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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晚年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精髓及其当代启示——兼论人类社会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的矛盾关系

2015-04-14钟佩君

江西社会科学 2015年10期
关键词:列宁矛盾原则

■钟佩君

与以往的理论不同,实践这个特定的范畴,在整个马克思主义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哲学世界观上,马克思不是书斋里的学者,终其一生,马克思都在为工人阶级的解放事业而斗争,他直截了当地把自己的新哲学称为 “实践的唯物主义”,并公开表明他创立的新唯物主义的特点就是实践性:“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2](P61)所谓“改变世界”,一是从理论上批判现实世界,二是从实践上改变现实世界。

对于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历来主张,只能从已掌握的实践材料出发对其作大致的构想,如果谁试图对其作具体详尽的描绘,就只能重蹈空想社会主义的覆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2](P87)这就是说,共产主义理想并不是从主观的善良愿望出发予以确定的先验模式,也不是凌驾于现实之上要求其与之相适应的既定目标,恰恰相反,理想应适应于现实,理想不过是内在于现实运动中的必然性在人们头脑里的反映和抽象。共产主义作为未来的社会形态,是现实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任何伟大人物都不可能主观设立或改变这种历史的必然性。因此,在共产主义的问题上,他们从来没有在实证材料所能提供的预测范围外对其作更多的细节描写,而且认为即便是关于未来的大致构想,也还要经受实践的检验,而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教条。恩格斯就曾对像俄国这样“半文明”国家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作过这样的论断:“至于这些国家要经过哪些社会和政治发展阶段才能同样达到社会主义的组织,我认为我们今天只能作一些相当空泛的假设。”[2](P93)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未来的一切都应由实践来决定,都要经受实践的检验,在实践中,人民群众会找到符合各国具体情况、具有各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也会创造出符合各国具体情况、具有各国特点的新型社会主义制度。

当历史进入20世纪时,革命的重点由西方转向东方,实践的问题以前所未有的形式凸显出来。随着垄断资本的发展和帝国主义时代的到来,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任务被推到了时代的前台。对于社会主义来说,如果说在这之前还主要局限于理论的探讨和论争的话,那么,在人类跨入20世纪之后,理论的问题就转化为实践的问题了。时代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如列宁所说的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已经到来。而新时代昭示的就是“一切都在于实践”,不仅仅原有的理论要经受实践的检验并由实践来加以修正,举凡一切新的思想和新的任务的提出都要由实践来决定。

然而,理论是一回事,实践则是另一回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在历史的巨大矛盾运动中行进的。尽管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一再强调实践的基础作用,把实践视为他们全部理论的根本,但是,当理论一旦被提出并被坚信正确无疑的时候,实际上就等于将其与实践分割开来,于是实践的本然状况就被打破,理论与实践的矛盾开始涌现出来。可见,任何理论的创始者当其创造某种理论观点的时候,同时也就意味着理论与实践矛盾的形成和展开,而且随着实践的发展,这种矛盾会呈日益深化和扩展的状态。问题在于,任何理论家在提出自己的理论时,并没有也不可能充分认识到这种矛盾,否则就不会创造出这种理论。这种矛盾在一开始是隐含的和潜在的,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较为充分地展开并暴露出来后,才能被人们逐渐认识到。马克思、恩格斯作为辩证法大师,尽管一再表明其理论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但是,他们的理论必然蕴含的内在矛盾及其未来发展状况是他们无法预料的,特别是,其后继者虔诚地将他们崇敬的创始人的理论神圣化,这就等于宣告理论与实践矛盾关系的彻底断裂,同时表明其理论生命力的终结。

列宁是一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在领导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理论与实践之间这种内在和本体的矛盾,因而完全按本本上的设想来规划俄国社会主义的蓝图。结果,列宁不得不承认,“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3](P570)。正是在实践中遭到了严重的挫折和失败之后,列宁才最终认识到,本本的时代已经结束,社会主义的实践时代已经来临,在这个时代,能够决定我们行动路线的不是本本上的观念,而是实践的活动。“一切都在于实践”,这就是列宁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启示所提出来的新的时代论断,是新型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的时代格言,是带领俄国人民创造新的历史事业的行动纲领。

