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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明评阿来《尘埃落定》:傻子视角下的家国史

2015-05-30

记者观察 2015年7期
关键词:尘埃落定阿来傻子

那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当代写作研究中心“春秋讲学”之2015春讲邀请到著名作家阿来和文学评论家陈晓明驻校讲学。陈晓明以《小说的视点、历史与抒情》为题为中文系本科生讲课,陈晓明谈到:“我认为文学批评是整合这个时代人文知识的一种方法,因此我在理解文学作品时,会调动人文知识的各个方面来进入作品,这是我接近文学作品的一种方式。”陈晓明运用这种方法进入了阿来作品《尘埃落定》,为大学生解读西藏人的“眼神”。

以下为陈晓明讲课内容精选。

农业文明衰败:汉语文学对世界的独特贡献

《尘埃落定》最鲜明的地方在于它用一个傻子的口吻讲一段历史故事,这一叙述视点非常独特,很吸引人,这是它能在上世纪90年代末脱颖而出的最重要的原因。其实,这个视点也正是阿来的眼神,他看到了西藏的一个历史时刻。阿来透过这一眼神去推敲西藏人的民族性,即他们的文化、信仰和命运,从而透视出这个民族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刻的命运和存在。阿来的母亲是藏族人,他的父亲是回族人,且曾是最后一个土司家里的马帮队的队长,因此阿来手上有着许多源自父辈的非常真实的材料依据。

从这本书的题目看来,尘埃,是一个非常小的、卑微的存在。大干世界中它来去无踪,可能存在着,也可能甚至都没有存在过,微不足道。但是它有它的历史,有它飘起来落下去的历史。同样地,《尘埃落定》写的是藏族地区最后一个土司在遭遇现代暴力介入的前前后后,即一段历史走向终结时的境况。整个过程正如尘埃飞起,又落下。在这部小说里,外部现代文明进入藏族地区,导致其自身历史的覆灭,而这一覆灭不止来源于外部暴力,还源自其自身不可逃脱的命运。《尘埃落定》被放置于现代历史转型交错的结构中来表现,也使得小说显大气磅礴、纵横捭阖。

多年前,我觉得我们的小说写的历史都太单一化了,都是在20世纪历史边缘的基础上来展开书写。但后来,对于这种现象,我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肯定,即在世界文学的格局中,如此书写农业文明衰败的历史是其他文学所没有的。而这正是汉语文学对世界文学的一个独特的贡献,即书写了一个伟大农业文明衰败的最后的历史。

其中最典型的是莫言的《檀香刑》《丰乳肥臀》和《生死疲劳》。在这三部小说中,他把农业文明在20世纪的中国里走向衰败、绝望的痛苦进程写了出来,这是世界文学所未涉猎的,也是中国文学独特的地方。而《尘埃落定》也很类似,它写的是面临现代文明冲击的农奴制下的西部藏民族的社会——一个从最开始用土枪打仗、战前还会用巫师发力的社会,如何发展成为卖鸦片、换武器,但最后还是在解放军轰隆隆的炮声中覆灭了的社会。

那么,文学给予了人类文明的存在怎样的解释呢?以《尘埃落定》为例,其实它对文明的解释都是悲观的。在作品之外,众人眼中土司制度的覆灭带来的是兴盛,是农奴要解放的曙光。而作品之中,阿来透过一个傻子的视角,让读者看到一个巨大的虚无。

正如小说中所提到的,傻子躺在旅馆里面,他会想到“看不见的东西上到了天界,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这里表达了一种历史终结之后的悲哀。

从历史的角度看,由一个傻子讲述这个历史,包含着对土司制度最后覆灭的一种宿命式的论定。但说到底,傻子也是一个人,是一个生命存在,虽然他被否定了,他的家族被否定了,他的家族被剿灭了。但是当我们面对这一历史,用进步和落后、兴盛与衰败以及伟大的新历史纪元的开始,赋予其历史的正当性,这些理由还是显得并不十分充足,因为它毕竟是生命,毕竟是一个家族,一种文化和一种文明。而对于从这一悲剧宿命中透出的虚无要怎么理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

傻子视角:作家更诚实地与读者对话

《尘埃落定》用一个傻子来讲述一个家族的辛酸史,所以这部小说并没有过多地表现出外部历史对西藏历史的介入,而是侧重于表现他们自身对外部社会的反应。小说呈现得更多的是家族内部的争斗,以及家族内部和土司之间的争斗。但由于作者用傻子的视点进行叙述,历史最终呈现为一出戏剧性的和略显荒诞的舞台剧。

