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制度经济学与法学的不解之缘
——特集导读

2015-04-18

交大法学 2015年3期
关键词:科斯法学院法学

高 薇



新制度经济学与法学的不解之缘
——特集导读

高 薇*

凯原法学院与新制度经济学似乎有着不解之缘。2012年,我初到法学院便于夏季假期飞赴美国,参加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首期法律经济学暑期班,并在芝大有幸见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教授。已百岁高龄的科斯,专程赶来为参加暑期班的中国学者做演讲,与大家合影交流,共进晚餐。大名鼎鼎、著作等身的波斯纳教授及其子小波斯纳教授也为中国学者们讲授了法律经济学。能够在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摇篮遇见大师,结识众多有兴趣共同研究的师友,实是一大幸事。当一年后得知科斯离去的消息时,更觉那次相聚无比珍贵。

科斯虽从未踏足中国,但他的“中国情怀”却随着年岁增长而日益浓厚。在改革开放初期,科斯便急切地鼓励张五常回香港任教,近距离追踪中国经济改革。在晚年,科斯更是心系中国经济,用自己诺贝尔奖的奖金组织召开学术会议,研讨中国经济改革的得失,还与王宁合著《变革中国》。他的墓碑上镌刻着:“Ronald H.Coase,dedicated husband and single-minded economist,whose ideas have inspired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of China and will continue to inspire our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罗纳德·H.科斯,尽心尽职的丈夫,心无旁骛的经济学家,他的思想不仅鼓舞了伟大的中国转型,而且会继续启发我们研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科斯与中国的情缘,通过他的思想在中国广为传播,得以延续。科斯对经济学的发展感到失望,但是中国的经济活力又使他感到欣喜和振奋。他对中国经济改革的期望,就是他对经济学的期望。他相信,学术的未来在中国。

制度经济学的另一重要人物,青木昌彦教授也有很深的中国情缘,曾访问过凯原法学院。他是最早关注中国经济转型的经济学家之一,也与科斯一样将最后的学术生命献给了中国,献给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他曾说:“我对中国的关注是出于学术上的需要,是源自知识上的兴趣,希望能了解各式各样的社会形态。与那些可以毫无保留地和我探讨共同关注的知识、思想以及政策等方面的形形色色的中国人的相遇,也的确促成了我和他们之间牢固的友好关系。”

今年6月,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张五常教授来到凯原法学院演讲。与他同行的还有王宁教授。王宁曾长期担任科斯的助手,与科斯合著的《变革中国》一书为解释中国经济转型提供了崭新视角,是科斯经济学的重要阐释者。他在凯原法学院做了题为“经济中的法律:科斯版的法律经济学”的讲座,比较了两个版本的法律经济学,即波斯纳版和科斯版的法律经济学。在王宁看来,波斯纳将经济学作为一种手段,运用经济学理论研究法学;而科斯“功利”地关注法学,研究法律在经济中所发挥的作用,科斯版的法律经济学更契合中国。他们的到来,再次拉近了凯原法学院和新制度经济学的距离。

学术的风云际会、大师的深度对话,用张五常的话说“很是过瘾”。本期特集正是对这些学术思想的一个记录,也暗含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期望。题为“新制度经济学与法学:碰撞与发展”,象征着新制度经济学与法学之间的不解之缘。本期稿件的各位参与者、撰写者或是在法学、经济学领域蜚声海内外的著名学者,或是对制度经济学及法律经济学怀有浓厚兴趣的青年学者。因为共同的学术爱好,这些参与者彼此都已熟识,使这次交流和组稿十分顺利和愉快。可以说一切因制度经济学而起,一切“源自知识上的兴趣”,一切都出于渴望了解社会、解释各种社会现象的好奇心。本期特集由五篇风格不同的文章组成,都围绕“新制度经济学”与“法学”的主题展开。

《新制度经济学的来龙去脉》一文是在张五常教授在凯原法学院演讲的基础上整理得来。正如张五常所言,他身处新制度经济学发展之中,认识所有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人物,可以说是最适合讲述新制度经济学来龙去脉的人。张五常向我们娓娓道来的不仅是他个人在美国求学、任教的学术人生,同时也是他所亲身经历的新制度经济学诞生及发展的时代掠影。他所描绘的那个能够与众多大师交往、并从中汲取丰富学术养分的时代是令后人向往的。与康芒斯、凡勃伦为代表的旧制度经济学不同,新制度经济学建立在交易费用理论的基础上。学者们对交易费用的解释和相关理论应用存在分歧,使得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路径。20世纪60年代,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1960)、斯蒂格勒的《信息经济学》(1962)以及阿罗的《发明的经济福利与资源运用》(1962)三篇文章,从不同角度探讨交易费用,拉开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序幕。三位经济学家也都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新制度经济学后来的发展,在张五常看来,“机会主义全部都是些看不见的术语。跟着就是博弈论。80年代中期开始,新制度经济学跟着这个方向发展,一直到今天,输得一败涂地”。这也是他为何总是批评只重视图表、方程式和数据的“黑板经济学”,而强调如何使制度经济学是有经济解释力的,而非充斥理论术语的空中楼阁。这样的经济学才是“好玩又有用的”。

