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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的强化

2015-03-27张发钦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共识依法治国党员干部

王 宇 张发钦

(广西科技大学,广西 柳州 545006)

试论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的强化

王 宇 张发钦

(广西科技大学,广西 柳州 545006)

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的进程中,强化党员干部尊重法律、尊重法治精神的制度意识,才能发挥制度的资源优势;强化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制度意识,才能凝聚改革共识;强化从严治党的制度意识,才能激发群众建设法治社会的精神动力。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的主要途径则紧密围绕依法治国的五大原则展开,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信仰、制度创新意识、制度规范意识、制度文化建设意识和制度实践意识。

法治建设;改革共识;制度意识

改革的过程既是制度创新的过程,也是党的制度意识逐渐清晰、逐步系统、逐步强化、逐步自觉的发展过程。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要面对制度创新的问题,可以说没有对制度创新的大胆实践,就没有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是党对制度及其作用认识的又一次深化。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的进程中,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必须得到逐步规范、成熟和强化,进而提升为制度文化自觉,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文化支持。

一、制度及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概述

制度作为某种特定的规则或运作模式来规范个体和群体行为,其概念被广泛应用到社会学、政治学及经济学的范畴之中,各学科都有不同的学派对制度的产生原因及其本质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其中,制度的基本定义即规程,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狭义的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指导性、约束力的规则,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新制度学派的诺斯认为,制度在正式规则及其执行机制之外,还包含伦理道德、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以及意识形态的内容,这种观点是最广泛意义上的制度概念,具有丰富的文化内蕴。在执政党建设的视域下,新制度学派的观点对党员干部理解制度的概念内涵颇有启发,就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规矩是不成文的制度,制度是成文的规矩”。

对于制度意识的理解,学界目前主要的理解主要是在执政党建设的论域中,从理论上进行的归纳和凝炼还不多见。根据制度的定义,笔者认为制度意识的内涵至少包括以下两个角度:一是对于制度的意识,即一定组织和个人对制度及其功能、运用策略等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二是意识中的制度,即在由一个组织和个人的思想认识整体框架中,有关制度的那一部分内容,是作为一个思想观念系统的构成部分存在和发展的。两者都是对制度意识的理解,区别在于前者重在制度意识本身,后者重在各种思想观念共同组成的社会意识体系影响作用下的制度意识,角度的不同在于从不同的认识广度分析制度意识及其问题。

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党对制度意识问题的思考也不断深入。从理论观点上看,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曾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说过:“自动与强制并重,理论与实际一致。”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也曾指出制度的深刻影响:“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此后,党的制度意识也不断丰富和发展,胡锦涛同志在论及反腐败工作的时候,尤其强调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力问题,“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在深化改革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用“五个必须”强调党员干部要“立规矩”,更要“守规矩”,“五个必须”,标志着中央不仅把规矩意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标志着中央已经确立了新时期的政治规矩,其深意旨在强调“言出必行”。“立规矩、建制度”是十八大以来实现“制度建设”的必要举措,上述论述表征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党对制度建设、制度意识的新要求,体现出党在执政文化建设中的新探索。

无论是政治学中的古典制度主义、新制度主义、规范性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等不同派别,还是经济学对制度问题经济动因、制度的经济伦理等问题的探究,都在各自学科领域深化了人们对制度的理解。然而,从世界观和方法论意义上追问制度问题,仍然需要回到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唯物史观的基本规律,才能在创新完善制度意识中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解放思想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的过程,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统一思想。思想统一了,才能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2]中国共产党的制度意识,是党在领导国家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如何理解制度及其作用等相关思想、观点和认识。从制度实践的主体层面,党的制度意识主要体现在组织主体(党的各级组织)和个人主体(党员干部个体)等两种特征的主体如何理解制度、是否敬畏制度、是否坚信和践行制度,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属于个人主体的领域;从制度实践的发展过程层面,党的制度意识主要体现在制度的制定、执行、完善等过程环节如何体现党的宗旨、目标,如何体现制度的最高约束力、核心推动力;从制度实践的历史线索层面,党的制度意识主要体现在通过制度的批判继承对以往历史阶段的制度进行梳理反思、通过制度设计对现有制度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判、通过制度创新对未来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念进行培育。简言之,党的制度意识就是党在执政过程中科学运用制度的思想认识基础和价值原则等,是执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的主要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一直在进行制度的创新和探索,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都没有前例可循,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替代实践,革命时期是这样,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也是这样。可以说,党的制度意识建设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逐渐发展的,因此,党的制度意识建设的主要内容都必然围绕着深化改革来进行。

(一)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制度是一种强大的资源,强化党员尊重法律、尊重法治精神的制度意识,才能发挥制度的资源优势

无论如何界定制度的定义,在经济学意义上,制度也是一种资源,在深化改革中,制度资源要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才能凝聚共识,共享成果。在当前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党需要面对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国际国内、党内党外、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产业等等众多方面需要执政党的协调、规划和推动。其中,领域不同,面对的问题及其解决思路也就会存在差异;事物的发展阶段不同,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的思考和相关政策也会不同;视野和站位不同,对一定问题的理解和处置必然不同。究竟哪些制度是适用于深化改革的具体实践的、哪些是需要根据现实变化及时调整的、哪些是应该退出制度体系的等等涉及制度意识的问题,都是围绕凝聚改革共识展开的。为此,制度的资源意义不仅在于哪一个群体受益,而是应该以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追求,实现人民群众共同受益。

