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探讨

2015-03-31谢欣

科技与创新 2015年3期

谢欣

摘 要:主要针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展开了探讨,系统阐述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分类、治理原则和现状,并提出了一系列相应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发展对策,以期能为有关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突发性水污染;应急监测;固定源污染;化学性污染

中图分类号:X50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5.03.117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特点是具有突发性和破坏性,无法及时制订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进而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和生产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突发性水污染的应急监测在该类污染事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和分类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可能对整个受污染的区域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除了存在严重的健康风险、经济损害、社会稳定性影响、地缘政治和外交关系影响等外,还会对水生态系统造成破坏性甚至毁灭性的影响。比如,溶解于水中的污染物在短时间内可造成大批水生生物死亡,进而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的打击;在地下水、地下河中沉积于底泥的污染物可能会对水域生态和区域农业生态造成长期的不利影响;后续生态恢复耗资巨大且耗时长,当发生不可逆的破坏时,即使花费巨资,也无法恢复生态坏境。

按照事故发生的状态,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主要有2类:①突然发生、毫无征兆的,污染物质瞬时注人水体的,对生态体系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破坏和危害的水环境污染事故,比如松花江水污染事故;②环境污染物质经过长期积累,量变引发质变,最终爆发为对生态体系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破坏和危害的水环境污染事故,比如无锡太湖水污染事件。

按风险源的位置,突发性污染事故可分为固定源污染、移动源污染和流域源污染。具体如表1所示。

2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原则

由于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具有的危害性大,所以,必须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理该问题。河流是流动的水体,在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污染物往往会随水体流动,且在水体中扩散,加之河网具有交错复杂的特点。因此,快速反应和迅速出击是水污染应急监测的重要前提,越早掌握污染水团的位置和移动规律,越有利于管理部门决策。

2.1 及时发现

突发性水污染事故一旦发生,无论采取哪种方法和手段,均应将“使事故危害降至最低”当作唯一的目的。及时发现水污染事件、提供水污染事件发展情况的基本数据,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处置方案、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非常重要。及时发现对于处理措施而言,是指要能为政府发布预警公告、疏散人群和采取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的必要措施预留足够的时间。针对不同事件和事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及时性要求,特别对于供水水源地等需要保护的地区,及时性的要求更高。

2.2 快速监测

水污染事件,特别是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的特点要求,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快速监测。具体包括以下3方面:①应急监测人员能快速赶赴现场或取回水样;②根据事件现场的具体情况选择快速监测的手段,从而判断污染水团的大小、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在实验室中能快速检测、分析出结果,并根据不同事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特定的快速监测方法,给出定性、半定量和定量监测结果;③监测数据能够快速回传至指挥机关,在快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该要求显得非常突出。

3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的现状

我国的应急监测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断发生,发生率呈直线上升,引起了国内各界的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法规制度方面,我国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然而,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或框架用于紧急预防和应对工作,相关的环保法规和条款的遵守和执行力度非常薄弱。在应急预案方面,我国还不具备综合、全面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处理预案,只具备原则性的要求,没有作出详细规定,缺少统一的技术规范,当进行事故的应急监测时,只能参考一般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然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不能完全满足突发性事故应急监测的要求,导致监测人员无法完全保证监测结果满足“快”和“准”的要求;在监测体系方面,我国大中型城市的环境监测机构已基本建立起了相对独立的应急监测体系,然而,部分环湖、河地区的县区级,甚至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却仍然存在应急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的问题;在监测技术和装备方面,很多时候因没有选择可靠的监测技术,而耽误了监测时机,进而导致污染事故的扩散。

4 应急监测的发展对策

4.1 完善法制建设

应急管理体系的法律体系在发达国家已形成了较好的框架和实施细节,然而,我国在此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应设立专门的法律体系。通过立法,可明确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体制、应急职责、法律责任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应急行政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流域上、下游和相关地区部门的通报制度,明确事故和污染状况信息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布制度。此外,法律条文应尽量包括可行的实施细节,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并在管理中建立和完善问责制,使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防治工作有法可依。同时,使相关部门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管理更加规范。

