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略论民国时期实行民治主义的条件

2015-03-31胡应泉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作者简介:胡应泉(1977-),男,福建连江人,硕士,经济师,从事中国现代政治与经济研究。

基金项目:福建省科技厅2013年软科学项目(2013R0114)。

DOI 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5.02.029

1916年9月,孙中山到海宁盐官观看钱江大潮,回到上海后有感而发地写下“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迅即成为名言,是形容现代世界民主潮流的一个十分形象生动的表述。进入现代后,不论是否具备实行民主的条件,不论民主能否真正建立起来,民主确实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起了民国,进行了一场大规模的议会民主实践。然而,这场实践最终并没有取得成功,也没有真正走向共和。民国时期的民治主义 ①为什么会失败?民治主义的实现与社会阶级结构、国民素质状况之间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值得深入研究。

一、民众需要在民主的实践中学会民主

1929年6月,胡适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一文中说:“民治制度的本身便是一种教育。人民初参政的时期,错误总不能免的,但我们不可因人民程度不够便不许他们参政。人民参政并不须多大的专门知识,他们需要的是参政的经验。民治主义的根本观念是承认普通民众的常识是根本可信任的。‘三个臭皮匠,赛过一个诸葛亮。’这便是民权主义的根据。”他进而认为:“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的各机关不得逾越他们的法定权限,使他们不得侵犯人民的权利,——这才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也需要训练。……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