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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控制的毒品问题研究

2015-03-26申群翼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12期
关键词:戒毒毒品人员

田 元,申群翼

(湖南警察学院 侦查系,湖南 长沙410138)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速,境外毒品渗透势头迅猛,境内制造毒品问题突出,我国已经由以前的毒品入境国和中转地逐渐转变为毒品生产国,毒品违法犯罪呈高发趋势。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指出:全国每年因吸毒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元,引发的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案件增多,因合成毒品的扩散,吸毒人员吸食合成毒品后产生精神症状,引起的自伤自残、故意伤害、毒驾和暴力抗法等极端行为时有发生。毒情形势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社会控制失调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构建合理的社会控制系统对解决毒品问题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一、我国毒品问题现状

(一)吸毒人数持续增长

根据2015年《中国禁毒报告》:2014年底,全国被公安机关发现登记的吸毒人员共有295.5万名,同比增长48万人,根据国际显隐性比例换算,实际吸毒人数超过1400万。吸毒人员低龄化、多元化趋势明显,吸毒群体以前多为务工人员、个体户、农民和无业者,现在扩展到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演艺圈和自由职业者,特别是其一半以上为35岁以下青少年。

(二)毒品犯罪日益严重

2014年,全国共破获单案缴毒量十公斤以上案件1060起,同比增加14.3%。[1]同时,物流寄递、互联网涉毒问题突出,一方面,物流寄递逐渐成为贩毒的主渠道;另一方面,贩毒分子开始利用互联网制贩毒,形成“网络联系、网上支付、物流销售”的贩毒新模式。

(三)毒品种类日趋增多

毒品的发展,经历了从通过植物提取的传统毒品(鸦片、大麻等)到半合成毒品海洛因和通过化学合成毒品时代(冰毒、氯胺酮等)的发展过程,而4-甲基甲卡西酮、亚甲基二氧吡咯戊酮等物质在全球出现并被使用,相对于传统毒品和合成毒品,我们称之为“第三代毒品”,预计不久会占领一部分毒品市场。“第三代毒品”又称为新精神活性物质,2013年,联合国毒品和犯罪事务办公室对其定义为:新出现的具有药物滥用潜力的物质,但尚未列入国际管制。此类物质在性质上具有滥用潜力和成瘾性,因未适时管制,常打着合法的外衣出现在社会或毒品交易市场。

(四)合成毒品迅速蔓延

2014年,国内登记在册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数量达145.9万,首次超过传统毒品登记人数,为2008年同期的6.5倍,年均增长速度超过40%,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46.3万名,近八成为滥用合成毒品人员,滥用合成毒品人员增长明显加速。[2]相较于鸦片、海洛因等传统毒品,以冰毒、氯胺酮、摇头丸等为代表的新型毒品大多是由人工化学合成,其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对人产生兴奋、抑制或者致幻作用,被大量运用于歌舞娱乐场所等地方,由于其独有的特点,新型毒品较传统毒品更容易获得吸毒人员的青睐。[3]

二、毒品问题社会控制的内涵

社会控制是指社会组织利用其规范对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进行约束的过程。毒品问题的社会控制可以理解为:社会管理系统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使社会成员遵从毒品管制的社会规范,并建立和维持减少毒品危害的社会秩序。[4]在实施社会控制的过程中,有以下三个基本方法:

(一)组织方法

组织方法是指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的管理与组织方案,按照政府预期的结果来控制毒品问题的一种方法。当前,我国利用组织方法控制毒品问题主要体现在国际禁毒合作、禁吸戒毒模式构建和强化打击毒品犯罪等方面。

(二)制度方法

制度方法作为一项最为可靠的方法,是控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一方面表现为禁毒立法。通过建立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完善禁毒工作;另一方面设立禁毒专门部门。如政府层面设立禁毒委员会,协调各个职能部门开展禁毒工作;公安机关设置禁毒部门,组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专门队伍。

(三)文化方法

文化方法是贯穿在社会成员生活中的一种典型的方法,主要体现在社会舆论、道德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1.加强社会舆论控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使人们对毒品危害有更深层次的了解,提高人们拒绝毒品的意识,营造全民禁毒的社会氛围;2.加强道德习俗观念。每个人根深蒂固的道德习俗难以改变,因此其产生的力量也难以估量,这是一种人们自觉规范行为的表现形式。在社会控制方面,引导公众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断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自我评价的能力,毒品危害必然随之降低;3.提高宗教信仰。在个人价值观和道德体系形成的过程中,宗教力量会产生重要影响。在我国的一些穆斯林地区,伊斯兰教参与禁毒活动,对禁毒工作有积极作用。

三、毒品社会控制系统的构建

首先,应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建立社会控制系统,建立禁毒长效工作机制。其次,协调各方力量,调动社会团体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从毒品生产、运输、贩卖、消费、预警,戒毒、帮教安置和回归社会等关键环节入手,围绕打、防、管、控、教、戒,建立“打得狠、防得牢、控得住、管得严、戒得脱、堵得死”的工作机制,把着眼点放在禁绝毒品上,把重点放在预防教育和帮教戒毒上,使禁毒工作富有实效。最后,毒品问题社会控制系统包括法律保障和组织指挥两个主系统,预防教育、缉毒执法、禁毒管理、禁吸戒毒四个子系统。

