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工伤赔偿问题研究
2015-05-13王代伟
卷宗 2015年3期
王代伟
摘 要:我国每年有1000万以上的学生在企业实习。由于缺乏足够的工作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实习生在工作中易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法律、法规、保险体系的缺失造成事故发生后学生难以得到有效赔偿,学校、企业、学生家庭常因此陷入旷日持久的纠纷。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在外实习期间的工伤赔偿问题成为当前职业学校的热点话题,值得深入研究。
关键词:职业学校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属于工伤事故范围的职工,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损害赔偿请求。其中,“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劳动者又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能力、能独立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并建立身份隶属关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以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的自然人。按这个标准,受伤的当事人的身份仍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所以,实习期间因工作造成的人身伤害,无法认定为工伤。据有关调查机构统计,全国每年有1000万以上的职教学生在企业实习,有将近30%的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
1 职业学校学生在外实习期间工伤赔偿案例
S系某职业学校学生,通过学校联系进入某公司进行实践。2012年1月,公司与S签订一份临时劳动合同。同年5月20日,S在该公司车间进行车床工作时不慎受伤,致使左手缺失。同年7月27日,该公司与S就工伤事宜达成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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