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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民主推荐干部的四点思考

2015-04-22吕殿国

党的生活 2015年2期

□吕殿国

关于规范民主推荐干部的四点思考

□吕殿国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任的必经程序,是选人用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绥化市北林区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重要参考。

合理确定范围,让知情人参与推荐。本着“有经常性工作接触和相关性”的原则,科学界定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既体现民主,又注意解决信息不对称、不相干人员参与的问题。一是上级领导特别是直接领导对推荐对象德才情况的把握较为全面,应当作为知情人来对待,多创造他们参与推荐干部的机会,并适当扩大其权重比例。二是相关服务对象与干部接触较多,比较了解干部的服务质量,也应在参与推荐人员中占有一定比例。三是把《条例》等法规中关于“其他需要参加人员”的提法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适当扩大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让相关“两代表一委员”等群体参与推荐,保证覆盖面。

改进方式方法,增强推荐的准确性。实际工作中,坚持注重“三个结合”:一是职级推荐与职位推荐相结合。事实证明,现行的职级推荐虽然简便易行,但由于没有侧重具体职位的个性要求,不能有效体现民主推荐的科学性,也不利于干部特长的发挥。我们根据不同职位的特点,明确不同的任职要求,由参与推荐的人员结合职位要求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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