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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的分类

2015-04-07陈晓春白玉琪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分类法古籍分类

陈晓春 白玉琪

关键词: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分类

摘要:如何调和现代、传统、地方之间的复杂关系,是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分类必须面临的问题。中国古籍的本体特征和中国古籍分类的历史传统决定了地方高校图书馆应采取“四库法”为本、兼顾《中图法》的古籍分类法。

中图分类号:G25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5)03-0091-03

图书馆界对古籍分类向来争议广泛,其中《四库全书总目》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以下简称《中图法》)何者应成为古籍分类的基础成为争论的焦点问题。但由于中国古籍的浩如烟海和其独特性,在大型图书馆中无论是采取“四库法”还是《中图法》,或者采取二者结合的方法,古籍分类问题都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以往图书馆界对古籍分类的讨论,主要是针对大型图书馆而言,所以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但这又直接影响到地方高校图书馆对古籍的合理分类。其实,由于地方高校图书馆中古籍数量相对较少,没有必要采取大型图书馆中那样面面俱到的古籍分类法,而应从方便检索和借阅的目的出发,对古籍进行简单而有效的分类。

1中国图书分类法之发展演变

文献中有明确记载的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法,最早可追溯到西汉末年刘歆《七略》中所编图书分类目录,即“六分法”——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到西晋,荀勖在三国魏人郑默所著《魏中经簿》的基础上编写《中经新簿》,一变而为甲、乙、丙、丁“四分法”,此为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的雏形。《隋书·经籍志》正式确立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的原则。清代永瑢、纪昀主编《四库全书》时,在编辑过程中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并汇编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这便是经史子集分类法的确立。

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西方思想、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涌入,传统的对图书进行经、史、子、集四分的方法无法适应新的图书内容,因此“四库法”的传统权威地位受到挑战。在这种背景下,西方近现代图书分类法传入中国,其中流行最广、影响最大的分类法是《杜威十进分类法》。当然,《杜威十进分类法》是针对西方图书内容而设计的,还不能对中国古籍进行合理分类。为此,我国又以《杜威十进分类法》为基础,发明仿杜、补杜、改杜等图书分类法,这些分类法有利于中国古籍和现代图书的合理分类。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图书分类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对古今中外所有图书进行统一分类,其中以《中图法》为代表。

20世纪80年代初酝酿编制《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引发了一场持续了近10 年的关于采用何种古籍分类法的全国性大讨论,其争论焦点集中在《中图法》还是“四库法”的选择上。最后,图书馆界达成共识,主张对“四库法”进行改良,从而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分类表,为大型图书馆古籍的合理分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

然而,地方高校图书馆从突出古籍地方特色、便于古籍快速检索等角度出发,有必要对上述古籍分类法加以改造,以形成适应地方高校图书馆实际情况的具有自己特色的古籍分类法。

2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分类不宜使用《中图法》

《中图法》以学科性质为标准进行图书分类,不仅能够从学科性质的角度对古今中外的图书进行统一分类,而且还能在分类中看出历史连续性和学科发展脉络。但是,与“四库法”相比,《中图法》对中国古籍的分类也有其不足。《中图法》把“经、史、子、集”分别列入哲学、历史、文学,这导致很多古籍的归类出现问题,特别是在地方高校图书馆,从中国古籍的本体特征、地方特色和方便借阅的角度出发,《中图法》的分类存在一定弊端。

首先,简易性和文史哲不分是中国古籍的基本特征。简易性是指中国古籍大多是“通过具体事物之‘简来表达大道理之‘繁的,如小到《诗经》用具体草木鸟兽起兴说明事理,大到《易经》通过具体的卦象、爻象和卦辞来征喻天、地、人三道”[2]。文史哲不分是中国文人的传统观念,如著名学者南怀瑾教授认为中华古诗文“文哲不分”“文史不分”“文政不分”,其实不仅诗文如此,大多数中国古籍都具有文史哲不分的特征。中国古籍的简易性,导致古籍的内容往往非常宽泛,很难清晰地界定出其所属学科性质;文史哲不分决定了古籍内容的兼容性和复杂性。因此,采取按学科性质分类的《中图法》对古籍进行分类,无疑会削足适履。如:我国传统文化的经典《四书》中既包含有文学内容,又包含有哲学、历史、政治、文化、教育等内容;《庄子》无疑是一部哲学方面的著作,但是其中的文学价值也不容忽视。按照《中图法》,《四书》《庄子》都要归入哲学类,这无疑大大削减了古籍的功能,而且对于不熟悉《中图法》的普通借阅者而言,查阅某些古籍则变得非常困难。

