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切实防止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
2015-04-21赵振军
党政研究 2015年2期
赵振军
〔摘要〕要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在民主政治领域主要应该警惕和防止两种倾向:一是利用民主,忽悠民主,把民主当成专制腐败的工具;二是蓄意把民主污名化和妖魔化,合理谋杀民主,公然专制和腐败。当前应当特别注意识别、防范和打击通过妖魔化民主剥夺人民群众实际权力的各种倾向。要有信心和自信与资本主义在包括民主在内的一切领域正面交锋和公开较量,以实际行动展示社会主义民主的强大生命力,以制度优势战胜资本主义。
〔关键词〕民主;妖魔化;人民;权力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15)02-0054-06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特别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1〕这些论述再一次在中国反腐倡廉、改革开放的重要关节点上把准了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的脉搏,不仅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基本经验的深刻总结,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揭示了中国进一步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人民在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是一些地方权力腐败和官僚主义猖獗的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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