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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7
婚姻与家庭·社会纪实 2015年4期
@shang0405:去报案的时候怎么能证明身上的伤是因家暴被打的?
@杨澜:过去是谁主张谁举证,现在专家建议“举证责任转移”,即需要被告方证明不是他打的,有些伤也可法医鉴定,自己不小心撞伤的和被有意打伤的,伤口是不同的。
@王玲09:请问杨澜老师,怎样看待家庭暴力对年幼孩子造成的心灵伤害?毕竟有的小孩子看到父母打架只能静静地或者哭闹着躲在一个角落。
@杨澜:家庭暴力对孩子的伤害是深刻而久远的,孩子受到惊吓,更因为父母反目而感到痛苦。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模式,还有可能让他长大后采用同样的方式,或者因对施暴方的憎恶,而产生亲情的疏远,甚至对婚姻和家庭产生深深的畏惧和怀疑。
@妞妞:女人和小孩始终打不过男人,属于弱势群体,他们面对家暴该怎么办?怎样更好地保护自己呢?
@杨澜:家暴是以控制对方为目的的身体、精神、经济和性的侵害,而且是一种习得式的行为模式,如果你第一次容忍了以后就会不断发生。所以“零容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也可以拨打110请警察做笔录,记录在案。把验伤证明保存下来留作证据。
@石海盐:我觉得现在提倡女性用法律保护自己,这可能面临着家庭的破碎,孩子失去父亲。面对这些远比面对家暴更难,这也许是很多女性选择一忍再忍的原因。
@杨澜:如果女性采取对家暴“零容忍”的态度,让对方一开始就知道,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感情和婚姻反而有可能得到维护。不然这种充满暴力和痛苦的婚姻对孩子的伤害更大,不必勉强维护表面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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