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工作问题研究
——基于法理分析角度的认识与思考
2015-03-29魏志强
大庆社会科学 2015年4期
魏志强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黑龙江 大庆 163000)
基层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工作问题研究
——基于法理分析角度的认识与思考
魏志强
(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黑龙江 大庆 1630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既是对中央银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工作的全面部署,同时,也是对人民银行依法履职尤其是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然而,金融立法滞后、制度间衔接不畅、法律制度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是困扰基层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工作且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基层银行;执法检查工作;存在问题研究及建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既是对中央银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工作的全面部署,同时,也是对人民银行依法履职尤其是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然而,金融立法滞后、制度间衔接不畅、法律制度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仍是困扰基层人民银行执法检查工作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20世纪初,奥地利社会法学家埃利希[1]提出“活法”概念,即认为具体个案体现出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背后,必然存在可以用法理阐释的抽象结果,用以加深法律的横向研究。所以,通过“活法”分析方法,选取三个实体性问题,一方面努力回答实践所提出的法律问题本身,另一方面也兼作从个案去揭示具体规则如何被实践发展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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