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福奎的荒唐不归路
2015-03-31顾亦
检察风云 2015年4期
顾亦
有些有愧、有鬼、有罪的人,虔诚、死心塌地地侍奉神佛,希望依靠神佛的力量保护他们不被揭穿、不受惩罚、不坐牢狱。近些年来查处的贪官中,不乏迷信“鬼神”之辈,河北省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丛福奎便是其中一个。他的种种荒唐之举,至今让人印象深刻。
2003年4月29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丛福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河北省在反腐败斗争中第二个被推上法庭的省级领导干部。
厦门走私大案牵扯出“河北巨贪”
丛福奎1942年9月出生于农民家庭,是一个生在旧时代长在新社会的幸运儿。他从小受到良好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1974年他申请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之后,他发奋工作,勤奋敬业,从一个工厂技术员渐渐走上了厂党委副书记、副县长、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等领导岗位,1990年8月当选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95年6月丛福奎又当选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同年10月任河北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在此期间,他还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说丛福奎的人生之路是一条闪烁着灿烂金光的人生之路,是一条令人羡慕的辉煌之路。
有意思的是,这个高官信神求佛,投拜在“女法师”门下,成为一名有佛号的“俗家弟子”;与算卦测命的“女大仙”勾搭成奸,沆瀣一气,贪婪索贿,构成了世纪之交贪官阵营中一道荒唐奇特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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