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本科教学:问题、应对与效果
2015-03-26王佳慧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王佳慧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
经济法本科教学:问题、应对与效果
王佳慧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
经济法基础理论的抽象性、理论观点的分散性、知识结构的零散性,以及国家干预的公法属性,使学生觉得经济法入门慢、知识散、理论抽象,也给经济法教学改革带来很大挑战。应对之道在于,在“知已知彼”的基础上,通过发挥课件优势、介绍学术前沿、加强学术研究、紧贴经济实事等措施提高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
经济法;本科教学;应对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法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课之一,在大学法学专业学科发展和课程设置中占有重要地位。近年来,经济法教学工作者针对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很多改革构想、模式和方案①参见张影:《经济法案例教学立体模式探究》,载于《经济研究导刊》,2008年第4期;孟繁超:《经济法教学实践性模式探讨》,载于《江苏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赵美珍、刘永宝:《经济法教学改革的三个视点》,载于《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金丹:《经济法课的教学方法改革探微》,载于《教育探索》,2010年第5期;谭正航:《论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的运用与效果提升》,载于《当代教育论坛》,2010年第5期。,经过不断努力,高校本科经济法教学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教学手段日趋多样化、现代化,教学方法越来越灵活、科学,但是,在学科固有特征的影响下,经济法教学实践仍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各种问题。
首先,经济法基础理论具有抽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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