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市场的企业不道德行为研究
——基于行业竞争和政府监管的视角
2015-04-15孙舟天洋李惊祥
财政监督 2015年16期
●孙舟天洋 李惊祥
产品市场的企业不道德行为研究
——基于行业竞争和政府监管的视角
●孙舟天洋 李惊祥

企业不道德行为在市场经济中较为普遍。近年来,“三聚氰胺奶粉事件”、“雨润问题肉事件”、“速冻食品病菌门事件”等相关企业不顾消费者安全而生产问题产品的报道不绝于耳,我国被曝光的产品安全事件逐年增多,企业不道德行为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一、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内涵
首先要考虑的是,企业不道德行为应当如何界定。在商品交换关系中,交易双方都怀着利己的目的,这原本无可厚非,但随着现代产业交易规模的扩张,经济运行越来越复杂,生产者和消费者逐渐分离,信息不对称问题表现得更加明显,交易暗藏着“道德风险”。由于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无法获得有效评价,生产者很有可能会漠视匿名消费者的利益,利用自身所拥有的信息及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提供问题产品去欺瞒消费者以牟取私利。在企业伦理的研究中,这就被称为企业的不道德行为或道德失范,这是企业不顾甚至侵害消费者及其他相关者的利益,有意识地违背平等互利、诚实不欺等原则而追逐单方面利益最大化的过程,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见利忘义而损害企业声誉的行为。
因此,企业不道德行为从本质上看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是企业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通过投机和欺骗等手段损害他人利益而牟取私人暴利,进而损害企业声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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