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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莫拿我》对《一枝梅》的继承与改变

2015-04-10胡艳玲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一枝梅拐子游民

胡艳玲

(信阳师范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论《莫拿我》对《一枝梅》的继承与改变

胡艳玲

(信阳师范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明清时期出现了一些描写盗贼的话本小说。这些小说有着相似的故事情节和相似的人物形象,用的都是些熟烂的题材。但在对比之下,就能看出这类小说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本文以《莫拿我》和《一枝梅》为分析对象,对两者间的继承与改变提出一些看法。

盗贼;翻版;叙事结构;叙事视角;人物塑造

盗贼在我国历史上出现得较早,可以往上追溯到先秦时期。明中叶以后,随着政治腐败的加剧、朝廷对民众剥削的加重,导致民不聊生;而旧有价值体系的崩溃、好货好色的世俗心理需求,又使得民众不思劳作,城市游民也随之大增。游民中盗贼的增多和拟话本小说的大盛为盗贼群像的产生创造了契机,盗贼作为一类艺术形象开始集中出现在小说作品中。这一时期的拟话本在塑造盗贼形象时仍遵循着“盗亦有道”的思维模式及叙事特征,于是出现了一系列的大盗形象。如劫富济贫、诡计多端的宋四公;机智精明、手段了得的赵正;飞檐走壁、盗术高明的“我来也”;心机灵变、神鬼难测的懒龙“一枝梅”;神捷异常、行侠仗义的云里手以及随机应变、仗义疏财的“莫拿我”等等。这些小说有着相似的故事情节和相似的人物形象,用的都是些熟烂的题材,但在对比之下,我们仍能看出这类小说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本文即以《风流悟》中《莫拿我惯遭国法 贼都头屡建奇功》(以下简称《莫拿我》)与《二刻拍案惊奇》中《神偷寄兴一枝梅 侠盗惯行三昧戏》(以下简称《一枝梅》)做对比分析,对两者间的继承与改变提出一些看法。

一、《莫拿我》对《一枝梅》的继承

懒龙一枝梅是凌濛初在《一枝梅》中塑造的形象,“因是终日会睡,变幻不测如龙”,人皆叫他“懒龙”;“所到之处,但得了手,就画一枝梅花在壁上”,故人们又称他“一枝梅”。作者特别赋予他神奇的出生,“其母村居,偶然走路遇着天雨,走到一所枯庙中避着,却是草鞋三郎庙。其母坐久,雨尚不住,昏昏睡去。梦见神道与他交感,归来有妊。满了十月,生下这个懒龙来。”并且详述了“一枝梅”奇特的本领:“柔若无骨,轻若御风。大则登屋跳梁,小则扪墙摸壁。随机应变,看景生情。撮口则为鸡犬狸鼠之声;拍手则作箫鼓弦索之弄。”“自小就会着了靴在壁上走,又会说十三省乡谈,夜间可以连宵不睡,日间可以连睡几日,不茶不饭,象陈抟一般。有时放量一吃,酒数斗,饭数升,不彀一饱;有时不吃起来,便动几日不饿。鞋底中用稻草灰做衬,走步绝无声响;与人相扑,掉臂往来,倏忽如风”[1]719。到了《莫拿我》中,坐花散人很巧妙地避开人们已熟悉的描写,先给侠盗们列了个谱系:“一枝梅”的衣钵传与“一朵云”,“一朵云”的衣钵传与“我来也”,“我来也”衣钵传与“莫拿我”,并增加一笔“那贼神奇古怪,愈出愈奇”,虽没有详述莫拿我的本领,却已让读者明知:“莫拿我”接了“一枝梅”的正脉,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不愧为一技艺非凡的神偷。行窃后两人都有招牌式的题字作画举动。他们“虽是个贼,煞是有义气”,“一枝梅”“不肯淫人家妇女,不入良善与患难之家,与人说了话,再不失信。亦且仗义疏财,偷来东西随手撒与贫穷负极之人。”因此,在江湖上极有声望。“人多倚草附木,成行逐队来皈依他,义声赫然。”而身为传人的莫拿我在道上立下的“三不偷五不取”的条约也为“众贼钦此钦遵”[2]331。就性情来说,两者如出一辙,都可视是神偷与侠盗的合体。“一枝梅”盗富商银两周济贫家夫妻和贫儿是出于“借这些世间余财聊救贫人。正所谓损有余补不足”的“天道”使然,而“莫拿我”见乡邻老何因无米下锅而夫妻争吵就帮其偷米,见穷书生因缺盘缠而愁苦就盗银资助也有“散些与穷人用用”的用意。所以,“莫拿我”也是一个集双重身份和复杂性格于一身之人,堪称懒龙“一枝梅”的翻版。