《解释社会:关于法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对话》来自一场法学家和经济学家的讨论。对话围绕一系列话题展开:“合约关系和社会变迁”“学术发表制度”“雾霾治理”“计划生育”以及“中国经济下一步的发展动力”。顺着这一脉络,参与者从各自角度谈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法治、互联网、金融、教育、学术、环境。借着这些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参与者完成了一次法学和经济学的沟通和对话。与传统经济学家不同,科斯和张五常更强调关注社会问题,致力于解释具体的经济现象,通过考察具体案例使经济学更具解释力,而法学研究同样离不开观察社会、解释社会现象。王宁曾在讲座中提到“Economics is too important to be left to economists”(经济学如此重要以至于不能仅限于由经济学家来研究),并将这一观点类推至法学学科(法学如此重要以至于不能仅限于由法学家来研究),认为跨学科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传统法学也因此发展成为社科法学。这些都预示着新制度经济学与法学在未来的进一步结合和相互借鉴。

《张五常〈经济解释〉对法律经济学方法论之启示》一文的作者是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永健教授。永健是我在芝大暑期班认识的朋友,在纽约大学获得法律博士学位,是从事法律经济学研究的优秀学者。他希望就张五常教授《经济解释》神州增订版的内容写一些法律经济学方法论的反省;同时也建议,同所的简资修教授正在酝酿一篇有关张五常教授经济学法学意义的文章,很适合特集的主题。于是又带来了简老师的《法律作为合约安排》一文。简老师是台湾中研院法律学研究所和台湾大学法律学系合聘教授,也曾访问过凯原法学院,是台湾著名的法律经济学学者。《好的科斯定理和好的法律经济学》一文,由杨曜先生与我合著。他就职于政府部门,是唯一一位不在学术机构供职的作者。他对科斯的学术成就和执着精神十分崇敬,想借此文纪念科斯,并消除一些对科斯定理的误解。我们曾在欧洲学习经济学、法学,本文可以说是一个经济学与法学的合作。希望借此文倡导一种好的法律经济学,用法学深厚的经验主义传统消除经济学侧重理论的倾向。

这三篇文章各有侧重,写作风格也不尽相同,却不谋而合地赞同科斯、张五常并批评“黑板经济学”,反对对交易费用的误解,以致成为空洞理论的护身符。“黑板经济学”的倾向也在影响法律经济学这一新领域的发展。法律经济学开始拥抱没有内容的经济学模型,而逐渐放弃执着于事实的案例分析。三篇文章的奇妙巧合也许暗示了一个趋势,越来越多的中国学者不满于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希望能够重回科斯所提倡的方法。在著名的经济修辞学家和经济历史学家麦克洛斯基眼中,科斯像是一位英国的堂吉诃德,坚持以真实世界为研究对象,不懈地与“黑板经济学”这一风车做斗争。现在看来,特集似乎成了“堂吉诃德斗风车”的阵营。

回顾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大师们的相继离去让人不免唏嘘,似乎一个群星闪耀的时代过去了。但他们开创的新制度经济学,那些精彩的思想,另辟蹊径带我们去看另外的一个世界。用张五常教授的话说,带我们走进了一个“学术伊甸园”。知识是一项有趣的商品,再怎么使用也不会减少。任谁占有了知识,也不会让别人无法占有。知识从创造出的那刻就急欲与人分享。这期特集,就是将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知识与人分享。希望对这些精彩的学问感兴趣的人能从阅读本刊中获得一些快乐、一丝惊奇或是一缕灵感。此外,也希望能够激发一些思考,使得学者们能重新审视法律经济学的方法论。是经济学方法论的全面入侵,还是法学方法坚守阵地,留待学者们继续争论。中国是否能成为新的学术中心,也许只有未来才能见分晓,但愿这小小专刊能够在学术那无边浩瀚的海洋中投下一颗小石,激起一些涟漪,足矣。

特别要感谢张五常教授的夫人,苏锦玲女士。教授此次演讲及访谈都使用粤语,苏老师承担了所有活动的粤语翻译和沟通工作。她是教授与内地同行进行学术交流时不可或缺的伙伴。还要感谢王宁,作为科斯的助手,为我们讲述了科斯版的法律经济学;作为张五常夫妇的好友,承担了很多沟通联络工作并整理了教授的讲稿。本期特集凝结了各方之心血和努力,是新制度经济学与法学不解之缘的一个延续。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猜你喜欢

科斯法学院法学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简介
兰州大学法学院简介
砥砺奋进中的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南大法学》征稿启事
法学
Beijing,mon amour
真实世界的法律金融学——金融法研究的科斯方法
中国决策者更应读懂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