其次,中国古籍有系统、有学术源流。《中图法》以学科性质为分类标准,自然会打破中国古籍固有的学术源流体系,从而影响到对古籍的全面利用。如根据《中图法》,传统的儒家十三经要割裂至不同的类别中:《易》《周礼》《仪礼》《礼记》《论语》《孟子》《孝经》归入哲学类;《尚书》《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归入历史类;《诗》归入文学类;《尔雅》归入语言文字类。十三经是儒家最重要经典,将这些经典分藏在不同地方,不利于从整体上显现儒家思想在中国古籍中的地位和影响。由此可见,《中图法》在对古籍进行分类时具有削足适履之弊。

3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分类应以“四库法”为基础

3.1“四库法”综合各家之长

陈晓春1,白玉琪2:论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的分类陈晓春1,白玉琪2:论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的分类 《四库全书总目》是编纂《四库全书》时附编的一部丛书目录,内容涉及古籍的绝大多数门类,其中收入图书有3,461种,存目6,793种。“四库法”在分析各种古籍分类法优劣的基础上,择善而从,综合各家之长,从而形成了适合我国古籍特色的图书分类法。“四库法”将图书分为部、类、属三级。部是最大分类,具体分经、史、子、集四部,从宏观角度为具体图书找到了基本归属。每部之下,又分出不同的类,如经部之下又分易、书、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十类。每类之下,又根据图书内容的不同而分出不同的属,如经部礼类又分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六属。如此层层细分,让每一部古籍都很好地找到了自己的存身之地,进而能够让读者在浩如烟海的古籍中迅速检索到所需之书。“四库法”集众家之长,适应于古籍中所蕴含的我国古代的知识结构体系,因此时至今日,很多图书馆仍直接采用“四库法”或对“四库法”进行改造后对古籍进行分类。

3.2从历史传承看“四库存法”的合理性

纵观古籍整理和分类的历史,即可知我国从隋唐起,便采用经、史、子、集的四部分类法,一直延续至今,这说明四部分类法是适合我国古籍的整理与分类的。此外,从《隋书·经籍志》采用四部分类法一直到现在,四部分类法已经使用了将近一千四百多年,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完善。古籍的经、史、子、集四分法,能够在历史长河中自隋唐传承至现代,说明其内在的合理性。而《四库全书总目》对历史上图书分类法的梳理和总结,再加上《四库全书编目》的具体实践,让经、史、子、集四分的古籍分类法更加完善。因此,使用“四库法”对古籍进行整理和分类,更能反映出古籍流传过程中的精神意蕴和实际面貌。

3.3从现行的古籍分类状况审视“四库法”分类的合理性

目前,我国对于古籍的整理和分类主要采用“四库法”,也有图书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四库法”的基础上增加或删除了一些类或属。当然,还有很多图书馆按照《中图法》对古籍分类,或是以《中图法》为基础结合“四库法”进行古籍分类。以上古籍分类的混乱现状,为读者查阅古籍带来极大不便,也为馆际间的资源共享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古籍分类标准统一是必然趋势。以《中图法》为基础并结合“四库法”的古籍分类法,虽然有一定合理性,但往往会带出很多新的问题。因此,在没有更为完善的古籍分类法之前,传统的四部分类法无疑是能够被大家所认可和接受的唯一方法。

