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实践与思考
2015-05-12天津市地税局课题组
天津经济 2015年4期
关键词:信息
◎文/天津市地税局课题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收入人群不断扩大。如何针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难点,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和征管机制,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对此,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对银行业、独资合伙企业、外籍个人、股权转让等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特别是纳税评估工作进行了积极地探索与实践,也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天津市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及特点
(一)税目构成
2013年,天津市累计入库个人所得税13182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9%。从税目分项看,天津市个人所得税以源泉扣缴方式为主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两税目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占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85.1%。由于近年来,税务机关下大力量加强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的征管力度,这方面的征管漏洞越来越少。因此不实行源泉扣缴的其他税目,是今后税务机关加强管理的方向(见表1)。
(二)行业构成
从行业分布看,第三产业对个人所得税贡献最大,排在前五位的行业中有四个行业属于第三产业,只有制造业一项属于第二产业(见表 2)。
以天津市银行业为例,2010年银行业工资总额、个人所得税和平均税负率分别是576304.9万元、67055.7万元和 11.6%;2011年分别是733532.8万元、91088.3万元和12.4%;2012年分别是832036.8万元、96177.2万元和11.6%。其中高管人员近三年的税负率分别为22.4%、24.0%、24.6%,信贷部门经理税负率分别为13.7%、13.6%、13.7%。由此可见,银行业近三年工资总额逐年递增,但增长速度趋缓,其中高管和信贷经理税负率高于全行业平均税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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