二、“一切都在于实践”的本质内涵

列宁的晚年是在领导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度过的。在探索如何在东方一个小农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列宁逐渐地从书本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重新思考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十月革命之后,如何在俄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国家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近三年的“军事共产主义”时期,列宁实际上是想按本本上的“观念”和“原则”来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甚至想计划“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3](P570)。 历史是无情的,这种主观的计划最终陷于失败。为了保住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也为了维持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列宁不得不果断地废止“军事共产主义”而改行新经济政策。伴随着这种社会实践变革的是对传统社会主义思想的反思和再认识。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列宁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看法发生了“根本改变”[3](P773),使其思想在晚年发生了一次新的飞跃和升华。例如,他从根本上突破了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商品和货币的原则,提出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业的思想;破除了社会主义必须运用革命方式“摧毁”旧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观念,提出了通过改良主义的办法和行动方式来进行经济建设的思想;摆脱了所谓“纯社会主义”的概念,提出了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思想,等等。这些思想都大大超越了传统的社会主义模式,形成了新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也由于列宁逝世过早,其晚年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还不够系统和完整,有的观点刚刚提出来,还未来得及接受实践的检验,因而不免有些匆忙。但如果我们深入列宁思想的深处,特别用 “一切都在于实践”的总纲将其贯穿起来,那么,列宁晚年思想的内在联系及其精神实质就会显现出来。在我们看来,列宁“一切都在于实践”的命题,并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地位的简单概括,而是列宁对自己毕生从事革命实践特别是社会主义建设全部经验的总结,是其领导俄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它包含了丰富和深刻的理论内容,主要之点在于强调,必须在实践中逐渐摸索和寻找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

其一,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不是现成的,而是在千百万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产生的。列宁告诫全党,社会主义建设不能靠一般公式,靠一般的纲领上的原理,靠一般的共产主义原则,因为“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4](P466)。而经验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任何人即使是最伟大的人物也不能在事先设想出一套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方案,“只有集体的经验,只有千百万人的经验,才能在这方面给我们以决定性的指示”[1](P545)。所以,“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5](P53),是在人民群众的实践中逐渐形成和产生的。

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这种实践性,决定了率先取得胜利的俄国人民必须研究本国的具体情况,探寻具有俄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列宁反复指出,和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不一样,俄国是一个小农占优势的国家,所以在走向社会主义时,必须经过一个特殊的过渡阶段。同时,俄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比俄罗斯更落后的少数民族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将更加困难。在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列宁在《给阿捷尔拜疆、格鲁吉亚、阿尔明尼亚、达格斯坦、哥里共和国共产党员同志们的信》中,具体分析了这些南高加索各民族不同于俄罗斯的特殊情况,要求他们“更加缓慢、更加谨慎、更加有步骤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对于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特别是农民,要温和一点,谨慎一点,通融一点。”[3](P486)他认为,世界走向社会主义是必然的,但是各个民族 “由于开始向建立社会主义前进时所处的条件不同,这种过渡的具体条件和形式必然是而且应当是多种多样的”[4](P140)。他要求俄国共产党应该 “研究俄国革命的特殊条件和革命发展的特殊道路”[1](P614)。

其二,社会主义实践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试验的过程,只能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列宁反复指出,社会主义建设谁也没有搞过,所以,在每一项实际工作中,都必须遵循“七次量衣一次裁”的原则,通过多次试验来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他说:“我们初次从事新的事业,聪明才智从哪里来呢?我们这样试试,那样试试。我们曾随波逐流,因为那时区分不出正确的东西和不正确的东西,要做到能够区分是需要时间的。”[6](P283)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主体的观念、计划、意志客体化的过程。不同的主观指导思想会产生出不同的实践结果。当我们不能确定哪一种指导思想、实践方案更符合客观实践的时候,通过实践对不同方案进行试验是唯一正确的途径。

