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将发生重大改变
——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15-05-11
质量探索 2015年5期
关键词:检测
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将发生重大改变
——解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部署,4月9日质检总局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3号),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将发生重大改变。
近日,质检总局法规司、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就该办法的有关内容和改革亮点进行了解读。
一、科学设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依法合规。
按照国务院减少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将原有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格认定、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定三项许可合并为一项,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调整为采取其他行政管理方式。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行一次受理、一次评审、一次许可决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原则,办法中明确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实施范围,清晰界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定义,强调了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取得资质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