(一)两个主系统

1.法律保障控制系统。法律保障首先要做到禁毒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通过立法把禁毒工作上升至国家层面,明确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形成一套切实可行、贴近实践的禁毒法规。在《禁毒法》的基础上,分解任务,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关配套工作,修订《精麻药品管理目录》,并建立及时更新的程序。根据各地方戒毒工作的实际,制定《戒毒条例》实施细则,落实“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同时,各级禁毒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应及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如:艾滋病人、残疾人、危重病人涉毒违法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时“立功”的应用等。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禁毒执法体系,加强禁毒司法监督。

2.组织指挥控制系统。目前,禁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大都设在公安机关,这很容易造成一种错觉,似乎禁毒工作只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甚至有人认为禁毒工作只是一项单纯的打击贩毒、制毒和吸毒违法犯罪的活动。[5]禁毒工作由全社会共同参与,涉及人员和部门组织众多,应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的全面性,落实各个禁毒工作任务,建立组织指挥控制系统。组织指挥控制系统的核心为各级禁毒委员会,由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应强化禁毒委员会的相对独立性和约束力,赋予财权,常设独立办公室,由固定编额人员工作,作为独立实体,达到组织协调的目的,并有能力确保各项禁毒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四个子系统

1.禁毒管理系统。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协调,密切配合,落实成员单位责任。针对合成毒品在娱乐场所泛滥的现状,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应采取依法管理、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进行管理,并加大处罚力度;针对制毒问题突出,易制毒化学品流失严重等问题,公安、商务、海关、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定期沟通,各负其责,加大监督、查处和追责力度,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针对有滥用可能的药物流失问题,卫生、药监等部门把握好精麻药品的出入口,防止药品滥用;针对涉毒资产隐匿和转移问题,为追缴毒资,摧毁毒贩的经济基础,公安、人行、金融机构应密切配合,严密控制涉毒资金的流向,并将涉及大量资金流动的可疑线索交由公安,从中发现毒品犯罪,打击洗钱犯罪。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以法律、规章制度和合作协议为准则,建立管理体系,要明确主体、理顺关系、改进方式,达到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的目标。

2.预防教育系统。各级党委政府和禁毒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以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统筹社会资源,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新媒体,建立三级预防体系,即以“减少毒品需求”、“降低毒品危害”为目标,包括面向社会的早期预防性教育、对涉毒较轻者的干预和对严重吸毒者的康复治疗及社会回归等内容,从端正社会对毒品和吸毒所持的观念、认识、期望和信念,培养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个人和社会生活技能,倡导正确行为,提高个体作出正确的选择的能力等多个方面编织毒品预防的网络。[6]公安、宣传、共青团、妇联等要立足本职,根据不同人群和吸毒人员的接受程度,采用不同的方式开展便于理解的禁毒宣传活动;广电、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介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禁毒公益宣传,实时报道我国的毒情现状、毒品知识、禁毒政策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3.缉毒执法系统。加强缉毒执法工作,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是控制我国毒品问题的重要环节。缉毒执法系统的主体是公安禁毒部门以及边防、海关、铁路、民航的有关部门。在缉毒执法系统中,要强调公安禁毒部门(禁毒处、队)的主导地位,将其与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分离开来,全面负责毒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工作,以实现堵源截流和萎缩消费市场的目的。在侦破中,要以“打团伙、摧网络、破大案、抓毒枭、缴毒资”为目标,建立跨部门、多警种协作的长效机制。会同网信办、工信部门、工商部门加大网络毒品违法犯罪查处力度;会同邮政部门、物流寄递行业加大运输寄递毒品违法犯罪查控;加强反洗钱工作,在最大程度上追缴制贩毒收益,防止制贩毒者死灰复燃。海关、边防、铁路、民航等相关部门应在职责范围内,建立专门的禁毒力量,查缉毒品,侦破相关毒品案件,加强毒品流通环节中的打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形成合力。

4.禁吸戒毒系统。禁吸戒毒是一个系统工程。禁吸方面,主要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毒品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加强管理工作,使人民群众接触不到毒品。戒毒工作方面,一方面要通过各种措施和医疗手段戒断其生理依赖,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宣传教育、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和生活保障消除其心理依赖,巩固戒毒效果,使吸毒人员真正回归社会。如建立相对宽松的无毒环境,配备专业的戒毒、医疗和心理咨询人员,通过系统的治疗、教育、培训,使吸毒人员摆脱毒瘾,社会心理康复,为回归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1]公安部禁毒局.2014中国毒品形势报告[EB/OL].http://www.sc io.gov.cn/xwfbh/xwbfbh/xczb/xgzc/Document/1438521/143852 1.htm,2015-06-24.

[2]公安部禁毒局.2014中国毒品形势报告[EB/OL].http://www.sci o.gov.cn/xwfbh/xwbfbh/xczb/xgzc/Document/1438521/143852 1.htm,2015-06-24.

[3]胡江.未成年人吸毒的心理分析及防治对策[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5(3):93.

[4]张晓春.浅析毒品问题的社会控制手段[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32.

[5]许惠宏.毒品犯罪形势与遏制对策[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1(1):128.

[6]张凯伦,温新,崔馨.论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初级预防对策[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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