3.4从古籍的本体特征探讨“四库法”的合理性

中国传统学术与西方近代学术有很大不同:中国传统学术更关注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书籍内容着重于社会科学;西方近代学术更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书籍内容着重于自然科学。就中国古籍的功能而言,历代封建统治者更重视书籍的政治教化和人伦彝常上的功能价值,因此古籍分类的关键就不在于各自的学科属性和逻辑意义,而在于它们的社会功能价值。如《四库全书总目》中子部类目的编制原则为:“儒家尚矣。在文事者有武备,故次之以兵家。兵,刑类也。唐虞无皋陶,则寇赋奸宄无所禁,必不能风动时雍,故次以法家。民,国之本也,谷,民之天也,故次以农家……”[3]。所以,根据文献社会功能的大小排列文献,功能大的排在前面,小的排在后面,功能相同的文献则排在一起,功能相近或相关的文献就近排列,就能更好地适应中国古籍一贯强调功能价值的特色。由于我国古籍拥有重视教化功能的特殊含义:“中国古籍的主题一般不是性质上的,而是意义和价值上的。意义和价值不可形式化,它没有固定的结构模式,呈现出开放性的特点”[4]。因此,从科学形式或学科性质出发而制定的图书分类标准并不适合我国古籍的分类。而“四库法”从古籍的意义和价值出发制定分类标准,无疑更加适合我国古籍的实际。4以“四库法”为基础,兼顾《中图法》的分类法适用于地方高校图书馆 “四库法”集众家之长,便于古籍使用者的查阅,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四库法”无法与现代图书分类法兼容的局限也越来越明显。笔者认为,地方高校图书馆的古籍分类需要以“四库法”为基础,吸取《中图法》的优势,对“四库法”进行适度的修整。笔者就此问题,提出以下三种对古籍进行整理和分类的具体方法。

4.1编制科学索引

“四库法”的着眼点一是古籍在政治教化、人伦彝常方面的功能价值,二是“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学术发展历程的记录功能,但其不利于读者方便地按照类别索书。因此,要让“四库法”适应于时代发展的需要,首先要编制检索古籍的科学索引。科学的索引是读者快速、有效地查检图书的前提,即便古籍分类非常合理,但如果没有科学索引,对古籍的合理分类也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为了更好地进行古籍检索,我们为定西师范专科学校图书馆的古籍编制了相对科学地索引,索引主要内容包括:作者,书名,部、类、属,关键词、标记符号。

4.2复分表多样化

《中图法》包含多种多样的复分表。复分表既能增加细分的深度,又能缩短分类表的篇幅,而后增强分类表的实用性和灵动性[5]。《中图法》中的很多复分表对中国古籍的细分很有帮助,如《中国地区表》和《中国时代表》能够结合地区、历史的细分给古籍找到更精细的分类位置。因此,古籍的“四库法”,应吸收《中图法》的精髓,从而进一步提供古籍分类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4.3增加标记符号和注释

《中图法》的实用性等特点是“四库法”无可超越的,因为它属于现代分类法的范畴,具有现代分类法的优势。《中图法》一个非常大的便利之处便是采用了诸多的标记符号,这些标记符号,极大地方便了古籍整理、分类和借还,也有助于古籍的排架、排卡。若没有这些标记符号,将会给图书工作者增添很大的工作量,带来很多的麻烦。此外,《中图法》注释细致,对图书类属之间的关系以及具体分类方法有详尽说明,这大大方便了古籍的使用。这些都是以“四库法”为基础进行古籍分类所应借鉴的方法。总之,以“四库法”为本,吸收《中图法》的精髓,才是适合于地方高校图书馆进行古籍分类的最科学的方法。

5结语

如何对古籍进行科学分类是图书馆界尚未很好解决的问题,直接影响到对古籍合理、全面、深入的利用。既要面向现代,又要照顾传统,是古籍分类难题产生的根源,而在地方高校中,古籍还要面临地方特色的问题。如何调和现代、传统、地方之间的复杂关系,是地方高校图书馆古籍分类必须面临的问题。为此,笔者结合自己长期在地方高校图书馆从事古籍分类工作的实践经验,浅谈自己的观点,希望可以对地方高校的古籍分类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郑明.古籍分类管见[J].图书馆学研究,2009(2):46-48.

[2][4]傅荣贤.论中国古籍分类[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1996(4):24-27.

[3](清)永瑢,纪昀等.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99.

[5]郑贵宇.书目数据库建设中的古籍分类问题[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0(5):23-25.

(编校:严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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