实际上,任何实践的过程同时也是检验我们的认识正确与否并加以修正的过程,因此,任何实践都要带有试验的性质。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因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实践的实验性就具有更突出的意义,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每一个步骤中都大量地、经常地存在。列宁的伟大就在于通过实践的试验发现原来的想法、计划有错时,能更加敏锐地把握客观规律,更冷静地正视现实情况,更迅速地改变自己的计划和策略,而不被传统的理论和做法束缚自己的手脚。例如,在如何改造农业的问题上,列宁在1918年下半年就提出要进行各种实验,先后采用的试验形式有国营农场、农业公社、共耕社、合作社等。在经过了两年多的实践后,列宁认为,农业集体经营的各种试验和创举虽然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实践也表明这些试验形式都是不成功的:“人们怀着一片好心,到农村去组织公社、组织集体农庄,却不善于经营,因为他们没有集体工作的经验。这些集体农庄的经验只是提供了一个不该这样经营的例子,让周围农民见笑或生气。”[7](P53)所以,列宁最终作出了这样的结论:改造小农特别是改造其心理和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花好几代人的时间。列宁逝世之前,提出了用合作制这种组织形式改造小农的设想,但这种合作制和以前的合作制不一样,是经过改造了的与新经济政策相适应的合作制,而且首先只是存在于流通领域。列宁强调,由流通领域发展到生产领域,需要经过至少二三十年的时间。

由于社会主义建设的这种探索性质,决定了其必然是一个在错误中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针对社会主义敌人的攻击,列宁在许多文章和讲话中都谈到,在社会主义建设这样崭新、伟大和艰难的事业中,难道能没有缺点、错误和失误吗?他承认,在这条道路上,我们犯的错误最多,遭受到的失败也最多,但“只有什么事也不做的人才不会犯错误”[3](P652)。列宁这些论述说明了社会主义建设的艰难性、探索性和复杂性以及在错误中学习的重要性。他认为,在错误中学习是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必然途径,关键是我们对错误应抱有正确的态度。首先要不怕承认自己的错误,不讳疾忌医,不固执己见,不孤注一掷:“失败并不危险,危险的是不敢承认失败,不敢从失败中得出应有的结论。”[8](P226)其次是冷静地看待这些错误,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并坚决地一次又一次改正错误,直到找到正确的道路。他说,我们正在学习怎样在一个小农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大厦不犯以往的错误,“如果原先的道路在当前这个时期证明不合适,走不通,就选择另一条道路来达到我们的目的”[3](P569)。

其三,社会主义建设与以往的军事斗争不同,它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呼唤渐进精神和求实态度。列宁指出,过去我们依靠热情、冲击和英勇精神取得了政治上和军事上的胜利,但在转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这个优点已经成为最危险的缺点了。这是因为经济建设与革命相比,具有自身不同的特点:“在经济工作中,建设必定更加困难、更加缓慢、更加循序渐进。这是由于经济工作在性质上不同于军事、行政和一般政治工作。这是由于经济工作有特殊的困难和需要更深厚的根基。”[8](P114)所以,经济建设不能用革命的爆发式方式去解决,而要求扎扎实实地进行创造性的工作,要求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进程,缓慢地、渐进地向前推进。布哈林等人由于不懂经济建设的特殊性,在建设问题上表现出狂热、急躁的毛病,企图用过去的军事手段来解决现在的建设任务。他们说什么 “我们并不是那种歌颂机关工作实际主义和渐进精神的人”[4](P145)。 列宁批评了这种小资产阶级革命性:“实际主义和求实精神在革命者中间是一个不大受欢迎的口号。”当由政治斗争的阶段转入经济斗争的阶段之后,“讲求实际和求实精神正是当前的主要口号。”[4](P145)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使俄国进入了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要格外慎重地确定任务,要十分耐心地进行细小的日常工作,这里“我们只能一步一步地、一寸一寸地前进,否则像我们这样一支‘军队’,在这样困难的道路上,在这样艰难和危险的情况下,现在是无法前进的。谁对这一工作 ‘感觉乏味’,‘没有兴趣’,‘不能理解’,嗤之以鼻,或惊慌失措,或沉溺于大谈什么缺乏‘过去的兴奋’和‘过去的热情’等等,那最好是‘解除他的工作’,让他告退,使他不致造成危害,因为他不愿或者不善于考虑当前斗争阶段的特点”[3](P558-559)。 在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上,列宁一再告诫全党,要切忌急躁、冒进、吹嘘、蛮干,“要专于干实事,少说空话”,宁可少些,慢些,但要好些。

