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影响分析
2015-04-21符瑞武邢诒俊
时代金融 2015年10期
符瑞武 邢诒俊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 海口 570105)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与银行业的发展
利率市场化是指将利率决定权交给市场,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发展状况以及与同业间的竞争需求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参照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来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1993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目标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提出。1996年,我国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1998年至1999年期间,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也相继实现市场化。2013年7月,央行宣布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取消贷款利率下限。2014年12月,央行发布《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2015年3月,存款利率浮动空间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2倍扩大至1.3倍;同年5月,存款利率上限由1.3倍进一步提高到1.5倍。2015年5月,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存款保险赔付上限为50万元;6月份,央行宣布实施《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并规定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金额为30万元,此举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还差存款利率完全市场化这最后一步,利率市场化改革接近尾声。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改革开放以来最重要的转型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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