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由来——从阿那克西曼德到亚里士多德的时间观
2015-03-31薛刚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作者简介:薛刚(1982-),男,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研究生,从事西方哲学史研究。
DOI 10.13356/j.cnki.jdnu.2095-0063.2015.02.001
希腊文中的“时间”一词是kpovos(chronos)。在古希腊流行的奥菲斯教中,时间是产生一切的第一位的东西。赫西俄德的《神谱》中描述,盖娅与天神生了克洛诺斯等六个子女,最小的一个就是被称为时间之神的Chronus,他是宙斯的父亲。古希腊的时间观就从这里开始了,时间感总是与生命携手同来。在荷马史诗和赫西俄德的作品中,alov (aion)指生命的绵延,既指生命,又指绵延。在希腊人看来,生命即是生长,而生长必指向一个目的,唯有理解了目的,才是真正理解了生命,因此,目的论是希腊思想的一大特质。但对于时间概念,希腊人却只在宇宙创造论方面,也就是自然哲学方面有所论述。
一、早期自然哲学中的时间观
阿那克西曼德关于描述世界和时间的残篇是古希腊哲学家中的第一条现存残篇。“存在的事物毁灭归于它们所从中产生的那些事物,根据必然性,它们为它们的不正义按照时间的安排彼此接受处罚和相互补偿。” [1]187这段话出自辛普里丘的《<物理学>注释》,但据说可能是辛普里丘从塞奥弗拉斯特的《论自然哲学家的意见》中摘录的。这一段的原意是描述阿那克西曼德的核心概念“阿派朗”的,所以从中可以看出,阿派朗是在时间中产生、毁灭事物的,时间使这一切有了秩序,时间在这里是以非人格化的法官的角色出现的,这个法官保证每一位竞争者摆动在正确的限度和适当的时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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