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候变化法律应对研究
2015-05-13谭宗林
卷宗 2015年3期
摘 要: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热点问题,其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各种自然灾害正在对中国经济社会状况和人民生存发展产生严重危害。本文分析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现状,就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节能减排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第一条明确规定了气候变化的含义:“气候变化”是指除在类似时期内所观测的气候的自然变异之外,由于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组成而造成的气候变化。
1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相关法律的缺失
(1)缺乏专门应对气候变化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法律。《环境保护法》在其关于“环境”的定义中涵盖了气候变化的内容,但是大气环境只是气候资源存在之处所,保护气候资源首先要保护气候环境,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在“环境”的定义中并未列举“气候”的概念,这种概念上的缺失,必然导致实践中对气候变化的忽视。(2)对一些非常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尚未制定单行法,而针对这些可再生能源制定单行法是国外强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经验。(3)现有能源单行法律的部分规定过于原则和粗略,缺乏操作性。法律规定的操作性是确保法律得到充分执行的必要前提条件,而缺乏操作性的法律规定往往使得法律沦为空洞的“宣言”,从而不能对人们的行为产生实际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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