4.2 制订翔实的应急监测预案

为了在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污染源、抢救伤亡人员和指导应急人员开展工作,需要制订详细、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预案的关键在于正确评估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和事故当地的应急能力,同时,还要协调现有的应急方案,比如政府部门的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等。在预案制订和修订的过程中,应注重实践经验的总结,做到灵活应变,全面考虑各种可能突发的情况和事件衍生的各种不明因素,明确污染源档案、应急监测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应对措施、能力建设计划和人员培训计划等,做到有备无患。

4.3 构建高效的应急监测体系

由于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具有不确定性、流域性,一旦发生事故,则必须尽快处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了使整个事故的应急处理做到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应建立行之有效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响应程序。具体而言,需要建立预防和应急两大对策体系。在防控决策管理的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加强地区间、部门间的协作,寻求科技支撑,注重公众参与。如果在预警中发现污染情况,则需要应急处理体系及时响应。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和汲取教训,从而改进和完善预防管理系统。

4.4 实行严格的应急监测质量监督

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质量管理包括前期质量管理和运行中的质量管理。前期质量管理是应急监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应急监测工作手册、应急监测数据库和应急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组织应急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好监测方法和监测仪器的筛选,做好监测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做好试剂、车辆等的后勤保障。

运行中的质量管理包括:监督污染事故现场勘查和方案制订中的质量管理;污染事故现场监测和采样中的质量管理;实验室分析、监测数据处理的质量管理;编制监测报告的质量管理。

4.5 研发实用的应急监测技术

目前,国外利用便携式仪器进行水体常规污染物的监测,且非常规污染物的监测技术同样领先于我国。声表面波检测技术逐渐取代了常用的氢火焰检测技术、电子捕获检测技术和光离子化检测技术。声表面波检测技术与快速色谱技术的联用,可对气体样品进行快速采集和分析;实验室采用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技术可对有机物定性和定量;在野外现场分析研究中,研发了多款车载/便携式气相色谱与质谱联用技术;生物技术着重利用芯片免疫法、DNA单芯片分析和单细胞生物传感等技术作早期预警和野外快速筛选。

4.6 遴选可靠的应急监测装备

国外应急监测的发展非常迅猛。检测管和检测箱是早期主要的应急监测仪器,而随着电子信息业的快速发展,大多数国家开始采用便携式(或车载)监测仪器。因此,小型化成为了仪器发展的方向,微型实验室成为了发展的理念,即水体污染环境分析将是1个由多个小型仪器组成的网络,每个仪器都是单独的采样、前处理、分析和数据处理的集成单元,相当于1个微型实验室。这些单元可对污染物自动采样、分析,并通过工作平台与中控室联络和通信,中控室通过汇总网络中所有监测点的数据,从而得出该地区污染物的分布情况。此外,高科技电子产品应用于应急监测的还有很多。

我国的应急监测设备落后于国外,大多数监测单位主要使用实验室仪器和进口检测管进行应急监测。国内使用较多的还有快速检测管,其生产于德国德尔格公司,但因测定污染物的种类有限,只有一些常规分析指标,比如CO、COD等,导致精密度较低。国内往往依赖于实验室测试分析,但因样品运输和保存等相关预处理措施,使分析结果无法真实反映现状。因此,我国应加强发展便携式GC/MS和免疫分析法。在应急监测软件方面,应加强多种模式的比较研究和不同情况下的适用性检验,并着力提升整个应急响应系统的集成化、高效化、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爆发会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并会对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健康、心理、环境意识、就业、公共服务等方面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为了减小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影响,应建立并完善应急监测机制,不断研究和发展应急监测的装备和技术,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水质的安全。

参考文献

[1]王雄世.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中应急监测探讨[J].水文,2009(06).

[2]李金凤.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策略[J].科技与生活,2012(20).

〔编辑:张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