三、“一切都在于实践”的现代启示

列宁对实践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所做的全面具体的阐述,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高度总结,揭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规律,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方法论原则,在理论上大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列宁的这些论述特别是其“一切都在于实践”的思想,对我国现在正在从事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启示意义。

在西方,近代的空想社会主义首先是作为一种人类理想的“价值形态”而出现的,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从抽象的理性原则出发,诉诸所谓人类的“永恒真理”、“永恒正义”以及不可剥夺的“人权”等,以此来构建一个尽善尽美的理想社会。马克思、恩格斯不满意这种单纯出于主观善良愿望的价值构想,力图将其建立在基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之上。1843年底,青年马克思在致友人的信中就提出要 “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9](P416), 并向世界大声宣告:“我们就不是以空论家的姿态,手中拿了一套现成的新原理向世界喝道:真理在这里,向它跪拜吧!我们是从世界本身的原理中为世界阐发新原理。”[9](P418)马克思、恩格斯创立新的唯物史观和在经济上揭露剩余价值的秘密,都是为了给其科学社会主义奠定理论的基石。然而,社会主义由纯粹的“价值形态”向“科学形态”的转变不是一次完成的,正如人类对于科学的绝对真理的追求不可能一次获得一样,它将是一个不断转化的永无止境的过程。

人类社会的发展注定是曲折的。当社会主义尚处在理论形态的时候,其内部的 “价值原则”与“科学原则”的矛盾也处于潜在状态,但当其付诸实践,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化之后,这种矛盾就自然显露出来,成为社会的现实问题。自人类诞生之后,其自身的发展一直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在这一极其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类始终怀抱着至善的终极理想,但总的来说,人类社会并没有按照那些思想家的理想原则去运行,尽管一代一代的思想家在不断地制造这样的理论和理想。

这种状况在人类进入20世纪之后被打破了。随着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的胜利,人类在自己的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它主要不是历史的原生的产物,而是理论建构的结果。[10]社会主义的这种实践在一开始就将其“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置于矛盾对立的状态。在列宁那一代的革命者的头脑里,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价值原则”,同时也是一种“科学原则”,是二者的完美结合。然而,现实是粗糙而又严峻的。当我们试图将这些理想的原则应用于实践之中时,“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的矛盾就开始暴露出来了。面对这种矛盾,我们不是反思理论自身的问题,而是归咎于实践的错误。于是,我们陷入一种历史的双重悖论之中:“价值原则”凌驾于“科学原则”之上,而“科学原则”又反过来置“价值原则”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同时凌驾于社会实践之上,而社会实践最终又将所谓的“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踩在自己的脚下。当我们把一种理想当作一种至高无上的原则并运用其去强行改造社会时,这实际上就是将“价值原则”置于“科学原则”之上,我们过去所犯的急于求成、急于过渡的错误,就是这种做法的典型表现。当我们同时将这种“价值原则”视为“科学原则”的化身时,又会反过来将“科学原则”置于“价值原则”之上,“四人帮”提出什么“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口号,就是这种错误的集中反映。当我们把社会主义当作一种先定的模式和既定的原则时,实际上就是把它置于社会实践的客观规律之上,从而把自己摆在了历史必然性的对立面。

纵观人类历史,实际上,“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的矛盾始终存在。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人道、至善这些价值目标,这是人作为人的“类本质”的特性之所在。但是,人类首先必须解决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问题,才能满足其自身的价值追求。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制于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和科学原则,这是不以任何个人的主观意志和愿望为转移的。因此,“价值原则”与“科学原则”常常处于矛盾对立的状态,并且会发生悖反和异化。

