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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黑龙江省发展现代农业的思考

2015-03-26李桂芹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现代农业黑龙江省粮食

李桂芹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新形势下黑龙江省发展现代农业的思考

李桂芹

(中共哈尔滨市委党校,哈尔滨 150080)

2014年国务院通过了黑龙江省“松嫩、三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确定在黑龙江省先行先试。紧紧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选准主攻方向和突破重点,真抓实干,奋力攻坚。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黑龙江省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走出一条具有龙江特色的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道路。

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承担着建设“全国大粮仓”和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发展战略,以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载体,明确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目标。2014年,国家确定在黑龙江省开展“松嫩、三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这是目前国家开展的唯一涉及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和变革,也是黑龙江省经济建设史上唯一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重大发展战略,给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为全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遵循。探讨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对中国未来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指导作用。

一、现实基础和发展形势

“十二五”以来,黑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 “四大”、“八化”方针,深入实施“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势头强劲。

(一)发展基础坚实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4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再创新高,实现粮食生产“十一连增”,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1亿亩。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水利工程规模扩大,水资源利用水平提高;土壤治理能力加强,土壤生产能力提高。科技水平不断提升。黑龙江省在超级良种、种子繁育、模式化栽培和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成果丰硕,在基因工程、克隆技术、分子标记等先进技术领域有所突破。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发展优势明显

土地资源优势。全省耕地面积和人均耕地占有量均居全国首位,广袤的黑土地是世界仅有的三大黑土带之一,耕地平坦,耕层深厚,适于优质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水资源优势。境内河流湖泊众多,居东北、华北和西北各省之首,是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最富集的省份。农机装备优势。农机保有量、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位居全国之首。技术人才优势。黑龙江省农科院、农垦、农业院校以及科研机构的实力都很强,近年已研发出一批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规模生产优势。土地集中连片,适合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品质量优势。地处高寒高纬度地区,开发时间较晚,森林、草场、湿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具备开发有机和绿色食品得天独厚的条件。产业基础优势。形成了以粮食、畜牧产品、山特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体系,拥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对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农垦示范优势。黑龙江垦区是国内耕地规模最大、机械化水平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有农场群,农业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走在全国前列,粮食生产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三)发展机遇凸显

中央确定的“松嫩、三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改革试验,是对黑龙江省农业发展的一项重大政策安排,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这项国家战略层面的现代农业改革试验既是中央对黑龙江省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也是黑龙江省农业加快发展的难得机遇和强大动力。“松嫩、三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通过现代农业先行先试,将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破解制约快发展、大发展的诸多体制性障碍,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内生强劲动力,加快推动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必将对黑龙江省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四)发展任务艰巨

基础设施弱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缺少大型水利工程和大型农机装备,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粮食持续稳定增产的基础不稳固。服务能力低的问题依然突出。全省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信息、农资供应、农村金融保险等社会化服务体系条件和能力建设滞后,制约了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产业链条短的问题依然突出。精深加工率、附加值和综合效益偏低,资源优势未能转化为产业和经济优势。经营规模小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难以适应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粮食生产与流通能力不匹配的问题依然突出。粮食仓储、烘干、加工、物流等基础设施落后,粮食保管和运输成本高;市场体系建设滞后,粮食顺畅流通压力较大。新型职业农民少的问题依然突出。农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培育一大批符合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任重道远。

二、黑龙江省发展现代农业的对策措施

(一)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党中央确定的战略方针,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这根弦。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必须肩负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大力发展高产高效高质农业,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让龙江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让全国人民饭碗里装更多的龙江粮。

1.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从全省看,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农业生产是有自然规律的,今后单靠增加耕地面积、调整种植结构来增产的空间已经十分有限,而且越往后粮食增产增效越难,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基础上,必须依靠水利、依靠科技、依靠农机来增产增效增质。

第一,提高粮食产能,潜力在水利。水利建设主要是解决农业生产如何用水、用好水的问题,这也是黑龙江省重点推进的三大基础设施建设之一。目前,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只占耕地面积的38%,水田地表水灌溉面积仅占水田面积的34%,很多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不到位、设施损毁、效益衰减。黑龙江省应抓住“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机遇,争取到国家政策支持,计划未来三年向防洪工程建设投资,新建和加固扩建松花江、嫩江、黑龙江干流堤防。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统一规划、配套推进,把防洪工程建设与蓄水引水排水工程结合起来,把大中型农田灌溉和排涝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切实把国家投入资金用好、用到位、用出效益,提高建设标准,搞好田间配套,加强运行管护,更多使用江河水,合理开发地下水,统筹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推进以水利为主的农田整治工程,建设一批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

