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商在签约方式上的税收筹划分析
2015-05-13刘建英
中国经贸 2015年2期
刘建英

【摘 要】近年来EPC总承包合同模式在中国的建筑业市场越来越普遍。由于EPC总承包合同模式的不同导致向业主开具发票类型的不同,EPC总承包商和分包签约方式以及获取发票类型的不同会导致净利润的不同。本文以EPC总承包合同适用的现行税收政策为依据,以发票流程为起点,对EPC总承包合同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分包合同签约方式分别运用敏感性分析进行税收筹划。本文运用利润敏感性分析法推导出在EPC总承包合同中设计,采购,施工的净利润公式和对应的总承包合同额边际贡献率和分包成本边际贡献率组合。通过EPC总承包合同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总包合同额和分包合同成本对净利润的公式和常量系数加以分析,总结出总包合同额和分包合同成本对净利润的敏感性。
【关键词】税收筹划;净利润
EPC总承包合同也称为设计采购施工合同(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总承包合同由设计,采购,施工三个主要部分组成。
利润敏感性分析法是在投资项目评价和企业其他经营决策中常用的一种不确定性分析方法。它是在确定性分析的基礎上,重复分析不确定因素变化时,将对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
本文的数据在假定增值税和营业税交纳的基本附加税为12%,即3%的教育费附加税、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税、7%的城建税附加税的前提下得出;若实际工作中还涉及水利建设基金等税种,只需将税率稍作变更就可得到相应的比较结果。本文通过对设计采购施工的净利润公式推导可以得到不同EPC总承包合同模式和分包签约方式组合的净利润公式和对应总承包合同额和分包成本的常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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