在前工业社会,人类历史在总体上是在一种自然和自发的过程中运行的,人类的自我意识包括科学意识和价值意识都沉入在原始的自然原则之中而未能获得独立。而原始的自然原则在本质上就是科学原则的根源,因而在相当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自发的“科学原则”占据绝对统治的地位,人类追求的“价值原则”被弃之不顾。这就是为什么在人类进入第一个文明社会即奴隶社会之后,绝大多数人却沦为“会说话的工具”的原因。尽管在整个农业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文明的进化,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地位也获得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其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进入工业社会后,人民在政治领域第一次获得了人身解放,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资本主义的政治生活中,人作为“类本质”的存在获得了实现,但在市民社会,人却被降低为工具,同时也把别人当作工具。[9](P428)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资产阶级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原则,并将其贯彻在政治生活中。

应该肯定,资本主义社会在人类历史上首次将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并将其注入社会发展的进程,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自此之后,人类社会的发展逐渐打破了以往动物般地服从历史的自然法则的局面,将能动的自主自觉的调控意识加入到历史的客体中,这不仅标志着人的主体意识的伟大升华,而且意味着人类历史发展模式的根本改变。

历史的发展总是遵循自己固有的辩证规律。当人类破天荒地企图将历史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当历史的本原状态被人类的自觉意识渗透时,新的矛盾出现了,这就是人的“价值原则”的过分扩张,使“科学原则”受到打压,空想社会主义就是这种矛盾在理论上的反映。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虽然力图在思想上克服这种空想家的缺陷,但是,当其应用于实践之时,价值理想又往往重犯冒进的错误而置科学原则而不顾。这种错误倾向不仅在社会主义存在,而且在当今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同样存在。

当社会主义实践几乎刚刚开始时,列宁就敏锐地意识到了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的矛盾,并提出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这就是“一切在于实践”,即在实践中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行事,并在此基础上处理好“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的矛盾关系。

四、当代启示

由于列宁逝世过早,他的这一思想并没有得到具体展开,但其中所蕴含的思想精髓和精神实质却能给我们以巨大的时代启迪。

今天,我国正在进行的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实际上仍然是当年列宁所提出来的矛盾和问题的延续,这就是如何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的关系问题。无疑,我们应该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原则”,例如,以人为本的原则、公平正义的原则、自由平等的原则、民主法治的原则等,但是,这种“价值原则”必须建立在“科学原则”的基础之上,即以遵循和服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前提,而不是超越其上。问题是,如何使二者有机地结合呢?现在看来,还是要回到列宁关于“一切都在于实践”的思想之上,在实践中妥善地协调和解决好二者之间的矛盾。

应该看到,在当今时代,“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是任何国家和民族都必须坚持的两个基本原则,企图用取消其中一个原则的办法来解决二者的矛盾是不现实的。比较正确的选择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使二者之间保持一种适度的张力与恰当的平衡。当然,任何时候这种适度和恰当的平衡关系总是相对的,而且必然会由相对平衡走向相对不平衡,这就需要我们根据实践发展的需要对其进行自觉的调适。因此,在改革和建设中,“价值原则”和“科学原则”矛盾关系的逻辑演进呈现出来的是一条曲线,它时而倾向于“价值原则”,时而倾向于“科学原则”,一切都要以具体的情况和实践的要求为准则。当社会的“价值原则”片面扩张而压制“科学原则”时,就需要政府运用各种调控的手段向“科学原则”倾斜而对“价值原则”进行适度的制约,反之亦然。但这一切都是在实践中进行的,而不是理论设计的结果。“一切都在于实践”,只有实践才能敏锐地觉察到“价值原则”与“科学原则”之间的矛盾,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之所在,也才能给人们提供调节二者矛盾关系的手段和途径。

[1]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列宁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6]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7]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8]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0]王体龙.列宁社会主义观及其时代价值探析[J].求实,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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