第二,提高粮食产能,支撑在科技。提高单产和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在于科技进步。以色列2/3的土地是荒漠,全年降雨量不足200毫米,而他们的农产品自给率却达95%,靠的就是科技。科技支撑在黑龙江省农业生产中也表现得十分突出,黑龙江省超级稻育种取得重大突破,“龙粳31”新品种改变了日本水稻品种主导龙江水稻生产的局面。我们要坚定不移走科技兴粮道路,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重点抓好粮食高产创建,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要发挥农业科技人员作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科技包保和共建活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灵,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三,提高粮食产能,效率在农机。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水平居全国之首,但农机装备结构还不完全配套,提效空间仍很大。下一步关键是要发展大农机,这样才能有高效率,单靠小四轮,拉不出一个现代农业。要继续抓好大农机配套,创新融资方式,增加投入,加快组建现代农机合作社,推动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面、全程机械化。要加快发展新型农机装备制造业,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2.优化农业结构。只有优化农业结构,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力。我们要科学确定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特则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第一,科学发展种植业。调整种植业结构最基本的有三条:一是农作物生长规律,二是市场规律,三是区域气候变化规律。在这里,政府要注重发挥引导作用,种什么,不种什么,关键是看市场变化和农民需求。

第二,加快发展畜牧业。现在,全国畜牧业布局已呈现北移趋势,特别是南方人口密度大的城市近郊不允许搞养殖业,给黑龙江省发展畜牧业带来机遇。黑龙江省发展畜牧业有基础、有条件、有潜力,要大力实施“两牛一猪”发展规划,加快建设高水平奶牛场,深入实施“肉牛保母扩群”工程,加快生猪原种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扩大苜蓿、青贮玉米种植,促进粮食过腹增值和秸秆转化利用,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加快打造全国综合养殖第一大省。

第三,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各地要从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产业优势出发,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平原适宜区重点发展马铃薯、甜菜、亚麻、白瓜子等产业,浅山区重点发展食用菌、中药材、山特产品等产业,大城市郊区重点发展果蔬、花卉等都市型农业,沿边地区重点发展对俄外向型农业,依靠科学种植提质增效,着力解决“种十亩不如种一亩”的问题。

3.大力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绿色食品产业不仅是黑龙江省“十大重点产业”中成长性最好、发展潜力最大的产业,也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中之重。不仅是促进农业增效、农业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有力抓手。寒地黑土的原生态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也是一代又一代龙江人保护传承下来的。这里气候寒冷,疾病发生率低,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一定要做好这篇大文章,打绿色牌,走绿色路,努力建设全国绿色食品生产样板区和绿色优质安全“大厨房”。

第一,抓好精深加工。黑龙江省粮食产量全国第一,但工业用粮只有130多亿斤,粮食深加工率不足40%,种强销弱,量大链短,质优价不优问题突出。要以乳制品、肉类、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山特产品加工为主攻方向,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引进一批有牵动力的龙头企业,推动加工企业向园区布局,不断提高绿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水平和精深加工率。

第二,抓好品牌培育推介。品牌就是信誉,有品牌才会有效益。要搞好品牌建设,吸引实力雄厚的工商资本进入,引进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品牌,支持五常大米、飞鹤、九三、北大荒、完达山、黑森等品牌发展壮大。要搞好市场营销,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构建覆盖全国的绿色食品专营销售网络。要搞好宣传推介,抓好与上海、浙江绿色食品产业合作协议落实,利用中俄博览会、年货大集和绿博会等平台搞好绿色食品展销,真正体现龙江寒地黑土原生态特色。

第三,抓好全程质量监管。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是不能逾越的底线。黑龙江省是生态大省,土壤、水和大气等生态状况良好,亩耕地化肥和农药施用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尽管这样,我们还是要严把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关,维护好龙江绿色生态品牌。要抓源头,保护农业生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恢复提升地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堵住污染源,加强生态区域修复治理,以生态安全保障绿色食品安全。要抓监管,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工作责任体系,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范围,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4.努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发展现代农业,既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也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近几年黑龙江省农民增收步伐加快,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四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但农民增收渠道还不宽。农民收入要持续增加,必须在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增收的同时,不断拓宽农民致富渠道。

