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信箱
2015-05-04
当代工人 2015年4期
关键词:企业
厂办大集体的企业欠费
该如何处理
问:辽宁鞍山市关杰
我们是一家国营企业下属的集体企业,因为困难一直欠缴职工的养老费,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答:
文件规定:“困难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欠费),经同级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后,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当年有一定缴费能力的,除企业欠费中应划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外,可一次性补缴当年欠费的30%~50%,其余部分应同地税部门签订缓缴协议,制定分期还款计划。2.当年无缴费能力的,但将来通过恢复生产、资产变现或主办企业补助能够优先偿还企业欠费的,除企业欠费中应划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外,其当年欠费和历史欠费可一并办理缓缴,与地税部门签订缓缴协议,制定分期还款计划。3.对于长期处于关闭停产状态的,企业应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企业应划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经履行认定程序后,可全部挂账。”
“在辽宁地区的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及市以下所属的国有企业兴办的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及其职工(含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困难企业由国资、地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认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厂办大集体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13号)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问:山西大同市陶菲菲
我一亲友遭遇了工伤,请问他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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