读者透过傻子的视点看到的是家族内部的纷争,以及土司制度本身气数已尽的种种征兆,这一点恰和《红楼梦》一样。它所呈现出的一种观点是:一种传统发展至今,气数已尽,最后将不可避免地衰败死去。

那么傻子的视点在这里有什么意义呢?其实,用傻子的视点重新叙述史诗,让他自然而直接地讲述自己的生活,会展现出一种独特的异域特征。因为傻子的视点有些像小孩的视点,所以小说带着一种一切都是非常离奇的、非常不可思议的魔幻色彩。在傻子的视界里,有神秘性宗教,还有情侣酷刑仇杀,这些是普通人看不到的。透过他的视角,我们可以充分地看到如史诗般展现的异域的历史、宗教、风情文化以及文明的命运。

用傻子作为叙述者是一个高招,因为这个视点让他可以超越现实逻辑和一切的不合理。这样一来,小说可以把生活现实的逻辑全部打碎进行重组,拼接出离奇的、怪诞的、本质的生活情景。而在这样的生活情景中,心理现实和魔幻现实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呈现。

其实读者在最后可以发现傻子根本不傻:他只是让自己伪装成傻子。虽然傻子将自我命名为傻子,他也一再地陈述他的爸妈,他周围的所有人都把他看成是傻子,但实际上他的傻仅仅是一种借口、托词,他心里比谁都清楚、明白。他的一些被认为是傻的举动,不过有点偏离常规而已,有些是青春期的叛逆,有些是过于胡闹,有些则是为了保护自己。

在小说中,有一段写的是傻子的独白: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要开始,我只好把茫然的眼睛看向周围空旷的原野,地上的景色苍翠而缺乏变化,就像从来就没有四季变迁,夏天在这片旷野上已经两三百年了。”当读者看到这段叙述会发现,傻子是和这片大地,和西藏的大地,和他们的文明的历史,和时间和空间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小说使用了傻子这个视点,所以使得主人公既能走到日常情境中去,又能思考作为常人不能思考的那些东西,从而使得文章的叙述更自然。想一想,如果一个来自奴隶社会的偏远地区的常人,动不动就想到几百年、几千年的历史,想到过去、大地和原野,是很不切实际的。但由于傻子是可以不受这些常规逻辑的约束的,因而当他思考天地玄黄的时候,就不会显得那么突兀了。

通过这一叙述可以看出,90年代的中国文学很大程度上受到了马尔克斯视点的启示。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第一句话写的是,许多年之后,奥雷里亚诺上校面对着行刑队的枪口,想起多年前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而这一叙述其实是交织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三重时间。

在中国作家眼里,叙述人是小说中的一个角色,叙述是小说一种行为。在我们过去的现实主义小说中,叙述是全知全能的,历史是客观的,是需要用历史唯物主义式展开的,作家只是一个把这段历史复述出来的人。正如《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和《暴风骤雨》,它们都是写一个马车开进村庄后引发的革命,这一切的开始、发展、进程,都是历史自然发生的一个过程。

同样的,柳青《创业史》的叙述也是全知全能的叙述。历史是如此产生和发生的,它是真实和必然的,不管它是以哪种方式来发展,都是历史最本质意义的表现。但马尔克斯的小说叙述,告诉了中国的作家:小说是虚构的,是作家叙述出来的。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对这种叙述的强调,是中国作家回到了自己个人对历史的理解的表现。其实,小说中以傻子为视点是受了弗戈纳的影响。正因为弗戈纳是那么白痴的人物,才会看到中国作家和世界文学在八九十年代的对话,而它确实给中国小说的艺术提供了一个非常大的发展机遇。

中国文学只有经过和世界文学、世界最前沿的文学经典对话过后,才能探索出它生长的道路。对此,我持肯定的态度。小说需要为傻子设置一套逻辑,让他在白与黑、明与暗的双重世界中穿越、游戏。《尘埃落定》通过这个方法,在傻子的叙述和真相之间,构造了一种双重奏,这和其他一些小说的叙述单一性就很不一样。

傻子的视点能让小说在傻子的叙述和真相之间构成一种二重关系,即人们都以为傻子不理解种种事物,但事实上他却像先知一样洞悉了人情和命运。这样一来,小说本身在叙述上就有了一种强大的张力和空隙感,使得叙述人的叙述和在历史中自然而然发生的事件产生了一定的距离。

