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国际的纲领性文件
2015-05-14盖艳梅
前线 2015年5期
关键词:马克思
盖艳梅
《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以下简称《共同章程》)是马克思为国际工人协会(也称第一国际)成立起草的纲领性文件。1864年9月28日,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同年10月,受国际工人协会的委托,马克思起草了《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和《国际工人协会临时章程》,11月,经协会中央委员会批准作为临时章程公布实施。1866年在日内瓦代表大会上,《共同章程》得以正式批准。此后,在总结国际工人运动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章程又经过多次修改,并于1871年形成为正式版本。《共同章程》的核心是规定了国际工人协会的目的、任务和组织原则,阐述了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强调了建立无产阶级独立政党的必要性。
工人阶级拥有不同于其他一切阶级的使命
工人阶级的解放应该由工人阶级自己去争取;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一切阶级统治;
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
因而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项伟大的目标,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这一目标。——《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
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的解放斗争。历史上的阶级斗争,都是以一个阶级的统治代替另一个阶级的统治,根本上都是争取本阶级的特权和垄断权。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则是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并消灭一切阶级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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