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私学教育考论
2015-04-17李效杰
集美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15年1期
关键词:教育
李效杰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编辑部,山东 烟台264005)
唐代的教育事业发达,史载“鼓箧而升讲筵者,八千余人,济济洋洋焉,儒学之盛,古昔未之有也”[1]4941。唐代教育可分为官学和私学两个部分,唐前期官学高度繁荣,私学处于边缘地位;安史之乱后,官学遭到了沉重打击,私学日益发展,形成了私学繁荣、官学衰微的局面。笔者拟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就唐代私学教育的几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 唐代私学教育的类型
关于私学的概念和内涵,笔者赞同吴霓先生的观点:私学是指不由政府主持,不纳入国家正规学校制度之内,由私人或私人集团来主持、经营、管理的教育活动[2]2。既然是教育活动,就应具备施教者、受教者、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等基本要素。依据这一标准,笔者将唐代的私学教育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 个人讲学。唐代个人讲学者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把讲学作为主业之人。唐初的王恭,在做官前曾进行个人讲学,“每于乡闾教授,弟子自远方至者数百人”[1]2603。后来王恭做了太学教师,以精于三礼讲授而被称为“大儒”。太原人王质,“寓居寿春,躬耕以养母,专以讲学为事,门人受业者大集其门”[1]4267,以农耕和讲学的收入来赡养母亲。李善从流配地姚州回来后, “以教授为业,诸生多自远方而至”[1]4946,把传道授业作为自己的主要工作。刘轲曾求学于“以传书为道者也”的寿春杨生,这里的“道”是指《春秋》,“三代圣王死,而其道尽留于《春秋》”[3]7675,可见杨生是讲授《春秋》为主的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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