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会计核算探讨
2015-03-28□文/邱静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15期
□文/邱 静
(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贵州·贵阳)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会计核算探讨
□文/邱静
(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贵州·贵阳)
[提要]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急剧扩大使得对地方政府债务的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文对我国现行地方政府债务会计核算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地方政府债务;会计核算;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
收录日期:2015年6月19日
国家审计署2013年底公告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全国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859.17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655.77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393.72亿元,地方债务呈现较快增长,2013年上半年增速达13%。虽然目前来看,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容乐观,由此所导致的财政危机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重视。因此,及时、客观、系统、全面地反映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筹集、偿还等相关信息是加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迫切要求,对我国地方政府的管理及风险监控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会计核算现状
(一)现行地方政府债务会计核算的基础。由于政府部门的特性,政府在债务核算中本身不注重考虑经济效益问题,只用于监督和检查政府部门现金收入情况和流向情况,并以决算的形式上报上级部门。因此,我国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在财政的收支和会计债务核算的过程中时刻兼顾“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目标,现行地方政府债务的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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