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ADL评分细化骨科分级护理实践探讨
2015-05-13赖红梅陈慧芳闫红莲袁亚南
赖红梅,韩 露,郑 薇,陈慧芳,闫红莲,袁亚南
自2010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以来,我科作为军队首批优质护理示范病房,在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方面作了一些尝试,但在临床分级护理实施过程中存在划分等级与适应范围不一致,护理等级与护理措施不对应的困惑。为使优质护理工作常态化,推动优质护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1],自2013年以来,我科采用医护合作的形式,根据病人病情严重程度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ADL)采用Barthel指数(Barthel index,BI)[2]测量病人的生活自理能力,以此为依据来细化护理等级,同时细化基础护理项目和基础护理执行人及执行时间,并制定质量检查标准,将护士参与基础护理的数量、质量与优质护理专项奖励基金挂钩,取得较好的效果,2013年在军队三级甲等医院评审中受到护理专家的肯定和好评。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3年1月—2013年12月骨科一区住院病人1 035例作为观察组,2012年同期收治的骨科住院病人967例作为对照组,两组病人在年龄、性别、病种、住院时间及手术大小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1.2.1 护理方法
1.2.1.1 对照组 责任护士遵医嘱在病人床头悬挂护理级别,并按常规护理方法对病人进行等级护理。
1.2.1.2 观察组 采用医护合作的形式,病情等级[3]由医师决定,护士依据病情等级按《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定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自理能力等级由责任护士初评,责任组长审核,依据病人ADL采用Barthel指数对病人进食、洗澡、修饰(包括洗脸、刷牙、刮脸、梳头)、穿衣(包括系鞋带)、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包括便后清洁和整理衣服)、床和轮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10项内容进行评分,医护共同依据病情和ADL分值细化分级护理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