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认识论的城镇特色研究
——以南安市石井镇为例
2015-04-21刘明
福建建筑 2015年12期
刘 明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福建厦门 361000)
基于认识论的城镇特色研究
——以南安市石井镇为例
刘 明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厦门分院 福建厦门 361000)
本文从哲学的认识论的角度,对城镇特色的构成、主体与客体及其关系进行讨论。并提出认识论中主体与客体存在的三种关系:认识关系、实践关系和价值关系。基于这三种关系来研究城镇特色,有助于全面、理性的认识城镇特色,为科学的规划、管理与建设等活动提供前提和基础。科学的规划、管理与建设活动能够促进城镇特色的形成、发扬和传播,同时可以提升城镇特色及其内涵。
城镇特色;认识论;主体;客体;石井
E-mail:lium880@163.com
1 认识论中的主体与客体
1.1 认识论
认识论是探讨人类认识的本质、结构与客观实在的关系,认识的发生、发展的过程及规律等问题的哲学学说。本文在认识论中的主体与客体的构成及关系中讨论城镇特色的构成及其实践中的一般规律。
1.2 主体与客体及其构成
主体为认知、了解和参与城镇规划、管理及建设等实践活动的人。即参与认知活动的人,可以是城市规划师、城镇居民、规划管理人员等。
客体为认知对象城镇特色。客体的构成:有形要素与无形要素。有形要素:为直接可以通过感知器官感知的城镇特色要素——自然生态环境要素、人工物质环境要素等。无形要素:社会、历史及文化等要素。
1.3 城镇特色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
(1)有形要素与无形要素互为统一
有形要素与无形要素互相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二者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相互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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