但是,运用傻子的视点也是有利有弊的。虽然《尘埃落定》涉及到了一些藏地的宗教的背景,使得小说本身带有一定的神秘感,而这在90年代已经是非常超前和不简单了,但在今天看来,《尘埃落定》对藏地宗教的背景,对宗教思考还不够彻底。因为它主要的叙述过于依赖傻子的视点,而这就意味着小说本身无法进行更加深刻的反思,特别是对宗教的叙述和反思不够充分。比如,小说中有一段写到翁波意西被麦琪土司割了舌头,但这个人最后还是接受了宗教的虚伪,尤其是藏地统治的残忍。而小说并未就翁波意西涉及宗教的故事进行展开,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小说有其他想表现的东西,鉴于篇幅的限制而这么做。但不能否认的是,由于小说使用了傻子的视点,小说本身没有对宗教进行理性的思考。

我们可以看到,除了阿来笔下的傻子,还有王安忆笔下的捞渣、莫言笔下的黑孩,它们都运用了傻子视角或孩子视角。其实,这也正是作家用一个更加诚实、更加平和以及更加普通的姿态来和读者对话。我们现在已经从一个绝对的、独断论的叙述转化为一种不可靠、不确定的叙述。而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不可靠、不确定叙述正标志着我们进入了后现代叙述。

文学的心理特权:历史叙述充满诗性

《尘埃落定》由于使用了傻子作为叙述者而存在着浓郁的抒情性。日本的柄谷行人在谈到日本文学现代起源的时候,特别提到了现代小说的心理特权和民族国家诉求这两个方面,这是现代小说的一个显著之处。柄谷行人论述的都是日本一百年前现代初期时候的小说的叙述,而到了90年代,心理特权和民族国家诉求已经都非常完整了。

但在心理的表现和对民族国家历史的叙述方面,现代小说构成了一个双重关系,一方面,西方小说的浪漫主义意识是强调自我,强调主体性。无论是《包法利夫人》还是《红与黑》都体现了这一点,即它们强调的是一种个人的自我的历史。

而在《尘埃落定》中,傻子所在的最后的土司家族的崩溃,这其实象征的是整个西藏农奴制的崩溃,象征着西藏在进入现代所遭遇的一个强大的历史的命运。由此看出,小说之所以在这里采取了一个强大的抒情性叙述,一方面固然是由于阿来自己曾经是一个诗人,他用诗人的方式展开叙述。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他找到了一种对这段历史的叙述比较有效的或者说非常有表现力的抒情性的叙述方式。通过运用傻子的视角和抒情性的方式,阿来避免了对这么一段衰败历史叙述在政治上的尴尬。因为在中国要叙述一段历史,中国作家总是会进行自我审查的。即在给定的意识形态的框架中,作家的叙述不能太离谱,他必须要用很多艺术的伪装。所以在很多时候,包括八九十年代的先锋派,虽然他们有不同的历史观,对历史有不同的判断和理解.对现实有不同的理解,但由于环境的问题,他们无法直接去作出自己的判断,他们需要借用更加复杂的形式、象征、隐喻的方式,甚至是叙述风格来表达自己,而这就是强烈的抒情性。

阿来的小说揭示的是一种与历史化的民族国家建制发生了冲突的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权并不是正面冲突,而是以它独有的方式来抵制、抗拒历史的进行。在小说里,我们能看到农奴制的心理意识表现得强大而深入细致。特别是傻子,他也不愿意进入这个将要到来的历史。在小说的最后,傻子躺在旅馆里面,等着被仇人杀死。实际上,小说的这一笔也十分巧妙和诡异,傻子说他丢出了一件紫色的衣服,竟然落在那个杀手的身上。那么他此前他披着那个紫色的衣服上厕所,曾经他父亲拿着枪,差点要把他打死,最后一看是他。后来说是那个穿着紫色衣服的杀手把他哥哥,他哥哥其实已经病重了,哥哥没有病重,哥哥睡着了,是哥哥被他肚子上插了几刀,后来是腐烂死了。

这个细节也非常暧昧,它隐隐约约地暗示了那个杀手可能就是这个傻子弟弟。小说中这一段描写得非常抒情,也非常诡秘和魔幻,很像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那个飞上天的毯子,只不过它是紫色衣服从窗户飞出去,飞出去套在了那个杀手身上,套在了那个弟弟的身上。

其实,杀死二少爷的还是他们农奴制本身的恩恩怨怨,这是他们文化内部的解决,而非外部的。因为傻子二少爷的死,是最后的终结,并且这个终结选用了他们内部的仇人来进行,这就像《白鹿原》里边,鹿三拿刀捅死了田小蛾肚子里的白家后代一样,对比看来,我觉得这两刀有异曲同工之妙。

文学中心理特权的表现与民族国家构成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它从历史中脱落出来,最终被现代性的历史所碾碎,但它却是现代性历史废墟上遗落的最为鲜艳的花瓣。通过这点我们可以了解到,诗性是如何与现实、暴力、颓废、虚无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种非常饱满的,有张力的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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