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有公共设施之井盖的损害赔偿思考
2015-05-13赵瑞
卷宗 2015年3期
摘 要:现如今,政府构建的大量公共基础和服务型设施为人民基本生活提供保障,但时常会因这些公共设施造成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损失,损失责任如何承担特别是公有公共设施的可赔偿性方面。本文试着从现实中存在的案例和解决方法进行分析,加强公共服务的监管和责任归属机制,从生活和法律等方面尽可能的减少其所存在的弊端。
关键词:行政赔偿;公共设施;责任归属;可赔偿性
1 公共设施井盖事件
近些年来,由于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的范围在逐步扩展,都说下水道是一个城市的良心,但是井盖伤人案件层出不穷,一次次在媒体和舆论中出现,却没有大的改善。
1、井盖的概念
井盖,即地下管道(包含传输气体、液体等)的盖子,椭圆型,以金属井盖为主。井盖咬人,是指由于井盖破损或丢失,导致行人发生意外伤害,甚至丧失生命的公共安全事件。
2、井盖的公共事件
①2013年3月22日长沙暴雨,地下水暴涨井盖被冲开,21岁女孩杨丽君不慎落入下水道,被急流卷走生命。
②2012年4月29日,深圳的小学生陆莹莹在校门口的人行道上,堕入一口没有井盖、无遮无拦、深达6米的“黑井”,溺水身亡。
③2012年7月,哈尔滨市就接连发生多起井盖咬人事件:上海街无盖马葫芦连“吞”5人, 79岁老太掉进井盖,成为哈尔滨市马路陷阱年龄最大受害者。
3、井盖事件的公共设施思考
我们发现,城市窨井盖的牢固程度和下水道的防护级别,远不能确保行人的安全。井盖丢失、破损、松动等问题,变成了一张伤人的血盆大口,是井盖的质量不过关还是井盖的管理疏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