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壮丁”:国民政府的战争总动员
2015-05-30
新传奇 2015年47期
“抓壮丁”是抗战时期较为普遍的现象,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实施征兵制及强征手段也是非常复杂的问题,难以定论其是非。
势在必行的战争总动员
成年男子曰“壮丁”,在抗战期间,这一词多指农村的男性青年。从1937年开始,抓“壮丁”的现象就普遍存在于西南地区,但要了解当时为何要抓“壮丁”,首先得了解当时国民政府实行的兵役制度。一般情况下,兵制分为“募兵制”和“征兵制”两种,顾名思义,募兵制是指以金钱为报酬招募的士兵,征兵制则是要求在一定条件下的国民,必须有其从事军职的义务。例如秦朝时法令规定从16岁到60岁的男子,无论贵贱,都必须服兵役两年;西汉初年就规定年满20岁的男子都要在官府登记,从23岁起服兵役两年,这些都属于古代征兵制的范畴。
近代中国,自晚清开始实行的就是募兵制,无论是朝廷的正规军,还是地方编练的民团武装,招兵买马都是以金钱为手段,当兵的人也无非是冲着军饷和吃粮而去投军。北伐战争之后,中国的形势已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尽管此时蒋介石在形势上统一了中国,但军阀割据,中央政令不通的现象依然存在。不过对国民政府而言,更为致命的是日本的步步紧逼。1931年,日本关东军制造“九一八事变”,1932年又发动“一二八事变”,1933年爆发长城抗战……形势日益严峻,中日之间的全面战争已不可避免。为应对未来的战争,国民政府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都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1933年6月17日发布的《中华民国兵役法》——这部兵役法的第一条即为“中华民国男子,服兵役之义务,依本法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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