(二)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依法解决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是一种责任,强化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制度意识,才能凝聚改革共识

面对深化改革中的争议和问题,社会各界必然有各种诉求和声音,正因如此,才有凝聚改革共识的客观需要。处于这一现实背景下的执政党,更要高度重视强化制度意识的问题,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特别是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信方面,尤其能体现出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的制度意识。法治与政治体制都是国家政治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法治建设中体现的不仅仅是法学领域的特殊规律,更是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制建设的背后是执政党处理复杂政治事务的能力问题。强化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制度意识,用制度手段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为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是一个重要的建设内容,在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强化从严治党的制度意识,才能激发群众建设法治社会的精神动力

改革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群众不仅是依法治国的见证者,更是法治国家的主体,是深化改革最重要的力量。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群众主体的参与程度体现的是社会对法治的信心,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党、从严治党。长期以来,群众对党内腐败现象、奢靡之风深恶痛绝,腐败分子虽然人数少,但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恶化了干群关系。因此,党中央在法治建设中坚持铁腕反腐,对腐败现象“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反腐“新常态”,都是对群众呼声的回应。就如习总书记做指出的:“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让全社会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果,最大限度凝聚改革正能量。”这才能保证“利为民所谋”,从根本上避免制度沦为个别人和特权阶层的利益工具。

三、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的主要途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个坚持’,相互联系、有机统一,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力量源泉、内在要求、重要方式和基本依据。它既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我们依法治国规律的深刻揭示。”[3]因此,从“五个坚持”出发,才能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

(一)在依法治国中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信仰,推动党员干部积极主动

思考应对深化改革中的复杂矛盾和问题。任何制度变革都将从全局层面引发社会变迁。在当代中国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更需要党在大政方针、总体布局、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等问题上把握全局,明辨大势,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其中,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自信、制度自觉,才能推动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坚持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关系,才能理解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深化改革、凝聚共识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障。明确了二者的关系,从思想上,有利于党员干部在全局意义和战略高度上积极主动的思考和应对深化改革中的复杂矛盾,避免工作中的各种负面情绪和思想误区;在实践中,通过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优化制度的顶层设计与系统协调,推动制度建设的科学化。

(二)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创新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接地气、聚人气”

制度的创新只有服务于实践的需要才有意义。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的进程中,需要冲破各种保守落后、因循守旧的思想束缚,这就离不开制度创新。制度创新的源泉、主体、领域、对象都在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之中。因此,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必然要以关注实践、依托实践、服务实践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和殷切期待。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就是在制度创新中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认识论、群众观思想的内在一致,是依法治国方略得到人民群众支持拥护、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凝聚改革共识的思想基础。制度创新的着眼点、着力点也在于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及其满足,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创新,才能提升制度建设的内驱力,在依法治国中释放出全社会共同的精神力量。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规范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中做严格自律的表率

“法者,天下之公器”,在法制建设中,法律尊严、法治精神、宪法权威等议题不是空泛的精神存在物,公平公正、平等正义等价值观念也不是纯粹意义的思想观念,而是表征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完善的远大目标和美好愿景。“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党员干部能否严格自律,在实践层面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关键。为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规范党员干部的制度行为,真正实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从工作内容上说,就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的紧密结合,加强党内法规的规范和完善。

(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文化建设意识,推动党员干部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中发挥道德与法治的协同作用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有机体思想,社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结构,法制甚至广义上的制度都是社会结构中政治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除此之外,还有思想文化、文学艺术、宗教信仰、伦理道德等丰富的内容,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同样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民主法治制度的科学和完善,也离不开民主法治观念与精神的培育,这是因为制度要得到彻底执行和不断发展完善,首先要有社会成员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制度要实现代际传承和文明传续,也需要通过道德观念的力量潜移默化。因此,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的意义就超越了制度执行的层面,展现出更多的制度自觉。

(五)坚持法治建设中从中国实际出发,强化党员干部的制度实践意识,担当以法治建设深化改革的时代使命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党始终坚持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的结合,坚持批判借鉴人类制度文明实践的先进成果,不断探索制度建设的实践规律。在以法治建设凝聚改革共识的过程中,当代中国的具体国情仍然是国家“最大的实际”。在制度实践中,群众是实践的主体,制度只有符合实际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才能在法治建设中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的制度体系。同时,强调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从根本上说要通过促进党员干部投身于制度落实的实践中,才能将正确理论与务实策略体现在法治建设之中,以实践精神、务实态度,在深化改革中凝聚共识。

[1]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EB/oL]. http://nEws.x inhua nEt.com/politics/2013-11/13/c_ 118130505.htm,2013-11-13.

[2]习近平.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EB/oL].http://nEws.x inhua nEt.com/politics/2013-12/03/c_118403256. htm,2013-12-03.

[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解读[EB/oL].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1103/c40531 -25965256.html,2014-11-03.

(责任编辑:朱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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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2293(2015)04-0074-04

本文系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文化支持系统研究”(编号:14X K S047)的阶段性成果。

王宇,广西科技大学教授。

张发钦,广西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DOI】10.3969/j.issn.1009-2293.2015.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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