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新变化
2015-04-09吴江鹏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5年8期
吴江鹏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这是自2004年以来,国家连续12年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与往年相比,今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
变化之一:突出补贴重点,扩大补贴范围。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根据《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4年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主要向粮棉油作物种植大县、畜牧水产养殖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县)、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全国100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1000个专业化防治示范县、血吸虫病防疫区县适当倾斜;补贴对象主要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与2014年相比,今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实行的是普惠制和精准补贴相结合,更聚焦、更有效、更有针对性,有利于提高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的能效。其中,向主产区倾斜有利于加快推进粮食主产区使用和推广技术先进、智能化的大型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化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有利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结构;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范围有利于使用和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改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