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说明钦州经济实现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过程中,没有带动社会结构实现同步转变,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缺乏协调性。大量人口集中在农村,不仅会阻碍社会总需求的扩大,而且会固化和加剧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从而严重制约钦州经济顺利进入新的成长阶段。

23城市规模偏小、集聚功能较弱,缺乏辐射力较强的经济增长极

钦州市不但中心城区规模偏小,集聚功能较弱,缺乏对全市经济产生强大拉力的增长极,而且小城镇规模也严重偏小,经济辐射能力弱,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

24城镇结构雷同、质量不高、基础设施薄弱

钦州市的所有城镇都是各级政府的所在地,在城镇功能方面自成体系,“小而全”、“大而全”的城镇居主体地位,具有自身特色的小城镇不多,同时在城镇经济发展中存在产业结构雷同,城镇规划和布局缺乏鲜明的个性和特色,缺乏经济互补性。城镇发展仍然是以外延为主,内涵不深、质量不高,许多城镇农业和农村人口仍然占据很重要的地位,加上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由于城镇规模偏小,基础设施投资成本高、使用效率低,加上长期以来欠债太多,致使基础设施相当薄弱,功能不全。由于经济发展的硬环境不优,严重制约了钦州市城镇经济的发展。

25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缺乏相应的规划

城镇建设是百年大计,不能够采取“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方式进行,而目前钦州市不少地方的城镇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或者规划中存在许多不严密的地方,有的城镇连本身的发展方向都没有明确,对将来的发展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3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城镇化发展的思考

31加大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力度,进一步深化价格审批制度改革

将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县、区人民政府管理,下放的具体品种主要是与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如城镇供水价格、垃圾处理收费、公共汽车票价、出租汽车价格、占街占道收费等。同时,按照“取消一批、降低一批、剥离一批、规范一批”的改革思路,推进收费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控制各行政部门对涉及城镇化项目的收费,每年定期公布《钦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继续推进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项目、程序和办法,提高价格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32充分运用积极的价格政策筹集建设资金,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1)进一步完善新建市政设施重点项目的收费还贷、价格承诺、收费权抵押贷款等政策,对企业、个人及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的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考虑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按低价起步、保本运行、分步到位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和价格。即:项目在建期间,按社会平均成本核定收费标准;项目运行初期,按保本原则核定收费标准;运行3~5年按略有微利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5年以后按社会平均利润率核定收费标准。

(2)鼓励提高城市经营效率,市政设施项目实行服务效率与价格(收费)挂钩,使服务面积、服务效率同价格(收费)的执行范围、标准成正比,形成合理的社会平均成本定额,按服务率和服务面积调整价格(收费)标准系数。

(3)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的费用直接用于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并要考虑尽快将处理费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的水平。同时,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逐步提高征收标准,理顺水资源费与自来水价格的比价关系,促进城市水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4)在规范整顿机动车停车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对城区占道停车逐步实行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区别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场的合理布局。

33整顿规范土地和建筑市场价格行为,促进城镇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当前,钦州市的房地产价格仍然较高,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不相适应。为切实消除房地产价格中的虚高成分,物价部门要对房地产中的不合理价格和收费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擅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等要予以严肃查处和取缔。要严禁土地倒买倒卖,以减轻开发企业的负担,降低造价成本。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建立城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的定期公布制度。开展房地产价格分析预测、价格评估、价格监审工作。加强对土地和建设项目收费的管理,建立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担卡制度和房屋市场价格明码标价制度,适度引导商品房价格行为,管好经济适用房价格。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合理调整租售比例。

34加强涉车收费的管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发展,钦州市的公务用车、私人轿车、客运班车、货运车辆逐年增多,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涉车收费的管理,清理涉车收费项目,降低涉车收费标准,严禁一些部门凭借管车的特权乱收费,尽量减少车辆外流入户的现象。另外,要重新核定机动车驾驶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适应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驾照需求。

35加强和改进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物价部门要深化垄断行业价格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垄断行业价格监管。要通过对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强化成本约束,建立成本约束机制,控制成本上升,特别是对与城镇居民密切相关的供水、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电力、电信、移动通信、有线电视等垄断行业,要重点进行监审,严格控制价格成本中的工资水平,逐步提高垄断行业的公共服务功能。

36妥善处理价格改革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在出台新的调价措施时,要注意对城镇低收入群众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提高其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要探索对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生活必需品采取稳定价格、价格优惠或给予补贴等措施,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要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物价和解决价格改革问题,促进城镇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李新元钦州市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Z].钦州政府网,2014

[2]张日辉钦州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N].钦州日报,200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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