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生长受限危险因素及分娩时机的分析*
2015-05-16崔世红孙俊燕陈娟李园园杭中霞申琳娜职云晓高亚南
崔世红 孙俊燕 陈娟 李园园 杭中霞 申琳娜 职云晓 高亚南
胎儿生长受限(Fetal Growth Ristriction,FGR),也称胎儿宫内生长受限(IUGR),指无法达到应有生长潜力的小于胎龄儿[1]。在我国其发病率平均为3%~7%,美国发病率为3%~10%。FGR胎儿的围产期死亡率为正常胎儿的4~6倍,占围产儿死亡总数的42.3%[2]。FGR可增加围产儿死亡率、发病率,宫内死亡,产时并发症,以及医源性早产(34周前的妊娠)[3]。本文旨在通过对353例临床病例进行分析,探讨FGR发生的相关危险因素和不同分娩孕周对围产儿结局的影响,提高产科质量。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2013年1月-2014年11月分娩的单胎、活产、无畸形的FGR患者173例为FGR组,孕妇年龄17~46岁,平均(29.76±0.438)岁,其中合并贫血93例,妊娠期高血压疾病71例,羊水过少29例,合并妊娠期糖尿病23例,胎盘异常18例,脐带异常5例,子宫形态异常1例,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1例,血小板减少1例,部分患者甚至同时合并2~3种疾病。随机选取同期住院同种族、单胎、活产、无畸形、新生儿体质量正常的患者180例,作为对照组。
1.2 FGR诊断标准 首先连续3周测量宫高、腹围,其值均在同孕周第十百分位数以下,然后进行超声检查:测量胎儿头围与腹围比值(HC/AC),其比值小于正常同孕周平均值的第十百分位数;按照各个孕周新生儿出生的体重的百分位数为依据,在相应的孕周范围内检测到样本体重低于相应孕周正常平均体重的第十个百分位为FGR患者[1]。
1.3 研究方法 对353例产妇的临床病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FGR的危险因素及终止妊娠的时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