第一,增加农民劳务收入。随着合作经营、规模生产的深入推进,一些农民入社后可以从土地入股分红中得到收益,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以后务工还能增加收入,在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已经占到了大头,这说明劳务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我们要大力实施“劳务收入倍增”计划,继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园区和服务业转移,鼓励有实力、有技术、有经验的农民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增加农民打工收入。

第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黑龙江省农民财产性收入仅为农民收入的8%左右,这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可挖。要抓好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用、收益、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权以及依法获得宅基地和房产转让收益等政策的落实。

第三,增加农民流通环节收入。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立现代市场流通体系,扶持农民建立自己的营销队伍,让农民有话语权、主动权。要在坚持传统储粮方式基础上,推广科学储粮,支持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农机合作社建设烘干、仓储设施。要加强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农产品产量、流量流向和产地销售价格等信息,搞好产销对接服务,使农民不但种得好、收得好、还要储得好、卖得好。

(二)深入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一系列深化农村改革的政策措施,国家批准在黑龙江省开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龙江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我们一定要着力破解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建立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推进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涉及方方面面,最能牵动全局的就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这是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矛盾的关键,也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核心。

1.解决好土地确权和土地流转问题。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的主体和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统筹兼顾,审慎稳妥推进。过去,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经营权分开,极大解放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现在,随着农村分工分业和农民大量进城务工,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农地产权进入到新阶段。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这个新特征新趋势,及时在政策上做出相应调整。

第一,搞好土地确权工作。这是实现规模经营的前提。如果权没有确,证没有发,权属不明,地块不清,即便流转了,也会埋下隐患。全省耕地面积大,土地承包关系复杂,纠纷也较多,特别是农村与垦区、农村与林区、农村与县域地方国有土地权属争议问题十分突出,如果处理不好,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新问题,阻碍现代农业深入推进。

第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和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盘活农民手中土地资源。

第三,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这是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渠道。要在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对腾出的宅基地,能够复垦的优先复垦,不能复垦整理的,优先保障农业建设用地,探索搞活农民住房财产权新路子。

2.解决好经营方式和适度规模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庭承包、专业大户经营,家庭承包、家庭农场经营,家庭承包、集体经营,家庭承包、合作经营,家庭承包、企业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新的实现形式”。这些新的经营形式,在龙江都有探索和实践。这些新的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了土地流转,促进了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水平。

第一,因地制宜培育经营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可以通过企业带动、能人领办、政策引导、依法管理等措施大力发展合作组织,可以在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培育种养加销等各类专业大户,可以选择土地户均规模大的粮食主产县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等。

第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是农业在向现代化演进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我们既要围绕农产品生产、销售、加工来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也要围绕土地合作来发展各类农业生产联合组织,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

第三,发挥好垦区示范带动作用。农垦和地方都是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垦区规模化、组织化、现代化程度高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大农机、大科技、大水利建设,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国家安全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国际化大企业集团,同时要利用农垦在装备、技术、人才上的优势,积极为地方开展服务,扩大作业半径,让更多普通农户受益。

3.解决好机制创新和规范运作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坚持机制创新和规范运作同步进行,在创新中规范,在规范中创新,做到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一方面,要创新内部运行机制,切实调动农户积极性,充分激发发展活力,建设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决策科学、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有效的新型经营主体。另一方面,要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使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体系,规范与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行为,特别是要严格合作社注册登记管理,坚决杜绝以套取补贴为目的的“挂牌社”,促进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有序发展。

4.解决好金融保险创新和财政政策扶持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离不开惠农政策的大力扶持。特别是生产规模扩大以后,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仅仅依靠自身积累已难以满足。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发挥财政政策的撬动作用,还要发挥金融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成长壮大。

第一,大力创新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调整涉农贷款结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支持,拓宽抵押质押范围,创新担保方式,充分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需求。

第二,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目前,从全省农业保险发展看,还存在保障水平不高、承保面有待拓宽、险种还不多等问题。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政府扶持要量力而为,积极向国家争取更多补贴,稳步推进农业互助合作保险试点,探索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互助合作保险模式。

第三,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国家赋予黑龙江省涉农资金整合先行先试政策,只有把这个政策用好了,才有可能争取国家更多更大的支持。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变分散投入为统筹投入、单项扶持为综合扶持,放大惠农政策聚合效应。

[责任编辑:梁桂芝]

2015-01-07

李桂芹(1964-),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经济学教研部教授。

F323.22

A

1008-8520(2015)02-002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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