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海峡两岸档案学术语交流
2015-03-30代晓明
北京档案 2014年12期
术语,在我国一直称为“名词”,是科学与文化的承载者[1],是科学知识在人类语言中的反映。它凝结着人类的智慧和劳动,衍射出科技、文化和社会的变迁。审视这些名词术语,就如同审视历史衍变的纹理、文化发展的脉络和科学进步的轨迹。
在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中,术语交流、对照自然是其重要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海峡两岸在科学概念表述上存在着一些差异。据大陆有关专家统计,在新兴学科领域,如计算机科技术语中,两岸不一致的占40%以上;其他传统学科,不一致的名词术语也大体在20%以上。这确实影响着两岸的文化交流。[2]
档案学科也不例外。由于近半个世纪的分隔,海峡两岸档案学术界在理论研究、学术传承、管理方法、法制建设等方面彼此存在着一些差异,这些差异体现在两岸档案学概念的表述上可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两岸对科技发展产生的新概念、新技术,分别按照各自的理解和方式定名。以档案学科来说,两岸学者对“档案”和“文件”的这两个最基本概念的理解就有着差异,比如,大陆所称的“电子文件”,在台湾被称为“电子档案”。二是用字习惯上的差异,如大陆称“档案缩微”,在台湾却称为“档案微缩”,大陆称为“光盘档案”,台湾称为“光碟档案”。三是由于其他学科领域术语的差异也导致了档案学术语的差异,如信息技术领域,大陆称“信息”,台湾称“资讯”;大陆称“数据”,台湾称“资料”;大陆称“数字”,台湾称“数位”。由于档案学科的很多概念由信息技术领域移植而来,两岸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术语差异自然影响到档案领域的术语差异,如大陆称“档案信息”,台湾就称为“档案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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