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幸福观论略
2015-03-31肖霞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1期
肖霞
摘 要:幸福观教育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任务,也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举措。厘清马克思的幸福观,对于当前的幸福观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历史上关于幸福的理论可谓众说纷纭,与以往纷繁复杂的幸福观相比,马克思的幸福观以个体需要的满足为出发点, 以个体创造性的实践劳动为实现方式,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旨归,将幸福看作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个体幸福与社会整体幸福、权利与义务、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在人们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马克思的幸福观无论对于个人还是社会,都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幸福观;内容;特征;意义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81(2015)01-0049-05
历史上关于幸福的界定可谓众说纷纭,感性主义者将幸福与快乐等同,认为“幸福即快乐”;理性主义者将幸福与感觉快乐完全隔绝开来,认为幸福在于精神、理性上的追求;宗教神学家们则认为幸福在于上帝,在于来世。正如康德所认为的那样,“不幸的是幸福的概念如此模糊,以致人人虽然都想到它,但是,谁也不能对自己所决定追求或选择的东西,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条理一贯。”[1]马克思在总结前人对幸福所进行的探索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关于幸福的理论。马克思虽未对幸福进行专门、系统的论述,但其理论著作中蕴含的很多幸福思想都是对前人的超越,如“最大幸福是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共产主义社会是实现人类幸福的理想社会形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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