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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陵君会劝阻侯嬴自刭吗?

2015-03-26金玉芳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15年3期
关键词:信陵君太史公公子

金玉芳

《魏公子列传》,即传统名篇《信陵君窃符救赵》。在如姬窃得兵符后,侯嬴举荐朱亥跟随信陵君同往晋鄙军中夺军权救赵国。文中有侯嬴与信陵君的一处话别细节:

公子过谢侯生。侯生曰:“臣宜从,老不能。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公子遂行。

课堂上学生质疑:在窃符成功、救赵有望之时,侯嬴提出要“北乡自刭”,而信陵君却无以为答,甚至连最起码的出于人道主义的劝阻都没有,信陵君还算是仁德君子吗?这与本文宣扬信陵君的“大义”主旨不恰恰相反吗?随即有学生反驳,信陵君对侯嬴誓死想法肯定劝阻了,只是史书记载时省略了。但又有学生提出不同意见,“公子遂行”的“遂”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于是,就”,表示前后两件事紧接着发生,中间应该没有停顿,即信陵君的确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司马迁此处一笔难道真有损于信陵君高尚形象的塑造?

一石激起千层浪,课堂就是这样因无法预设而精彩。学生眼光敏锐而准确,所提问题虽小,却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涉及对信陵君的整体评价,涉及到对文本主旨及其意义的把握。笔者调整原有教学步骤,因势利导,启发学生从侯嬴该不该自刭、信陵君会不会劝阻上深入思考讨论。

在窃符救赵事件中,信陵君是主角,侯嬴是导演,侯嬴的命运已与信陵君紧密联系在一起了。侯嬴帮信陵君策划了这一重大事件,于信陵君而言的确功不可没。但窃符事件如何收尾?会有什么后续影响?侯嬴自己在魏国该如何存身?作为一个智者,侯嬴显然不会不对这些重要问题深思熟虑。正因如此,侯嬴的自刭准备才是有根由的,这是思考的前提。

从情的角度说,侯嬴与信陵君诀别时最担心的是信陵君届时心怀恻隐,不忍心对晋鄙下手而使计划前功尽弃。他提醒信陵君“将在外,主令有所不受,以便国家”,并让朱亥亲自出马椎杀晋鄙。侯嬴在精心谋划之后仍不放心,决计用自己的性命为信陵君壮志。侯嬴没有选择在与信陵君诀别的现场自刭,而是“请数公子行日,以至晋鄙军之日,北乡自刭,以送公子”,从侯嬴择时自刭的行为上足见他“送”信陵君情切意深,分明是想在信陵君椎杀晋鄙之心可能动摇时,提醒他此刻侯嬴正“北向自刭”以谢晋鄙,当断则断。

从法的角度说,侯嬴和信陵君谋划窃符,矫王令调动军队,擅自改变军事部署,犯下的是不赦大罪。待事情明晓于世后,魏王如何能饶得了作为“大梁夷门监者”的侯嬴?与其届时被处决甚至株连,不如自行了断。当然,侯嬴也可以随信陵君而去,但文中侯嬴多次说“老不能(从)”。笔者认为,侯嬴并非“不能”而是“不愿”,作为义士,侯嬴自知虽于友肝脑涂地却于国不忠,故而甘愿以死谢罪。

从理的角度说,侯嬴所谢之罪还不仅仅国法难容。他为信陵君设计的“窃符救赵”之谋是“损招”,至少是以牺牲晋鄙将军的性命为前提的。“晋鄙,嚄唶宿将”,德高望重,恪尽职守,是魏国重臣,却因为侯嬴的损招而无辜丧命。侯嬴成全了信陵君的大义,却无法面对晋鄙将军无辜丧命的现实。侯嬴以命抵命的想法也确在情理之中。

从情理法的角度看,侯嬴选择“自刭”在当时都是适宜的“义举”。信陵君与侯嬴是知己,他们有共同的道德追求和价值取向,并且都能参透对方的心思。信陵君设身处地为侯嬴考虑,定会尊重侯嬴的选择,一言不发而径自离去。倘若从世俗角度分析,信陵君苦苦劝阻侯生“自刭”,反倒是对他们情谊的否定,对侯嬴信义的亵渎。义的对立面即为不义,信陵君若反对侯嬴的“义举”,那他本身的行为就是“不义”之举。可见,“公子遂行”是痛苦的果断之行,信陵君确是领会了侯嬴的意图,默认了侯嬴的“自刭”之举。太史公此“不经意”一笔着实言简而义深。

再将思维拓展一步,把问题放到全文情境中去考量,它也是精彩一笔。太史公写信陵君窃符救赵(或战国四公子)的目的是宣扬他(们)的高义,信陵君自身的高义在文中已一目了然。此外,作者笔下的侯嬴、朱亥、如姬和晋鄙等人也都用自己的大义渲染着信陵君的高义。晋鄙忠于职守,面对公子(现任国君魏安釐王之弟)的矫令不卑不亢,不做顺水人情,这是“忠义”;如姬虽为女流,知恩图报,能急人之困,不惜身家性命还报信陵君,这是“信义”;侯嬴和朱亥更是士为知己者死,置个人利益于不顾,体现的是“道义”。所有这些最终都归结到信陵君身上,信陵君的一举一动都是在“义”的氛围中展开的,其中当然包括在面对侯嬴誓死的反应。所以,从太史公创作的意图上看,信陵君对侯嬴的“义举”必须作出鲜明的回应,“遂行”就是对侯嬴的莫高褒奖。

《史记》惯于在客观叙事中呈现出史实和逻辑高度统一的特点,即在跌宕起伏的叙述中隐藏着的前因后果及人情事理。《魏公子列传》行文繁简有度,涉笔成趣,字字珠玑,“公子遂行”一句正是太史公留给后人深入探究人物(包括信陵君和太史公自己)心理的“津口”,顺着这条“津口”向前延伸,读者会发现别有洞天。明代茅坤曾说“信陵君是太史公胸中得意人”。太史公满怀义愤地写着信陵君的“义”,其中蕴藉着自己对“义”的崇尚和渴求。太史公为李陵辩护正是出于“道义”,结果却身陷囹圄,惨遭宫刑,生理和心理遭受双重打击;而面对汉武帝的淫威,满朝同僚竟无人敢挺身相助,太史公周遭的“义”又何在?在一个孤身为“义”奋斗的时代里,太史公在写“义”,他的心里承受的何止是一个“痛”字?信陵君身上体现的或现或隐的“义”在太史公眼里是何等可贵,何等难以企及呢?这似乎是题外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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