作为神偷,必须有精湛的技艺和超常的巧智,两者的有机结合才能让他们随机应变、手到擒来。显然,无论是凌濛初还是坐花散人对神偷的技艺和巧智都颇为着迷,颇为赞赏。“一枝梅”夜盗织纺人家银箱,在挽手进床内掇箱子时,被妇人惊觉,暗中将“一枝梅”的脚抱住并喊丈夫抓贼。“一枝梅”则随即将其夫的脚抱住一掐,其夫负痛叫嚷起来。就在妇人放手之际,“一枝梅”掇了箱子如飞而出。再有一次,“一枝梅”偷盗卖衣服的铺子时被人察觉,铺家起来抓贼,“一枝梅”见无法逃脱,就藏身于庭中一只大酱缸内,并反手将篷筸盖好。当那家人到后边搜寻时,“一枝梅”料定他们会返回察看,于是“把衣服卸在缸内,赤身脱出来,把脚踪印些酱迹在地下,一路到门,把门开了,自己翻身进来,仍入衣库中藏着”。果不其然,那家人又返回查看酱缸,并见到从缸边到门边的酱迹脚印,以为贼去无事,酣然大睡。不曾想“一枝梅”“安然住在锦绣丛中,把上好衣服绕身系束得紧峭,把一领青旧衣外面盖着;又把细软好物,装在一条布被里面,打做个包儿。弄了大半夜,寂寂负了从屋檐上跳出,这家子没一人知觉”[1]725。而“莫拿我”雪夜偷窃同行蔡拐子时,将脚上的蒲鞋倒穿着一步一步走到蔡拐子家,偷得床里褥子下面的银两后,又相中了蔡拐子老婆臂上的赤金镯儿。不想在取的时候被蔡拐子的老婆发觉拉住了脚,“莫拿我”随即捏住了蔡拐子的脚,在夫妻二人产生误会的瞬间,翻到床底悄伏。等蔡拐子摸到银两不在,走出门又见“脚头印儿多向外的”就急忙追赶时,“莫拿我”已悄悄从后门出去。显然“莫拿我”的故事是捏合了“一枝梅”临危急智、巧妙脱身的两件事而来。

既是贼就难免要与官府衙役们打交道。“莫拿我”在狱中结交牢头禁子,并帮知县筹银渡难关,所以在押往长沙驿服劳役前得到知县的十两赠银,差人都以为“本官与贼,怎是有旧的”[2]349。《一枝梅》中吴江一知县有机密事要“一枝梅”做并许以百金;身为卫中巡捕的张指挥对“一枝梅”不仅不为难,反而“大加亲幸。懒龙也时常有些小孝顺,指挥一发心腹相托,懒龙一发安然无事了。”官与贼关系如此融洽的原因,正如明代的高拱所说“皆起于有司之养寇,而成于上官之不察”“盖不惟贼之故态,官皆知之;而官之本情,贼亦皆知之。彼此相款,安然无事”[3]410。明清之际吏治的腐败、社会的黑暗可见一斑。无怪乎凌濛初感叹:“猫鼠何当一处眠?总因有味要垂涎。由来捕盗皆为盗,贼党安能不炽然?”[1]728

