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型拖拉机”不是拖拉机
2015-04-03陈长明
时代农机 2015年11期
关键词:汽车
■陈长明
“变型拖拉机”不是拖拉机
■陈长明
近几年,有相当多的低速载货汽车(过去称四轮农用运输车)摇身一变,变成了由农机部门发牌发证的“变型拖拉机”了。这些车辆采用多缸柴油发动机作动力,动力大、速度快、外廓大、装载多。为什么挂“拖拉机”的牌子?一是为了少缴费,拖拉机比其他机动车在养路费、过路过桥过渡费、保险费、营运管理费等相关费用上要少得多。二是为了少受罚,很多地方为了照顾农民的利益,对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比汽车要轻得多,如江苏省规定,对无证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人处2000元罚款,而对无证驾驶拖拉机的违法行为人仅处200元罚款。
“变型拖拉机”究竟是不是拖拉机?笔者认为“变型拖拉机”不是拖拉机。
(1)有关法规对拖拉机有明确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是指手扶拖拉机等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0km的轮式拖拉机和最高设计行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40km、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运输的轮式拖拉机。
(2)国家标准对拖拉机技术条件有明确规定。国家标准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3条第7项注1:“本标准所指的拖拉机是指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km/h、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的手扶拖拉机和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40km/h、牵引挂车方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作业的轮式拖拉机”;该条注2规定:“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还包含手扶变型运输机,即发动机12h标定功率不大于14.7kW,采用手扶拖拉机底盘,将扶手把改成方向盘,与挂车连在一起组成的折腰转向式运输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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