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原则视角下的淘宝语言目的互动分析
2015-05-22吴燕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5期
吴 燕
(武汉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武汉430065)
淘宝对话是买卖双方基于淘宝网络进行交易时的对话。谢光跃(2011)指出,淘宝体有淘宝语体和淘宝文体之分,对话形式的淘宝体属于网络语体,非对话形式的淘宝体属于网络文体[1]。我们认为,前者是狭义的淘宝体,后者是广义的淘宝体。本文研究的是狭义的淘宝体,语料来自于淘宝商家提供的历时半年的约30 万字真实的网络交易对话。
目前,对淘宝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语用学[2]、社会语言学[3]、心理语言学[4]和心智哲学[5]角度作总体解释性研究,探讨淘宝语言的语用机制、社会语言学和心理语言学渊源;二是从文体、语域、体裁角度对淘宝语言特点作描述性研究,分析淘宝语言的特征[6—7]。前者多是整体上的宏观研究,后者是对语体特征或称呼语的微观研究,但这些研究几乎都是对广义的淘宝体进行概括宽泛的分析解释,是静态研究;所用语料多是来自网络或生活中的零散片段,缺乏系统性。本文以目的原则为指导,对淘宝对话过程进行目的关系互动分析,是一种动态研究;所用语料是淘宝商家提供的真实对话记录,体现了淘宝会话双方在完整的交易过程中的会话互动特点。
一、目的原则和淘宝对话的目的关系
目的原则是廖美珍教授(2004)基于法庭问答互动研究提出的,其核心描述为:任何理性(正常)的人的理性(正常)言语行为都是有目的的[8]。廖教授(2005)对法庭对话参与各方之间的目的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将其分为四类:目的一致、目的冲突、目的中性和目的未知[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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