二、《莫拿我》对《一枝梅》的改变

明中叶以后,随着游民层的大增,盗贼这一群体的数量也日益增大,谢肇淛在论及北京游民时,认为“绿林之亡命巨驵多于平民”[4]157,一语道出了当时游民人数的庞大。对这一棘手的社会问题,凌濛初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而今世上只重着科目,非此出身,纵有奢遮的,一概不用。所以有奇巧智谋之人,没处设施,多赶去做了为非作歹的勾当。若是善用人材的收拾将来,随宜酌用,未必不得他气力,且省得他流在盗贼里头去了”[1]715-716。《一枝梅》入话中,凌濛初借用了宋代沈淑《谐史》中的“我来也”故事,将其改为白话,内容上也略作改编,而这一故事正是紧承篇首诗“剧贼从来有贼智,其间妙巧亦无穷。若能收作公家用,何必疆场不立功”而来,重在描写“我来也”的智巧。有如此智巧之人,如能善加利用,必有“用得着他的去处”,由此导出正话中“我朝嘉靖年间”神偷“一枝梅”的故事。而坐花散人在《莫拿我》中则承袭了唐代的范摅笔记小说集《云溪友议》中《江客仁》里的诗句“风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相逢不用相违避,世上而今半是君。”由这首诗铺叙了明朝嘉靖年间一任满归家的乡绅教化盗贼的故事,实际上是《江客仁》中李涉故事的拟作,作者借此想要突出的是,盗贼之中“若不丧良心,虽至卑污如盗贼,后边还或有出头的日子”[2]330,由此引出不丧良心,仗义疏财,故有绝好结果的“莫拿我”。坐花散人将“莫拿我”视为颓败世风中卑污者的道德榜样以期能劝化人心。

就叙事结构来说,《一枝梅》对主人公的叙写围绕“好义”“急智”“逞伎俩”及与官府衙役“过招”四个层面并列展开,两层面之间借助于叙述者的议论加以勾连,联系较松散,每个层面用几个小故事铺排渲染。前3个故事写懒龙如何偷富济贫,重在凸显他的“侠义”;展示“一枝梅”的机巧和智慧用了4个小故事;第三个层面用了5个故事,叙述“一枝梅”怎样卖弄自己非凡的技艺;最后用3个故事讲述“一枝梅”怎样见招拆招,巧妙地与官府周旋。显然,每一个小故事对其所要表现的主题都起到了强化和推进的作用。正因如此,原本作为社会负面形象的盗贼经过叙述者的反复渲染,对接受者造成一种视觉冲击和心理暗示,偷盗背后所蕴含的伦理、正义等积极的一面就能为读者认可并接受,从而化身为市民阶层的英雄形象。在作者看来,“似这等人,也算做穿窬小人中大侠了。反比那面是背非、临财苟得、见利忘义一班峨冠博带的不同”[1]743。可这位被描述成近乎英雄的大侠,终因时时被别处贼情株连,只好收拾起手段,隐于闹市卖卜度日,栖迟长干寺得以善终。这一结局应该说是市民阶层所认可的盗贼的最好归宿。相比之下,《莫拿我》的叙事结构就高明一些。坐花散人以“他姓莫,排行方一,惯要偷人的东西,以济人之急,分文不肯匿己,自家直以此事为游戏。因此人人晓得他是仗义疏财的贼”[2]331为线索,统贯起侠盗“莫拿我”生平的偷盗故事,而故事与故事之间是连环勾锁,层层推进的。由用计为自家偷铜脚炉到为邻人智盗大米,牵出偶遇同伙蔡拐子。两人合伙骗来鲭鱼归家喝酒,醉后的“莫拿我”听得穷书生的愁恼就在雪夜弄手段窃了蔡拐子的银两,施巧智脱身后将银子送与穷书生。自己却赶往桃源县算计官府的钱财。先是栽赃蔡拐子,又栽赃库吏,再栽赃捕人,然后买通牢头禁子,得以到山东响马李雄处取到银两帮知县渡过难关。发配途中又盗得财主二三十锭金子还给李雄。到长沙驿后又巧施计谋帮曾得自己资助的穷书生、现在的王兵备退却来犯的贼兵,终至被封总兵。后来“为官竟一清如水,大得军民之心。两个儿子俱读书进了学,一个中了举人,竟成诗礼之家。活到九十余岁,无病而终”[2]359。在环环推进中,充分诠释了“莫拿我”“ 济人之急” 而自家“为游戏”的侠义品质,好似这一侠盗的列传。

杨义先生曾指出:“流动视角是多元视角,是若干个角色视角和叙述者视角在动态中的组合”[5]232。为求逼真,叙述者就必须感知各个角色,摹拟其声音。在《莫拿我》一篇中,我们能看到很多眼睛看到的,听到很多耳朵听到的。如:

(莫拿我) 即走出门来,走到一个所在,见一小小人家,有一个妇女,在后面屋里缫丝,脚下踏着一个金子一般亮的,绝大周装打铜脚炉。他看在眼里,就走过了到巷口,见有熟面店开着,莫拿我腰里摸出二十文钱来,对着店主人道:“买一碗素面与我。”那店主人接了钱,盛了碗素面道:“里边桌上坐。”莫拿我道:“我就住在巷内,是我家娘子要吃,我趁便不曾带得碗来,待我拿回去了,送还你碗罢。”店主人道:“我不认得你。”莫拿我笑笑,将手指着道:“这黑门里就是我家,难道我哄你这只碗不成?”一头说,一头拿了面就走。那店主人立在门首,口里道:“就送了碗来。”眼儿看他拿进巷,推着矮闼儿,进去了。心中道:“就是这家,不妨事。少顷,不见拿来,我去讨就是”[2]331-332。

这一段的叙事集合了“莫拿我”、店主人、故事叙述者以及众人重叠的眼见与耳听,视角随着人、事的转变而变换自如,灵便活泼,从而将故事绘声绘色地呈现在读者面前,让接受者有了亲睹亲闻之感。

而《一枝梅》中更多呈现出的是静态视角。如:

懒龙早已在门外听得,就悄悄的爬上屋脊,揭开屋瓦,将一猪脬紧扎在细竹管上——竹管是打通中节的,徐徐放下,插入酒壶口中。酒店里的壶,多是肚宽颈窄的。懒龙在上边把一口气从竹管里吹出去,那猪脬在壶内涨将开来,已满壶中。懒龙就掐住竹管上眼,便把酒壶提将起来。仍旧盖好屋瓦,不动分毫[1]730。

在这里,叙述者充当了一个无所不知、无处不在的代言人。通过代言人的全知视角,描述出故事的全貌,给读者造成一种叙述者就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的错觉,从而强化了叙述的真实感和可信度。当然,静态视角并不意味着作品单纯的只用一种叙事视角。事实上,拟话本作者往往采用的是在全知视角的基础上局部用限知视角的方法。如:

一日,有人传说一个大商下千金在织人周甲家,懒龙要去取他的。酒后错认 了所在,误入了一个人家,其家乃是个贫人,房内止有一张大几,四下一看,别无长物。既已进了房中,一时不好出去,只得伏在几下,看见贫家夫妻对食,盘餐萧瑟[1]721。

“别无长物”是经历者“一枝梅”观察到的,由叙述者通过一枝梅的所见叙述出来,叙述者与故事经历者的双重视角的重叠同样增强了叙述的真实性。

就人物塑造来看,凌濛初塑造的“一枝梅”应属于流动于城镇之间的游民,这从文中 “好与少年无赖的人往来”“原没甚家缘家计,今一发弃了,到处为家”“白日行都市中”“暗夜便窃入大户朱门寻宿处”[1]720等语可知晓。因为,“古代社会的‘游民’却是与人的职业和劳动对象联系在一起的,失去了职业和劳动对象——土地,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游民”[6]13-14。救助贫家夫妻、资助儿时玩伴,是“一枝梅”性格中慷慨好义、济人贫苦的一面;报复米店、捉弄道人、帮“治行贪秽”的知县偷察院印信又显其是非不分、炫技逞强的劣性,颇有游民义侠的风范。而作品着意要突出的是“一枝梅”的“义气”。“义气”在江湖上是联结游民群体的纽带,它的重要特征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艰危与共,彼此关照[6]273。“一枝梅”之所以名头响,就因为他“义声赫然”:“不肯淫人家妇女,不入良善与患难之家,与人说了话,再不失信。亦且仗义疏财,偷来东西随手撒与贫穷负极之人。最要薅恼那悭吝财主、无义富人,逢场作戏,做出笑话。因此到所在,人多倚草附木,成行逐队来皈依他”[1]721。一般意义而言,“义”不仅关乎着下层群众的自身利益,而且也体现了做人的原则、义务等社会道德规范。从这一角度来说,“一枝梅”是能受到知识分子的褒扬,同时也能得到市井细民“奉事终身”的牌位供奉的。也就是说,“一枝梅”这一人物形象本身有着很浓厚的市井色彩,他切合了市井细民的利益和想象,更多体现的是市民阶层的需求。

坐花散人偏重于小说的伦理道德教化性,“莫拿我”就是其有意介入的人物形象。就明末清初话本小说来看,教化是这一时期的主要创作特征,小说家们试图以话本的形式承载道德说教,以道德符号化的人物为颓败的世风树立榜样,以此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莫拿我》中,坐花散人重在强调“良心”的重要性,认为“凡为人者,不拘大小,不可丧了良心。”即便身为盗贼,如若“能不丧良心,且仗义疏财”以后会有个绝好的结果。而所谓的良心,在孟子看来,就是天然的善良心性,是包含恻隐、羞恶、恭敬、是非等在内的仁义之心,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导监督作用。显然,盗贼“莫拿我”就是不丧良心的道德符号化的人物,是一个被儒者化了的贼人。身为贼,“莫拿我”立下了“三不偷,五不取”的规矩,这规矩中有着对穷困孤寡者的恻隐与体恤,有着做人的羞恶是非的标准与体现。穷乡邻因无米下锅夫妻二人吵闹不休,“莫拿我”取大人家仓廒房的米加以救济;为资助穷苦读书人,“莫拿我”不惜窃取同伙蔡拐子的银两;为还蔡拐子的钱,“莫拿我”又去偷库银;得知知县因失银获罪,“莫拿我”“暂借”响马的银子为其减罪;为助兵备解围城之危,“莫拿我”在佘山王枕边留刀吓得其撤营收兵。如此行为,难怪袁宏道会有“莫交无义儒,宁交有心贼”[7]508的感叹。既然“莫拿我”被塑造成道德符号化的人物,他的结局同样有着榜样的示范作用。于是作者将“莫拿我”的结局设定为:穷书生得到“莫拿我”的资助,得以参加科举中了进士,钦授湖广兵备。在居官任上,兵备又得“莫拿我”相帮,不仅保得一方平安,还保全了前程及性命。如此大恩,兵备怎能不报答,上疏一本进呈御前。龙颜大悦,特批“莫拿我”为湖广总兵。“当时是个小贼,如今做了个大将,冠而冕之”“两个儿子俱读书进了学,一个中了举人,竟成诗礼之家。活到九十余岁,无病而终”[2]358-359。“莫拿我”改换门庭,芝兰玉树的人生显然不是“一枝梅”得小民“奉事终身”所能比肩的。这一结局是“莫拿我”“不丧良心”所结的必然善果,也是文人道德说教的最好明证。所以在小说结尾处,坐花散人借“莫拿我”的生平事迹对世人加以劝诫:“可见人到底是做贼,他存了良心,毕竟原有个结果。世人何苦丧良心,而莫拿我之不若子”[2]359。

由此看来,明代流氓盗贼势力的大增,使其成为有着较大潜在威胁的社会群体,这就促使儒家传统知识分子开始思考盗贼出现的原因以及如何善加利用。明末小说家凌濛初在作品中为我们塑造出市井盗贼的形象,并指出,之所以会有盗贼很大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不能为国家所用,如果国家能正视并对他们的奇巧智谋善加利用,则“岂必穿窬是小人”“何必疆场不立功”。坐花散人主要活动于清初,面对明末兴起的以道德立说劝人为善的风潮,他更看重的是如何以小说的形式达到教化的目的,如何以更贴近市井细民的人物形象树型今世。他要告诫世人:“凡为人者,不拘大小,不可丧了良心。若不丧良心,虽至卑污如盗贼,后边还或有出头的日子;若丧了良心,虽现处富贵之乡,恐到底没个下稍”[2] 330。因此,虽然《莫拿我》与《一枝梅》的情节构造和人物塑造都极为相似,可两者在思维模式及叙事特征上的区别却很明显,有一定的继承与改变。而在这继承与改变中,我们又可以看出这类盗贼小说在历史发展中的变化及其显示出的时代特征。

[1] 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7.

[2] 侯忠义,李勤学校点.中国古代珍稀本小说[M].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

[3] 岳金西,岳天雷,编校.高拱全集[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6.

[4] 谢肇淛.五杂俎卷[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

[5] 杨 义.中国叙事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6] 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M].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

[7] 张 怡.玉光剑气集卷[M].北京:中华书局,2006.

[责任编辑 袁培尧]

2015-06-01

胡艳玲(1976- ),女,河南信阳人,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明清小说的教学与研究。

I207.41

A

1671-8127(2015)06-00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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